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考场真题】一个特点鲜明的人,总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使偶然见上一面,他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也会留在心中挥之不去。请你选择印象最深的一个人,写出他某一方面的特点。题目自拟。【考题解读】这是要大家写一篇“记人”的自拟题作文,要求写出人物的特点。作文取材范围非常广泛,不论是家中亲人,还是学校师生、社会人士;不论是诚实守信、关爱他人的人,还是幽默搞笑、倔强固执的人,都可以写。作文除了选择新颖的材料突出人物特点以外,还可
简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以共有方式确立了业主对于公共物业财产的物权。但是,源于罗马法的共有制度本质为个体主义法律,而业主间在共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形成的是团体关系。以个体主义为指导而设计的调整业主共有权关系的法律使得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效率低下。针对业主间的团体关系,立法理念应当从个体主义转向团体主义。效率是团体主义法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业主共有部分具有"区域性公共物品"特质,业主共有权行使主体的业主团体主体化是效率目标下的最优选择。在业主团体主体化的实现过程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业主团体的内涵、确立业主团体的主体资格、赋予业主团体以适度强制手段。业主团体的主体化选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简介:摘要: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社会对务实性人才越来越青睐,由此,在学校的教育教学上应当注重培育学生的务实精神,将学生培养为能够脚踏实地做事的务实型人才。然而在当前的教育教学中,有着对务实精神的构建有负面影响的事物,那就是形式主义。形式主义以其逃避现实,满足任务的作风,对于校园中务实风气的形成有着不良影响。在学生日常参与工作与活动中受到了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的熏陶,也就影响了其良好发展。对此,在教学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当杜绝形式主义,减少形式主义作风的影响,秉持着“尊重学生主体,拒绝形式主义”的理念,来对学生开展求真务实的教学。本文在此对数学校本课程实施中形式主义的现象进行思考与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