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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经济领域,当事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往往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经济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当事预期的法律后果,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便涉及到合同的生效问题。判断一项合同是否生效主要依三个要件进行考察:当事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当事具有缔约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都容易判断,唯有“当事的意思表示真实”的认定在实践中有较大难度。当今各国,对意思表示多采用外观主义。外观主义认为当行为的内在意思与外部的表示不一致时,以行为的外部表示为准。因为行为人的内心意识纯粹是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并不为外人所知,为防止行为人随意撤销意思表示,当然应以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为准,

  • 标签: 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 外观主义 化工公司 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
  • 简介:段文波教授与韩波教授关于当事主义和辩论主义的两篇论文,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地梳理了这两个重要理论概念的内涵与操作边界,从中我们既可以读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也能够发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基础理论问题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共识。因此,对于两文的主要观点,我深表赞同。然而,与理论界的共识一致不同,实务界对于辩论主义和当事主义依然存在

  • 标签: 主义技术 主义辩论 当事人主义
  • 简介:市场经济下商品生产,流通频繁,兼之消费者自我保护法律意识增强,产品质量纠纷因而增多。产品质量纠纷不可避免要涉及到产品的生产者,然而确定产品生产者在产品质量纠纷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至关重要,将产品生产者列为被告还是第三人?如将对之无诉权的产品生产者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则不只是本案败诉或承担不利后果的问题,更将引来其他麻烦,甚至会被产品生产者以非法使其受诉而提起损害赔偿。在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0辑当中就收录了一案,原告以被告不实诉讼而提起损害赔偿。姚正祥与姚正浩相互扭打,姚正祥受伤,后姚正祥以姚正浩及姚正浩的女婿杨梅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认定杨梅没有参与姚正浩与姚正祥的扭打,杨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杨梅则向法院起诉,告姚正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使其受诉造成误工损失360元、车费24元,要求姚正祥赔偿,法院保护了杨梅的请求。①这说明法院是确认非法使他人受诉为侵权行为。

  • 标签: 产品责任 担保责任 产品质量法 销售者 无独立请求权 产品缺陷
  • 简介:<正>所谓“群租”,就是三户以上的房客或者十几、二十几个陌生人,混合租住在一套公寓里面的居住行为。群租是现阶段高房价、低收入,廉租房不到位引发的民间租房经济现象。“群租”属于社会学范畴,是城市社会生活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牵涉到多方的利益,比方说政府、物业公司、房东、二房东和房客以及房屋的周边近邻等多方的利益。

  • 标签: 社会学范畴 社会生活形态 居住行为 租赁市场 头号问题 低收入阶层
  • 简介: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特别程序写入刑事诉讼法律,是在立法层面上的一项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对该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既应不违背具体规定,又可发挥能动作用,予以灵活处理。同时,着重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在对该制度执行中可能及已经出现的问题予以研判,且试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于司法实践工作有所裨益。

  • 标签: 刑事和解 理解适用 问题 对策
  • 简介:律师界的同行,大都见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些律师很得当事的信任,一次接待,一次谈话,就能接到一个案子或者一个顾问单位;而有些律师则没有这样幸运,有时当事找来了,一次交谈后却又去请了其他律师。这是什么原因呢?是这些律师的水平不高吗?通过仔细观察和了解,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律师给当事留下的第一印象不佳。笔者通过观察,发现有些律师在接待当事时,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傲慢无礼。表现为对当事态度冷淡带理不理,听当事陈述时很不耐烦,甚至大声斥责。这种现象最突出地表现在接待农村或外地当事时。由于律师的输风作风,当事往往望而却步取消请律师的打算,因为谁也不会去拿钱买气受。二是低声

  • 标签: 当事人 律师 意思表示 当事人陈述 询问当事人 失去机会
  • 简介: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不妨碍代理关系中未签字本人作为仲裁协议当事。当涉外代理条件下签署的协议中包含仲裁协议时,如何确定仲裁协议当事取决于适用的法律。应注意两点:一是要识别代理与合同,并区分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二是代理的准据法应统一适用于实体与仲裁合同当事的确定,此处没有仲裁协议独立性理论适用的余地。如果我国法被选定为代理的准据法,除了几种例外情形,第三人与被代理人应被认定为仲裁协议的当事。涉外仲裁机构应注意相关的正当程序问题。

  • 标签: 仲裁协议 当事人 适用 涉外仲裁 准据法 正当程序
  • 简介:合同当事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合同法协调的最为重要的利益关系。在交易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合同当事的利益主要会涉及到返还利益、信赖利益、固有利益、履行利益以及可得利益等不同的利益类型,合同法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推动实现或维护合同当事的诸项利益。对合同当事的各项利益从解释论角度出发予以分析和探究,有助于妥当确定合同法相关法律规范的含义,并为裁判者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 标签: 返还利益 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 履行利益 可得利益
  • 简介:刑事和解各项价值功能发挥的前提是当事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从逻辑上看,当事之间的一项和解最终能否达成,需要经过启动和解和进入和解后的谈判协商两个阶段。在以上两个阶段中,当事的主体性因素对和解的开始、进展乃至最终的结果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促成和解和制度规范的角度出发,司法机关对此应当予以重视。

  • 标签: 刑事和解 达成 当事人 主体性
  • 简介:法官:我是一大型机械厂的技术人员。去年初,根据我厂与某落后地区一机械公司的合作协议,我和其他5名技术工人受本企业派遣到机械公司帮助工作2年。不久前,我在机械公司工作过程中,不幸发生工伤。我找到本企业要求落实相关待遇,但本企业人事部门认为,根据派遣合作协议,派遣期间我的工资待遇、工伤等问题应由机械公司负责,要求我找机械公司解决。现在我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不知如何确立对方当事

  • 标签: 当事人 工伤 劳务派遣 合作协议 工资待遇 机械厂
  • 简介:我国当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是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新增的特别程序之一,在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传统刑事司法手段所不具备的优点,但由于尚在探索实践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本文对公诉案件当事和解的适用规则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实践情况提出了完善建议。

  • 标签: 公诉案件 当事人和解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 简介:<正>当事主义是我们对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结构(或称诉讼模式)的一种概称。从哲学的角度看,诉讼结构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它也必然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不同的诉讼结构体现了不同的诉讼原则。因此,研究美国的刑事诉讼结构,是为了更好地研究美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原则。一、当事主义的含义及其由来当事主义是指刑事审判活动依据控诉方和被告方的主张和举证而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一种诉讼结构。在这种诉讼结构中,法庭的审判活动是以控诉、

  • 标签: 当事人主义诉讼 刑事诉讼程序 被告人 刑事诉讼结构 陪审团 纠问式诉讼
  • 简介:法院、检察院经审查终审判决“确有错误”而启动再审程序时,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享有二审程序中应有的诉权,如果其申请撤诉应予准许;但由于再审意味着将破坏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其前提是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当事的撤诉权应受到限制。

  • 标签: 再审程序 诉权 撤诉 抗诉
  • 简介:刑事不起诉当事自我救济可分为被害人救济和被不起诉人救济,  二、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自我救济制度及其评价  (一)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自我救济制度  刑事不起诉当事自我救济作为一种诉讼法律制度,自我救济权是刑事不起诉案件当事的专有权利

  • 标签: 制度研究 当事人救济 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