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罪”应纳入刑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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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报道,2000年12月6日在江苏召开的“2000年江苏省刑法学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应尽快把“性贿赂罪”纳入刑法。会上提供了一个案例:某省领导在接受某女的“性贿赂”后,答应委任她为该省驻港办事处负责人。该女之弟以其姐与这个领导肮脏勾当的录像带为要挟,迫使该领导多次为其走私犯罪大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