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戏曲学若发展为戏曲现象学,有望步入它的成熟形态,真正成为一门独立而完整的学科。较之传统戏曲学,戏曲现象学的对象、构成、目的和方法都有一定变化。就对象而言,它不再是或偏于戏曲文学,或偏于戏曲表演,或偏于声腔剧种,而是将整个戏曲现象以及与之同一的戏曲本体都纳入视野;就构成而言,它含有一些新质,由戏曲生态学、戏曲谱系学和戏曲本体学三部分组成;就目的而言,它不再只是求实,而是期求在求真、求生、求进的过程中,深化中国戏曲的自我意识,打通戏曲现象研究与戏曲本体研究,从戏曲现象中抽绎出现代形态的民族戏剧理论,进而切实推进民族戏剧的现代化;就方法而言,它不再只认定一种方法,而是力求以现象学方法、解释学方法、结构学方法、文化诗学方法、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为基础,以社会学、心理学、接受美学等相关方法为辅助,形成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方法结构。
简介:音乐历来被公认为最不可言说的一种艺术。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和音乐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言说音乐”看起来就是一个生造的词组,一个把互不相干的东西强行捆绑在一起的“狮头羊妖”。因此,“如何言说音乐”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关于音乐美学和音乐理论的“伪问题”。然而另一方面,人们却几乎从未放弃言说音乐的需求和努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就是这种需求和努力的现实印证。如果我们还承认,那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毕竟不是毫无意义的,那么它们就足以说明,音乐不但具有言说的必要性,而且具有某种言说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言说音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尚未引起以往音乐理论应有的关注罢了。但是假如我们以现象学和美学的观点审视音乐艺术,则“如何言说音乐”的问题自然便会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为例,初步探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为何说?说什么?如何说?
简介:印度佛教文明是西藏佛教之源,西藏佛教只是其枝干上的一颗果实。为了进一步揭示藏传佛教的渊源及其在宗教发展史上的地位,并从宏观的角度把握作为人类思想的宗教精神脉络,本文对印度宗教思想的发展作一简单的巡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西藏佛教的精神实质。此外,由于地理与历史的原因,印度与西藏之间的影响范围远远超过佛教密宗的传播,早期的原始佛教精神,以后的印度教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过西藏,并都在西藏艺术中显示出来。本文的第二部分,通过对一些宗教艺术品的阐释,以期对西藏艺术的母题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在这些叙述中,着重指出来自印度方面的影响。笔者才疏学浅,不当之处望读者指正。
简介:宗教艺术几乎成为西藏的全部传统艺术,因为过去在西藏没有为表现艺术而艺术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存在为艺术的艺术。譬如绘画、塑像、雕刻和建筑等都基本上属于宗教性质,主要是表现神灵形象。藏传佛教的理论认为,自我最终是不存在的,所以表现自我毫无实际价值。美如果脱离了神的生活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神生活的属性与真理和善良紧密相连。单纯的唯美主义在西藏的传统艺术中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西藏传统艺术则十分注重画像塑造的精确性和形式的真实性。因此,西藏传统艺术那无瑕的自然美感、线条感及其色彩感,无不使人赞叹不已。藏族艺术家特别推崇艺术的风格、观念和技巧,这样西藏传统艺术的形式并不僵硬。藏传佛教认为,塑造神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