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性贿赂是由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色情腐败引发的。没有色情腐败就不会有性贿赂。色情腐败和性贿赂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另有他图;用公款雇用女色,对有关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施以陪吃陪唱陪玩陪洗陪睡。二是以固定和隐秘的酒店宾馆为场所,以工作餐或休闲娱乐为因由,包女色对较为高级的干部进行全程陪伴。三是出钱包租固定女色,供性受贿者随时随意享用。四是性贿赂者本身为女性,
简介:【摘要】当前,性贿赂现象屡禁不止,手段花样不断翻新。面对着性贿赂行为蔓延发展的趋势,我国应当将性贿赂行为犯罪化。本文认为,在保持贿赂犯罪的立法现状下,可以适当扩大贿赂的范围,使贿赂既包括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利益,并且在非物质利益中列举“性贿赂”。【关键词】性贿赂行为犯罪化
简介:性贿赂是以性服务为交换而得利益的行为,性贿赂入罪的呼声一直很高,但立法对此持谨慎态度。本文从性贿赂的概念、古代法律的规定以及性贿赂是否应入罪的争议入手,尝试探讨性贿赂方面的一些问题,认为性贿赂入罪应缓行,没有必要单独成罪。
简介:“性贿赂”立法问题引起了广大媒体及民众的关注和讨论。近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等新闻媒体,都刊登了有关“性贿赂”问题。的文章,对此展开了积极讨论,现将讨论的观点综述如下。
简介:“1664年2月27日。办公室枯坐上午。正准备去办公室,白哥维的妻子过来,请他为丈夫说话。我很喜欢她,抚其玉颏,但未敢唐突。”
简介: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腐败已经成为各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最大障碍之一,而贿赂犯罪则首当其冲: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日渐提高的今天,性贿赂以其独有的特征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各国贿赂犯罪的应有内容之一.但我国受形式主义及司法实践中的“计赃论罪”观念的误导,至今未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性贿赂犯罪的现状,纵观中国古代的立法例,横向比较西方国家的立法,阐明了我国当前切实可行的做法应当是通过立法解释将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解释为物质性利益与非物质性利益,把性贿赂纳入贿赂罪之中。
简介:性贿赂均属于贿赂犯罪形式,以期为我国性贿赂立法提供刑法学理解释,[2]性贿赂危害性不亚于财物贿赂
简介:以提供美色进行"性贿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将行贿内容仅仅限定为财物,而没有附加"其他手段",使法律出现了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的空白.比如,"性"也可以作为行贿的内容.通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性欲的满足",也可"谋取不正当利益".
简介:某项法律的出台或修改,必须有足够的法理依据来支持,”性贿赂”亦然。目前来看,“性贿赂”的法理依据似乎单薄了些。
简介:性贿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收受贿赂主要是职务犯罪,其本质上就是“出卖公权,获取私利”,是一种以权谋私行为,只是私利不在于钱物,而是追求性的刺激,收获性生活的感官享受。
简介:将性贿赂这样的非财产性利益的贿赂犯罪纳入刑罚调控范围,那么性服务能否在刑法中规定成为贿赂犯罪的对象即目的物呢,性贿赂与财物贿赂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简介:只有在对现行刑法进行充分解释之后无法运用刑法规范规制性贿赂,才应进一步考虑在立法论的层面提出完善法律的意见,合理规制性贿赂行为;以更为广阔的视角考察性贿赂,不难发现性贿赂与免费旅游等请托人资助受托人的行为具有相同的刑法意义;对于权力者而言,接受请托人性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撼动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完全应当设置全新的刑法规范,设定“性贿赂犯罪”的独立构戍要件。
简介:据《人民日报》报道,2000年12月6日在江苏召开的“2000年江苏省刑法学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应尽快把“性贿赂罪”纳入刑法。会上提供了一个案例:某省领导在接受某女的“性贿赂”后,答应委任她为该省驻港办事处负责人。该女之弟以其姐与这个领导肮脏勾当的录像带为要挟,迫使该领导多次为其走私犯罪大开绿灯。
简介:百姓大多赞成立法制裁“性贿赂”目前为止,关于要不要给“性贿赂”定罪,法学专家还是各持一说,而记者采访的大多数普通百姓则认为“性贿赂”危害大,违反道德伦理观念,应该治罪,对手中握有权力的人更应多一些限制。
简介:摘要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反腐力度。然而,针对性贿赂是否应该纳入到刑法的规制范畴这一点,学术界和司法界均产生了热议。本文在分析性贿赂层出不穷原因的基础上,探究其入刑的必要性,最后从定罪、量刑、取证等角度提出关于性贿赂入刑的建议。
简介: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和人大代表仅从性贿赂的危害性角度提议性贿赂入罪,是对刑事立法规律的不理解所导致的。性贿赂立法在国际反腐败公约中没有要求,在国外立法中没有先例,在我国不能将性贿赂入罪,因为将性贿赂入罪会因为认定上的困难而导致司法上的混乱。不将性贿赂犯罪化,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监督性贿赂、防止官员腐败。
简介: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从财产性利益为主,贿赂的范围以财物等财产性利益为主,贿赂范围从单一的财物向非财产性利益或者精神利益扩展
简介:更何况对性贿赂犯罪这一新型的非物质利益贿赂犯罪, 性贿赂 贿赂 隐私权 知情权 谦抑性原则 取证 量刑 正文,而由于贿赂犯罪具有
简介:刑法完全可以在基本的财物性贿赂犯罪之外, 探讨性贿赂犯罪化问题,性贿赂犯罪
简介:"性贿赂"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利于反腐败的源头治理,阻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思想、信念发生偏差、动摇,起到了国外敌对势力起不到的极大的破坏作用.本文从反腐斗争的迫切需要论述了"性贿赂"属于贿赂犯罪的一种形式,应将其立法化的客观性及紧迫性.
性贿赂·性贿赂罪及其他
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思考
性贿赂问题浅析
“性贿赂”讨论观点综述
“性贿赂”,应否定罪
性贿赂犯罪化研究
浅析我国性贿赂犯罪立法
将"性贿赂"罪写入刑法?
惩治“性贿赂”的法律瓶颈
性贿赂入罪的理由
“性贿赂”应纳入刑法调控范围
性贿赂的刑法学思考
“性贿赂罪”应纳入刑法
“性贿赂”该治谁的罪
论性贿赂的刑法规制
为什么不能将性贿赂犯罪化?
“性贿赂罪”立法的理性思考
“性贿赂罪”立法的再思考
性贿赂犯罪化的正当性基础
惩治腐败与性贿赂的立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