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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个结果
  • 简介:1.二黑一路哼着《老鼠爱大米》,蹦蹦跳跳地背着书包回家。一跨进院门,他就高喊:'我回来啦!'爸妈没有应他,怎么了?进屋一看,哟,原来家里来客人了。

  • 标签: 包庇
  • 简介: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10~2014年数据,研究了法律背景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违规犯罪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具有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披露的违规犯罪次数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与被稽查出的时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不仅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反而是包庇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在法律指数高的地区,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包庇上市公司违规犯罪的行为有所改善。研究成果填补了独立董事个人特质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空白,为稽查公司违规提供新方向,亦为修改和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提供参考。

  • 标签: 独立董事 法律背景 违规犯罪 包庇 法律环境指数
  • 简介:作假证明是包庇罪的核心行为,从作假证明的主体、阶段、行为及目的要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与伪证罪的相关问题进行比较,会更好地解决包庇罪与伪证罪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具体说来,作假证明的主体应包括被害人,发生的阶段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方式,目的是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

  • 标签: 作假证明 包庇 伪证
  • 简介:房地产公司未经报批擅自拆除梁林故居的行为未遭任何惩处,相关部门反倒专门为其打造了一个叫作“维修性拆除”的年度新词。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字典里,维修和拆除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个词,这应该是一个常识。另一个简单的常识则是,所谓保护文物绝不是先,

  • 标签: 维修性 拆除 包庇 房地产公司
  • 简介:由于学者们一直沿用传统的关于包庇罪构成要件的阐释成果,因此导致包庇罪与妨害司法罪一节中其他若干罪名构成要件的关系错综复杂,其行为类型也始终模糊不清。根据文义解释,对“包庇”起限定作用的“作假证明”不能涵括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根据体系解释,应当彻底分离包庇罪与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现有体系关联。根据历史解释,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学理发展状况和立法技术水平的影响下,“作假证明包庇”的含义宜作广义解释,但由于现行刑法的核心价值和罪名体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因而有必要更新传统的解释结论。“隐瞒或谎言编造犯罪分子逃跑的路线、方向及地点”与“顶罪”是包庇罪的两种行为类型。

  • 标签: 作假证明 包庇罪 行为类型 罪刑均衡 顶罪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第310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且没有针对一定范围内与被窝藏、包庇者有亲属关系的,犯本罪而对其作出任何宽宥规定,这与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应该吸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合理成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对现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进行立法完善。

  • 标签: 窝藏 包庇 犯罪主体 宽宥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窝藏,包庇罪是妨害司法类犯罪罪名中最常见的两个罪名,然而,在办案过程中对现行刑法第310条规定的“犯罪的人”的理解上因缺乏权威的司法解释,又没有系统的通说,因此,理论界说法不一,实务界的标准也是各异。

  • 标签: 包庇罪 犯罪 司法实践 第310条 司法解释 现行刑法
  • 简介:我国的刑事立法是否应当根据"亲亲相隐"思想将亲属排除在窝藏、包庇犯罪的主体范围之外,或者将亲属间的窝藏、包庇行为规定为法定的从宽处罚事由,理论上存在不同的争议。通过对2001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相关裁判文书的对比分析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普遍持宽容态度。虽然107份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的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较为一致地体现了宽容态度,但其裁判理由却相对模糊,且存在着"出于亲情而为犯罪,故应当酌情从轻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争议,同案异判现象严重。刑法对此规定的缺失易造成司法乱象,有必要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对亲属间窝藏、包庇犯罪的从宽态度,辅之以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及公报案例等方面的指导,以期对审判实践中该类案件的处理提供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导思路。

  • 标签: 亲属 窝藏 包庇犯罪 亲亲相隐 刑事立法
  • 简介:包庇罪与伪证罪的认定,应把握它们的不同点:一、从犯罪主体资格去考察;二、从行为人诉讼地位去考察;三、从作证内容去考究;四、法规竞合。

  • 标签: 包庇罪 伪证罪 认定
  • 简介: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是指窝藏、包庇犯罪与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犯罪发生后又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

  • 标签: 包庇罪界定 区分运用 界定相邻
  • 简介:讨论"亲亲相隐"在现代刑事法中的价值,不应仅停留于道德、伦理的宏大叙事,还应于微观层面寻求在现有立法框架下解释论上的"突围"。具体而言,于不法层面,多数亲属间窝藏、包庇行为因符合"历史形成的社会道德秩序"具备社会相当性而阻却违法;于责任层面,亲属间窝藏、包庇行为因契合社会伦理缺乏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只有将"亲亲相隐"融入规范刑法中进行判断,才能真正实现其在现代刑事法中的活化,从而使辩护空间大大拓展。

  • 标签: “亲亲相隐” 窝藏、包庇罪 违法阻却事由 社会相当性 期待可能性
  • 简介:笔者认为,作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非所包庇、纵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作为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求有从事查禁和惩处犯罪、进行诉讼等特定职能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包庇'的含义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人对行为对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识前后不一致时,应分别认定.

  • 标签: 包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黑社会组织
  • 简介:被告人:张记冬,男,1971年12月31日出生,河南省开封市人,农民。1990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7年2月25日被逮捕。被告人:李锐,男,1975年5月18日出生,河南省开封市人,无业。1991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7年2月25日被逮捕。被告人:张小红,女,1974年10月23日出生,河南省开封县人,农民。1997年2月25日被逮捕。

  • 标签: 被告人 李建国 河南省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锐 开封市
  • 简介:纵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能否构成本罪,应当认为纵容黑社会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所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 标签: 中疑难问题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客观要件
  • 简介:对于属于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其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该学者在肯定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的根据上与上述学者有所不同,实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之行为的情况

  • 标签: 主体主观 主观方面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简介: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10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的主体包括犯罪人的近亲属在内的所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使犯罪人的近亲属陷入情理与法理的两难境地,是强人所难的体现,不符合刑法人道性的要求,有悖于刑法谦抑性和期待可能性理论,同时也背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因此,有必要尊重我国古代“亲亲相隐”的现代价值内涵,在其价值指引下完善我国有关窝藏、包庇罪的主体立法规定,有限制地排除犯罪人的近亲属为窝藏、包庇罪的主体。

  • 标签: 亲亲相隐 窝藏 包庇罪 主体范围 合理价值 重构
  • 简介:并列罪名与选择罪名的刑法意义迥然不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显著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两个犯罪不可能是选择罪名关系;实践中,无论是先包庇后纵容的情形,还是先纵容后包庇的情形,都不具有选择罪名所要求的客观的承继关系,从而验证了该二罪不是选择罪名,而应该是并列罪名。作为并列罪名,当行为人的行为事实触犯该二罪时,应分别定罪,并且数罪并罚,而不能按照选择罪名作为一罪来处理。

  • 标签: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犯罪构成要件 选择罪名 并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