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民法典》顺应绿色发展的原则,第1232条引入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原则性规定。惩罚性赔偿作为同质赔偿的补充,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行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应更为细化,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规则。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不适用于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厘定应将补偿金数额、加害人主观状态等多重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简介:摘要:2021年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公布,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式确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固然正当且必要,然而实践中,本属于正常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却被冠以“惩罚性赔偿”的名义主张高额赔偿的情形开始出现,或以批量的形式出现,因此有必要防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滥用,防范“知识产权过度维权案件”。
简介:摘要:目前,由于我国专利侵权诉讼发生率较高,专利诉讼范围和投诉数量不断增加,将成为更多外国和国内中小企业在企业进入内部市场之前实施定向自由经营(“FTO”)的目标。为了帮助准备在中国开展反侵权研究的律师事务所或公司,进一步了解中国专利回收和反侵权分析的新特点,本文针从自由实施法(FTO)的调查报告与中国专利侵害惩罚性索赔的二个方面加以介绍,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摘要:行政赔偿作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重点。通过对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分析研究,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完善我国行政赔偿范围,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国家赔偿法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流域是早期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人类的生存发展与河流息息相关。流域作为特殊的复合生态系统,具有明确的地理学边界,并且由不同的生态系统组成异质性区域,流域生态系统更是淡水生态系统向陆地生态系统的拓展。流域的形成与发展管理过程经常会因行政区的更换而变化,其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以及人类活动等影响也会增加流域生态系统的复杂程度。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物质与能量流动相互影响,在经济基础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会影响下游地区,例如,上游地区过度开垦,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加剧了下游地区的洪水灾害,而污染废物的不合理排放还会造成下游地区居民的饮用水困难。保护上游地区水资源环境,推动流域上下游之间协同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业高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一系列政策来治理环境污染,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并开始了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调节流域上下游之间、水资源保护者与破坏者以及受益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基于此,本篇文章对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综述进行研究,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