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为从制度层面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审判中心主义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刑事程序法治化的体现,强调在刑事诉讼构造模式中,审判(尤其是第一审程序)居于侦、控、审各个环节的中心,是决定被告人有罪与否及其刑事责任轻重的最后阶段和关键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虽然得到了我国诉讼法理论界的普遍认可,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以确立和贯彻.
简介:主体问题在法学论域中是亟待深究的理论要点之一。对这一范畴在法律中历史和现实的存在情状,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类型、特征和变迁。法律主体的特征包括人之惟一性、普遍性、时间性、社会性、主体性和法上权义性。在近代以来的法律人像变迁中,主体历经了从个体的经济人向高度协作的社会人的演化。当下的现代性晚期,则见证了动物地位的回归和后现代主体的出场。后现代法律主体的在场,给当代法律思想的历史航行涂抹上了一道崭新的智识亮色,尽管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争论激烈。尤其考虑到后现代思潮的两重性:激进的一面以及潜含的保守,在后者,对不确定性、相对主义的极端强调往往利于现状的维护。
简介:生态中心主义和生态马克思主义在追问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及解决之道上,在对人类中心主义及人类主体地位的态度上,以及所立足的视域等方面,都提出了迥然相异的观点和主张。生态中心主义立足于后现代的视域,对传统伦理学和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解构,指认二者是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并将个体道德修养的提升视为人类走出生态困境的出路。与之相反,生态马克思主义则站在现代主义的立场上,力挺人类中心主义,指认生态破坏源于资本主义主导下的世界不公正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并将谋求社会制度的正义视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对二者在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进路进行比较,有助于促进它们之间的沟通与对话,深化环境哲学的研究。
简介:政党中心主义是政治现代化的一种模式,但学界对其起源的四种分析范式,即传统延续论、革命需要论、苏联影响论与发展中情形论,并不令人满意。事实上,政党中心主义处于自由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两端的谱系之间。因此,一种新的解释模式是将政党中心主义所处的政治生态置于自由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之间的谱系中。从政治生态的结构要素、文化要素与行动者要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会发现,“国家一社会”结构的“双弱”格局、政治派系结构的“两极化”、政治文化的“对立性张力”、执政党的严密组织性是政党中心主义起源的关键成因。俄国、中国、法国三个国家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所具有的政党中心主义特质可以为这种新的解释模式提供验证。当然,政党中心主义并非一个固化的政治现象,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党中心主义也面临不同的发展取向。俄国与法国都恢复到专制主义,而中国则继续探索政党中心主义的政治现代化模式。
简介:在现代法治国家,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是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行使的,二者不能混同。法院不能承担控诉职能,起诉也不能对判决产生预决的效力。然而,我国控审角色经常发生混同,控审不分的现象着实常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公检法机关分享着共同的“作战目标”,打击犯罪等同于正义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深刻影响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再加上两机关权力的同源性使得诉审之间的关系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携法律监督权,凌驾于法官之上,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影响法官独立办案。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法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院,法官也不能真正独立作出裁判。对此,如何转变司法观念,真正落实控审分离,对于理顺诉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随着"视觉中心主义时代"的来临,视觉污染已成为困扰我们现实生活的重大问题。当今中国公共景观污染和大众媒介中的图像污染甚嚣尘上:视觉内容上的色情、暴力和意识形态污染横行天下;视觉形式中的"反美"和"伪美"形式使人眼花缭乱;感觉方式上的视觉统摄、同化其他感觉的缤纷图像让人心醉神迷。如此诸种视觉污染导致了个体心灵损害、身体规训、欲望催长的严重后果。然而,对这一视觉文化前沿问题,理论与实践,皆缺乏系统深入关照。实质上,视觉污染横行泛滥,源于对公共领域象征资本的争夺,导致视觉图像的无序竞争。因此,治理视觉污染,根本在于彰显公共精神,构建一个视觉图像生产者、传播者、接受者与管理者四位一体、权责分明的视觉管理体系。
简介:党员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主体。确立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设主体地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导功能和垂范效应,对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