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儒家实践理性的研究已日益受到学界重视。但是,儒学中的实践理性到底指什么?儒家表达实践理性的核心概念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提出来的?学界并无明晰论述。其实,表达儒家实践理性的标志性的核心概念是"义"。"义"就是对"仁"学价值的实现之路。"义"的实践性功能在孔子思想中已被肯定,但受"礼"的制约而未能独立。孟子的"仁心、义路"说突破"礼"的限制,建立起一个价值本体与价值实践相对二分的理论结构,将"义"阐释为人的内在理性,又外化为"人之正路",从而为儒家确立了在现实中实现"仁"学价值的实践理性。"义"之所以可以成为儒家实践理性的标志性的核心概念,就因"四德"中的"礼""智"等概念在实践功能上只能从属于"义"。
简介:凯尔森试图构建一种剔除了政治意识形态和自然因素的法律科学,可以用两组关键词来概括其纯粹法理论:科学、纯粹、客观、一元和现实;社会技术、强制秩序、制裁、不法行为、规范、义务和权利。凯尔森认为法律权利是法律规范对一个由规范所指定的人,即可能的原告的关系。在凯尔森的法律理论中,义务先于权利,从主要规范到法律权利的逻辑顺序是:从主要规范到次要规范,从次要规范到义务,从义务再到权利。凯尔森论述了法律权利的存在方式、主体、作用和类别。凯尔森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既有真知灼见,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对纯粹法理论及其权利概念进行反思,能够使我们对法律权利和法律科学的认识变得更加全面。
简介:大学治理现代化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正确处理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关键在于“界分领域”和角色定位,即界定政府应当在哪些领域、哪些层面发挥作用,明确哪些是政府的“分内事”哪些应当由大学自己去定。唯有如此,才能既“做正确的事”又能“正确地做事”尽可能保证大学的办学自主性,激发其内在活力。大学内部治理的“去行政化”并不仅仅意味着取消大学行政级别,更不是否定行政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防止行政管理的越权和“异化”才是大学去行政化要着力解决的难题。现代大学治理高度专业化的特点,要求大学校长以治校为志业,走专业化和职业化道路,最终实现“教育家办学”由于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缘故,我国大学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任重道远,当前尤其需要强化学术逻辑、完善法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