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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事作为纠纷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当事陈述客观存在的证明功能较之其他证据有着不可比拟的价值,然而我国虽将当事陈述作为单独的证据种类,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缺陷仍难以充分发挥其价值,应明确界定当事证据性陈述的内涵,设置获取证据性陈述的程序,增加虚假陈述惩罚措施。

  • 标签: 当事人陈述 证据性陈述
  • 简介:我国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第1款对于反诉当事的范围做出了界定,强调反诉当事应当限于本诉当事。相较于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反诉制度受到司法政策等的影响,整体上反诉当事范围较小。为了充分发挥反诉制度所具有的诉讼经济和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及平等保护当事等功能,有必要结合影响反诉当事范围的因素,并通过类型化分析反诉当事范围,适当地扩大反诉当事的范围。

  • 标签: 反诉当事人 影响因素 扩张 类型化
  • 简介:既然《民法总则》已经确立了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非法人组织就应具有当事能力。非法人组织的范围略大于其他组织,但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必须相应地调整具有当事能力的主体的范围。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非法人组织,应具有当事能力,但其在具体案件中是否是适格当事,仍需另行斟酌。对于既不是非法人组织,又非其他组织的非法人团体,基于有效解决纠纷等方面的考量,仍可有限度地肯定其当事能力。

  • 标签: 民法总则 非法人组织 当事人能力
  • 简介:杭州‘‘保姆纵火案”等一系列争议大案显示,刑辩律师维护当事利益和尊重法庭的两大根本义务之间经常发生严重冲突。英美传统上要求律师作为当事‘‘热忱代言人”的角色服从于作为‘‘法庭官员”的角色,但根植于不同的权力结构和诉讼机制中的中国刑辩律师却往往需要诉诸死磕式辩护来维护当事利益。直接挑战法庭权威的死磕式辩护整体上弊大于利,应当通过在职业伦理规范中合理划界的方式将其纳入良性轨道。

  • 标签: 刑事辩护 死磕律师 热忱代言人 法庭官员
  • 简介: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的各种情形及其程序作了规定,对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执行当事变更、追加制度不应止步于事件类型的简单列举,而应对其内在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包括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实体法上责任主体的同一性、基于另一实体法律关系第三人需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在执行过程的相关行为而认定其需承担责任。在对变更、追加执行当事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类型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救济程序,以实现执行效率和当事利保障的兼顾。

  • 标签: 执行当事人 变更 追加 执行力主观范围 救济程序
  • 简介:摘要本文从民事诉讼中当事举证的现实困境着手,旨在讨论“强化当事举证责任”的政策要求与当事实际拥有的举证能力间存在的差距。当事举证不能,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只能借助证明规则,而证明规则在事实认定中不宜过多适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与现实困境的关系,对比域外的类似制度并结合我国试点的律师调查令制度,建议通过完善调查令制度补足当事的举证能力。

  • 标签: 律师取证 当事人举证能力 律师调查令 民事诉讼
  • 简介:原本并没有相关关系的公民私权和司法机关公权,由于公民私权'群已权界'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当事通过行使诉权的行为使得公权力对私权保护产生了约束作用,并且当事私权保护的程度直接与司法机关公权力是否正确行使相关。

  • 标签: 诉讼成本 法官激励制 审判精细化管理
  • 简介:摘要参与城市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复杂的法律关系,跨各方利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得到妥善维护。因此,有必要分析侵犯承租人合法权益的原因,并制定对策。

  • 标签: 拆迁 房屋租赁 承租人
  • 简介:摘要城市房屋拆迁是我国转型时期的重要问题之一,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全面发展,更关乎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解决。在城市房屋拆迁实际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不但极容易受到损害,而且受到损害后缺乏有效的救济。本文对被拆迁人权保护的救济提出合理化建议。

  • 标签: 城市房屋拆迁 被拆迁人 权益保护 救济
  • 简介:在“租购同权”政策背景下,以房地产估价为视角,以影响承租人权价值的因素为依据,以学区房为例,简要分析租赁活动中承租人权价值变化情况,并就价值测算中的相关参数确定以及估价实务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 标签: 租购同权 承租人权益价值评估 学区房
  • 简介:第一批公证指导性案例第2号案例为“一次性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协议公证和提存公证”。这一典型案例,为公证员承办此类公证事项提供了可借鉴、可参考的实践依据。也为当事解决一次性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协议履行难题提供了信用度高、执行力强的法律方案。通过一次性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协议公证和提存公证,很好地彰显了在公证法律服务在法治社会建设中预防纠纷、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保障权益的独特职能优势。

  • 标签: 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 安全屏障 公证法律服务 子女抚养费 一次性支付
  • 简介:公共警告作为一种重要的新型风险规制手段,在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在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高涨的当下,深入论证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证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有助于证成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保障的正当性。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包括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平衡论、公平正义理论四个方面。在传承这些理论精髓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敢于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些理论的含义和具体内容,以契合社会的快速变迁。

  • 标签: 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 权益保障 理论基础
  • 简介:纵向垄断协议当事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原告资格之所以成为问题,根本缘由在于其内部包含着当事过错与维护公共利益这一对'私'价值与'公'价值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现有诉权否定论、有限诉权论和德国法层面的完全诉权并没有真正化解这对矛盾,它们各自不同程度上使用'非黑即白'的选择模式反倒使这对矛盾更具对抗性。以功能为标准,在对审理反垄断损害赔偿之诉的程序进行阶段化的基础上,进行制度构建,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纵向垄断协议当事原告资格问题的新尝试。

  • 标签: 当事人过错 公共利益 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 原告资格
  • 简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十分重要,各国都重视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14岁,对此一直存有是否需要降低的争议。我国未成年罪犯增多的趋势得以有效控制,出现了稳中有降的变化,从未成年罪犯人数统计中可以明证。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为人口、教育、经济、刑事政策、预防战略等等,与降低年龄标准关系不大。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履行国际义务。彰显我国法治文明。

  • 标签: 未成年人 保护 年龄
  • 简介: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包括立法、司法解释在内的未成年被告人权保障的法律体系,但仍然存在未成年被告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审判机构与组织不健全、羁押措施使用过多、未完全实现隔离羁押以及审判程序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未成年被告人权保障制度的改革方向应当是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审判机构、提高审判人员素质、建立保释制度、实现隔离羁押、完善审判程序与制度等.

  • 标签: 未成年被告人 权益保障 羁押 保释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深入和养老产业的发展,社区养老机构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老年人的生活,这些机构在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帮助和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对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变得极为迫切和必要。文章在对北京市社区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社会现实,提出几点完善建议,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社区养老机构 老年人 权益保护 法律问题
  • 简介:2012年《民事诉讼法》及2015年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了包括庭前会议在内的审前程序。但是,立法对当事提出事实主张应当符合的标准缺乏细化规定,导致实践中不规范的事实主张很常见,直接干扰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把握,影响了审前程序争点整理的效果。因此,为促进审前程序的实效发挥,应以攻击防御方法提出的及时性和特定性为指针,从明确事实主张的适时提出和内容的具体化两方面进行规制。借此,庭审程序始能高效地实施事实认定以发现真实。

  • 标签: 审前程序 事实主张 主张的具体化 主张的适时提出
  • 简介:行政指导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之一,但由于该类行为存在着自愿性、非强制性等特殊的法律属性,学界对其是否存在可诉性、应否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尚存在争论。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否定列举,排除行政指导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其诉讼救济途径一锤定音——不可诉。实际上就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角度而言,对该类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涉及到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指导行为,存在诉讼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行政指导 诉讼救济 权益保障 受案范围
  • 简介:以股份清偿债务[1]是重整计划中的重要偿债方式,但我国破产法缺乏关于以股份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以股份清偿债务往往存在股份定价方式简单、定价不公允、定价程序不透明、商誉泡沫严重、未考虑非控股权折价和流动性不足折价以及债务人重整后业绩太差等问题,债权人的权益容易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二次伤害。以股份清偿债务既涉及法律,更涉及投资,在本质上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借鉴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做法。管理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重整计划必须详尽披露股份定价依据,而不能仅仅依靠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报告。属于重大重整计划的,必须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份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果股份定价采用未来收益法而不是资产基础法,重组方或债务人大股东应当作出业绩承诺,债权人获得的股份的权利性质可以有别于债务人原股东保留和重组方获得的股份。此外,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没有通过以股份清偿债务的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而侵害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别除权。

  • 标签: 重整程序 以股份清偿债务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保护
  • 简介:摘要在我国,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的事件屡被曝光,虽然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上已经有了一些成就,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的案件性质复杂,再加上我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这一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的良策。因此,在探讨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的可行性建议,以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 标签: 检察公益诉讼 可行性 特殊权利 部门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