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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 标签: 中国传统法律 儒家化表达 宗教性实践 法律东方主义
  • 简介:<正>(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

  • 标签: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团体 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教职人员 寺观教堂
  • 简介:宗教财产是宗教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其在法律上的清晰界定和全面保护对促进宗教发展意义重大.在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宗教财产政策和法律保护制度的实践及存在问题,并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宗教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与保护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之后,作者提出当前以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借以厘清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十分重要,并提出如下建言:依法确定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资格、认定程序和条件,建立宗教财产监察人制度,强化对宗教财产归属和使用的监督.

  • 标签: 宗教财产 宗教政策 宗教团体法人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对策建议
  • 简介:当人们通览宗教和世界观自由的基本权利在过去十几年里的实际运用和法教义学上的发展时,很难忽略其在规范性轮廓上萎缩这一事实。这一现象由构成要件要素的发展上更多地考虑主观标准所承载,并且经由联邦宪法法院在司法判例中对有关限制问题的决断的、限制的判决而被强化。因此,相对于依据宗教或者世界观的动机而提起的个人的发展请求,一般的法治国规范的有效领域持续地受到限制。当相关现象的潜在冲突在德国呈现趋势增长的时候,这样的判断就显得越发的危险。

  • 标签: 宗教和世界观自由的基本权利 一般权利 基本法第4条 规范性轮廓 宪法国家
  • 简介:<正>(1995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4月2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 标签: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团体 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界人士
  • 简介:目前,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在确认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关系方面的几种模式,包括政教合一模式、政教分离模式、国教模式、政教合作模式、国家控制或主导模式。从我国目前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宗教组织的规定来看,我国目前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属于国家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宗教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并且必须依法活动,国家对宗教组织的活动可以实行依法监督,同时在必要时对宗教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给予关注和必要的支持。就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比较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但在一些地方立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高度关注。

  • 标签: 宗教 宗教组织 宗教信仰自由 政教合一 政教分离
  • 简介:宗教平等在我国宗教法治建设中意义重大,国家已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宗教法律体系,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不同宗教之间、不同教派之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由于宗教事务的复杂,还存在立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不足,仍然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层面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宗教平等 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
  • 简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一书在中国学界引起了相当广泛的关注。其中的一些格言式的论断,比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早已频繁地出现在法律学者与学生们的笔下和口中。在笔者看来,这本由4篇演讲稿汇集而成的仅仅8万字的著作,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较大的影响,绝不是偶然的。因为,它以极其精练的语言,成功地揭示了西方文化(而不仅仅是西方法律)的一个本质特征:以宗教一法律为核心的文化形态,同时,它也揭示了西方人以宗教一法律为皈依的生活方式。在这本书中,伯尔曼先生一咏三叹,以预言家和圣者的口吻,探析了西方宗教与西方法律的共通性,论证了法律离不开宗教宗教也离不开法律这样一些相互关联的命题。

  • 标签: 《法律与宗教》 西方法律 中国 文化形态 西方文化 生活方式
  • 简介:宗教信仰自由权是世界范围内各成文宪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人权的宪法保护不同,宗教信仰自由权在各国宪法中具有扩散保护特征。只有综合考量宪法规范中的宗教内容,才能准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权的宪法规范保护。通过在各成文宪法中查找与宗教相关的关键词,可以发现宗教信仰自由权成文宪法保护具有普遍。以宗教信仰自由权为核心,辅之以政教关系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宗教问题宪法保护的基本框架。从内容上看,成文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内容的绝对与相对性相统一、主体自主选择与结社自由相结合的特点;从属性上看,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入世与政治并存的特征。

  • 标签: 宗教信仰自由权 信仰自由 表现自由 宗教团体 政教关系
  • 简介:宗教参与罪犯改造具有理论上的依据。宗教教义与罪犯改造的主旨和内容存在一致宗教改造方式还具有独特的价值。犯罪人的宗教信仰受法律保护使得宗教改造成为可能。在西方国家,宗教方式是比较普遍的罪犯改造方式,在我国近代监狱史上及今天的港澳台地区也存在宗教改造罪犯的实践。这些实践经验可以为我国信教罪犯的宗教改造提供借鉴。

  • 标签: 罪犯改造 宗教信仰宗教感化
  • 简介: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对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影响.我们需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尽快形成一个专家库,探索宣传民族宗教理论与知识的有效途径,把尊重不同民族宗教的礼俗忌讳、饮食禁忌和宗教习俗落实到实处.

  • 标签: 奥运会 民族 宗教
  • 简介:依法管理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是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当前藏传佛教宗教事务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应当通过健全、完善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法律制度使管理有法可依;通过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群众观念、培养服务意识来提升管理能力;通过利用高等院校、依托地方党校等对各级宗教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来提高藏传佛教宗教事务执法能力。

  • 标签: 藏传佛教 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
  • 简介:法律保障宗教自由,但宗教规范与宗教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违反国家法律的宗教规范将不被认可。这些都是长期以来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理念,也是我们今天处理法律与宗教规范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宗教作为一种有组织的活动,必然有自身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其教徒和信众的行为,但前提是这种规范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我国宪法和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相关界限是比较清晰的。首先,明确了对宗教行为规范的宪法原则;其次,完善了规范宗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变通处理。

  • 标签: 法律与宗教 宗教自由 规范关系
  • 简介:从世界范围来看,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其成文宪法保护具有普遍。各国成文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有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宗教或信仰自由等不同的表述,但从更宽泛的信仰自由角度规定该权利的做法最普遍。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本性是信仰自由,是主体自主选择的自由权。

  • 标签: 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 信仰 信仰自由
  • 简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

  • 标签: 儒家伦理 大清律例 近思录 儒佛冲突 宗教管控
  • 简介:宗教财产法律地位的特殊来源于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所确认和设定的宗教用途,该目的用途构成宗教财产的本质特征,直接决定了宗教财产在法律规制上的特性.宗教财产的特性只与设定其宗教用途的登记程序相关,宗教财产的权属登记并未也并不承担该项功能.有关宗教财产的纠纷,司法机关以区分是否属于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管理作为是否介入的判断标准,在该标准的认定中核心要素是审查被告是否具有与宗教团体或者宗教财产管理有紧密关联的身份和资格.

  • 标签: 宗教财产 目的财产 宗教性用途 宗教财产纠纷
  • 简介: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与目的在于尊重、保障人权.宗教自由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而且规定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宗教自由,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中的积极作用,对于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实现国家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人权 宗教自由 国家治理
  • 简介:通过以知名寺院为主要景点,隔绝或阻断通往知名寺院的道路,设立风景名胜区,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既侵害了僧众作为相邻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相邻权,也侵害了信众和游客对寺院所提供的自由使用宗教财产的合法利益。对此种利益应当纳入《侵权责任法》上"合法的民事权益"的概念给予救济。风景名胜区应当无条件地为包括僧众、信众和游客在内的整个寺院宗教财产使用者群体,提供无偿地自由地接近和进出寺院的通行便利,以此保障该群体所享有的宗教物质利益(僧众)、宗教精神利益(僧众、信众)和一般精神利益(游客)。

  • 标签: 宗教财产 依赖性使用利益 自由使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