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戏曲学若发展为戏曲现象学,有望步入它的成熟形态,真正成为一门独立而完整的学科。较之传统戏曲学,戏曲现象学的对象、构成、目的和方法都有一定变化。就对象而言,它不再是或偏于戏曲文学,或偏于戏曲表演,或偏于声腔剧种,而是将整个戏曲现象以及与之同一的戏曲本体都纳入视野;就构成而言,它含有一些新质,由戏曲生态学、戏曲谱系学和戏曲本体学三部分组成;就目的而言,它不再只是求实,而是期求在求真、求生、求进的过程中,深化中国戏曲的自我意识,打通戏曲现象研究与戏曲本体研究,从戏曲现象中抽绎出现代形态的民族戏剧理论,进而切实推进民族戏剧的现代化;就方法而言,它不再只认定一种方法,而是力求以现象学方法、解释学方法、结构学方法、文化诗学方法、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为基础,以社会学、心理学、接受美学等相关方法为辅助,形成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方法结构。
简介:音乐历来被公认为最不可言说的一种艺术。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和音乐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言说音乐”看起来就是一个生造的词组,一个把互不相干的东西强行捆绑在一起的“狮头羊妖”。因此,“如何言说音乐”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关于音乐美学和音乐理论的“伪问题”。然而另一方面,人们却几乎从未放弃言说音乐的需求和努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就是这种需求和努力的现实印证。如果我们还承认,那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毕竟不是毫无意义的,那么它们就足以说明,音乐不但具有言说的必要性,而且具有某种言说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言说音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尚未引起以往音乐理论应有的关注罢了。但是假如我们以现象学和美学的观点审视音乐艺术,则“如何言说音乐”的问题自然便会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为例,初步探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为何说?说什么?如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