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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贪污与诈骗分别属于刑法分则贪污贿赂与侵犯财产。文章从蒋某等八人犯罪一审定罪错判入手,具体分析了贪污与诈骗基本犯罪构成之不同及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的区别。最后认定本案应为贪污

  • 标签: 贪污罪 诈骗罪 主犯 从犯
  • 简介:2005年3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章某带孩子去医院输液,发现输液室门口的椅子上有一件黑色皮衣。章某见四周无人,觉得皮衣应是看病的人忘记拿走的,就想占为已有,便走过去用自己的外衣盖在上面,后将皮衣裹起来抱到输液室内。在孩子输液过程中,章某试穿了皮衣,发现皮衣太大,就脱下来放在床头,继续用外衣盖住;同时从皮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一块手机电池放进自己的口袋中。

  • 标签: 侵犯财产案 盗窃罪 侵占罪 遗忘物 遗失物 司法解释
  • 简介:'疑'关乎案件客观事实,'疑'关乎法律事实,应当将两种情形按照司法流程分阶段进行区别对待。在公安侦查阶段,以考察'疑'(是否有罪存疑)为主;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以考察'疑'(是否真的有罪)为主,兼顾考察'疑'(法律上是否有罪)的情形;在法院审判阶段面对刑事存疑案件时,则是从'疑'到'疑'的倒推,法官要选择的仅是'疑罪从无'还是'疑从轻'的问题。合理界分刑事存疑案件中的'疑'与'疑',将有利于在解决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的存疑情形时,相应的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根据不同情形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同时也为明确划分刑事错案的追责主体提供依据,还可以避免公权力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造成不必要的侵害,应当予以重视。本文试图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何为'疑'以及何为'疑'进行界分,并运用法理辨析司法实践中不同阶段的刑事存疑案件,在不同的存疑情形下应当'从轻'或是'从无'的困惑。

  • 标签: 罪疑 疑罪 罪疑从轻 疑罪从无 法理界分
  • 简介:十七岁,花季般的年龄。然而,并不是每个人的十七岁都如花般灿烂绽放。来自贫困地区的打工妹,过早的生活负担使他们的青春不像城市女孩般绚烂多彩,而法律知识的匮乏更使她们的多彩年华黯然失色……

  • 标签: 无知 贫困地区 生活负担 法律知识 打工妹
  • 简介:一、序一位前任联邦检察官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白领犯罪就是洗钱。"洗钱就是隐藏收益存在、收益的非法来源或收益的非法使用,使之合法的行为。在美国,对犯罪所得收益的洗钱已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非常复杂的行业并且是有组织犯罪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如果有组织犯罪不能通过洗钱技术来转移或隐瞒他们的巨大财富,现行的大规模的犯罪活动,只有一小部分能够实施,而且远不及现在的犯罪实施起来那样得心应手。

  • 标签: 洗钱罪 非法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 犯罪收益 犯罪实施 商业交易
  • 简介:盗窃与诈骗同属财产型犯罪,而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掺杂有诈骗手段和窃取手段的复杂侵犯财产类案件,使司法部门在定罪与量刑上困难重重。盗窃与诈骗区分的关键在于对财物的处分行为。

  • 标签: 诈骗罪 盗窃罪 处分行为
  • 简介:贪污,既是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又是一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渎职犯罪,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这次刑法修改将贪污从侵犯财产中提出单独列为一章,提高了处刑的数额标准,以适应打击犯罪的实际情况.新刑法又增加了一个新罪名侵占.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增加规定了适用于公司、企业的侵占,这次修订新刑法在《决定》的基础上,将此吸纳到新刑法中,补充了原刑法的不足.

  • 标签: 贪污罪主体 侵占罪 新刑法 国有企业 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强迫卖淫的保护法益不仅包含通说认为的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亦包含性的自我决定权,本的核心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愿迫使其进行卖淫活动,亦即强迫行为中的暴力、胁迫、虐待或其他强制方法足以使被害人失去意思决定能力进而压制其反抗。在本与强奸的辨析上,有偿与否并非区分标准,二者之间是部分包含的法条竞合关系。

  • 标签: 卖淫罪强奸罪 强奸罪关系 强迫卖淫罪
  • 简介:陕西集资诈骗第一案:2004年9月,张涛虚假出资登记注册。成立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宣称“消费积分奖励”的经营模式,但实际中却以巨额奖励为诱饵。采取“现金积分奖励”模式向会员非法集资。同年11月,郝永生化名张锦贵,虚假出资成立陕西世纪缘商贸有限公司.套用益万家公司的运作模式。由于该公司发展会员较少,不久即无法经营。当其得知张涛打算注销益万家公司时。即找张涛商谈收购事宜,由郝出资2万元收购。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量刑 虚假出资 经营模式 登记注册 购销服务
  • 简介: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作了重要补充,其中规定的侵占,将企业职工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由于侵占与贪污同属侵犯财产,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企业性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身份有交叉和不明,使两者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较多争议,在犯罪主体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决定》中侵占的主体是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对此类主体侵占公司财产应适用《决定》,但对于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决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本决定第十条(即侵占)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

  • 标签: 侵占罪 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 公共财物 国有公司 《决定》
  • 简介:一、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与库纳拉奇案简介1991年,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爆发了绵延十年的武装冲突,其间发生大量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事件。1993年5月25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827号决议,成立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刑庭'),负责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个人。前南刑庭开创了国际法庭审判国内罪犯之先河,使得国际人道法缺乏制裁力的局面得到极大改变,其法庭规约与机构组成亦对日后建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 标签: 中的强奸罪 人类罪 危害人类
  • 简介:对包庇与伪证的认定,应把握它们的不同点:一、从犯罪主体资格去考察;二、从行为人诉讼地位去考察;三、从作证内容去考究;四、法规竞合。

  • 标签: 包庇罪 伪证罪 认定
  • 简介:作假证明是包庇的核心行为,从作假证明的主体、阶段、行为及目的要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与伪证的相关问题进行比较,会更好地解决包庇与伪证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具体说来,作假证明的主体应包括被害人,发生的阶段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方式,目的是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

  • 标签: 作假证明 包庇 伪证
  • 简介:通奸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予入。刑法学界关于通奸入和出论围绕七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通奸出论具有逻辑盲点,突出表现为女性主义法学视角的严重缺失,严重忽视家庭的地位与作用和对刑法谦抑性的误读。立法上应该以自诉和公诉双轨制的诉讼方式启动通奸的追诉,并对通奸设置单纯的有罪宣告并处罚金的刑罚。

  • 标签: 通奸 出罪论 入罪论
  • 简介:2008年5月24日凌晨2时许,肥西县紫蓬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森林大道路边停放着一辆车,车门半敞。民警迅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后备箱有大量电缆,民警当即将车上两名人员汪某、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据二人交代,电缆线是偷来的,并交代同案人凌某、唐某已逃跑。

  • 标签: 电缆线 偷盗 派出所 民警 肥西县 巡逻
  • 简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行为,往往由于刑法无明文规定而无法处理,有的则按玩忽职守处理,但是由于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罪过与玩忽职守的罪过存在很大差异,客观危害也比玩忽职守大,因此,笔者认为,两者不应以相同的罪名予以相同的刑罚,而应在我国刑法渎职一章中,把滥用或放弃职权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以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单独规定法定刑,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相对应,以补现有立法之不足,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滥用或放弃职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状况。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职权行为 法定刑 司法实践 间接故意
  • 简介: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合同诈骗单列出来,并置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章中,当时的立法者认为这样更有利于对合同诈骗行为进行打击。但是对任何事物的评判、对任何政策法规的适用和理解都是要放到一定历史和时代背景中,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这也是法律为什么要适时进行修订的原因。在新《刑法》颁布实施十年有余的今天,笔者在审查起诉合同诈骗罪案件的过程中,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合并 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 审查起诉
  • 简介:<正>一、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经济承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早举措,它首先表现为在农村实行的年产责任承包制,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随后经济承包制被引入城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领域,同样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目前城乡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使承包组织的性质、产权归属以及承包人的主体身份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而使认定发生在经济承包活动中一些行为的贪污罪与非,成为司法审判实践的一个疑难问题。笔者认为,要准确地划分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必须正确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正确认定承包人是否具备贪污的主体资格

  • 标签: 贪污罪 罪与非罪 集体经济组织 承包人 经济承包 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