简介:当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进入到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体化时代,其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将各国独立的市场联系起来,国与国之间贸易的边界开始逐渐模糊。随着法律全球化的展开,随之而来的是各国在不同方面法律规制的趋同化(LegalConvergence)。这种趋同化逐渐从制度的趋同化扩大到法理、法律原则、法哲学等抽象理论的趋同化。虽然趋同化是法律全球化时代的主要趋势,但这只是法律全球化进程一方面的体现,其另一方面法律差异化(LegalDivergence)常常被全球化主流价值观所忽略。文本旨在分析法律全球化下法律趋同化的原因及理论,以TRIPs——典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表现形式之一为例,关注在法律趋同化大趋势下,各国自身吸收、本土化国际规则与制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差异化。
简介:根据《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既非立法法源,也非审理依据。但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由于法官疏于审查,使得其他规范性文件异化为"隐形的法律"。如此现状,令人堪忧,长此以往,会造成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各方"共输"的局面。虽然疏于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属无奈之举,可报以同情式理解,但同情不等于认同,仍需对之予以诘难。为此,在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时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改良"而非"革命"的方法,在实用主义的视角下,建构一套柔性的审查体系是值得期待的: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前,法院可以提前介入能动"审查";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后,法院可以根据审查结果柔性处理。
简介:一位在美国的朋友给我推荐一篇题为《中国式尊严》的文章。在下边的文字中,就称作者为Z先生吧。文章开始,Z先生讲起回国探亲,一个副县长同学问他为什么不回国,Z先生想都没想就回答:为了有尊严地活着。接着,他讲起副县长同学如何开着豪车拉他炫耀,如何到酒店大吃大喝,如何训斥服务员。他还讲到一个发了财的同学如何包二奶。他感叹,“在中国,一个人是否被尊重取决于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