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摘要:《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5日施行)第58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虽然以上法律规定为特别法,但是司法者在具体适用中,做法并不统一。根据立法者的本意,是出于同情职业病受害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人身健康损害,并且考虑其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做出的贡献,而制订的主张权利的条款。在各地法院判例中,支持职业病受害者在工伤保险补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范围存在很大差异。出发人的生命健康无价论出发,公民的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职业病受害者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或材料等因素受到侵害后,健康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害,减损生活质量,从而遭受精神损害,这些损失不能恢复原状,带来的创痛无法愈合,至今未有最令人满意的弥补措施。因此在法律的框架内,赔偿范围最大化存在必要性。
简介:[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民法典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正式确定了生态环境侵权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而将惩罚性赔偿纳入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挥其惩戒、威慑作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无疑是一把“利剑”。本文旨在讨论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及赔偿数额。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技术不断进步,房建建设正趋近于向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等方向发展,几乎所有大型房建建筑都涉及超长、超大混凝土结构相关施工。一般情况下结构设计长度越长,受混凝土自身放热温差等影响,混凝土结构收缩变形越大变形越频繁,则结构越容易开裂。混凝土开裂会造成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加深等影响结构使用寿命的现象,本文结合现场实际对超长、超大混凝土结构施工裂缝控制和效果,提出一系列配套过程对高耐久性补偿混凝土开裂防治措施,以为后续大型超长、超大公共建筑施工过程中裂缝控制提出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