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史研究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构历史解释,而建构历史解释的关键环节是理解.历史学家面对遥远而陌生的过去世界,要对前人抱有'了解之同情',以博大的襟怀和丰富的知识来了解前人及其生活,尽力突破时空和文化的阻隔,以期对过去做出公正而贴切的解释.诚然,真正理解前人及其生活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但对历史学家来说,理解首先是一种态度和愿望,基于这种态度和愿望,研究者就会极尽可能地收集材料、调动各种知识和理论资源,以准确地了解前人,避免武断和简单化的评判.当然,'同情'不是同意,'了解'也不是认可.研究者要以中性的立场来建构解释,而不能将自己等同于过去事件的参与者或辩护人.
简介:摘要:意思表示解释是通过解释和来判定一个表意符号是否构成意思表示。对于意思表示解释的规则有角度和方法,通过综合各个因素,一项表意符号究竟是否涉及权利义务关系且包含约束意义,需要结合个案相关因素予以判断。约束意义的认定尤为如此。方能符合当代民法发展的价值取向,充分保障私法自治。
简介:古典自由主义法律理念是一种以“自由放任”为表征的消极法律理念,是早期经济危机发生的法律理念根源。新自由主义法律理念是一种以“国家干预”为表征的积极的法律理念,在它的指引下,通过以法律调整为核心的“罗斯福新政”得以基本确立,从而在克服1929年-1933年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古典自由主义法律理念与古典自由主义法律理念具有同质性,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与新自由主义法律理念的斗争中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以“限制干预、保障自由”为表征的中庸法律理念。在其引导下,从法律上逐渐弱化甚至抛弃了国家干预,从而导致了包括目前世界经济危机在内的一波又一波的当代经济危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的模式,秉持一种以“国家参与”为表征的与西方国家的法律理念迥异的法律理念。为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需要构建一种以“共同利益与共同自由”为表征,以世界整体为单位、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全新的法律理念——整体主义法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