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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种类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为调动我国宠大的居民储蓄资源,进而形成大规模的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国金融业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也积累了较高的金融风险。据世界银行不久前对中国金融业的评价,中国金融业面临着脆弱性问题。因此,我国银行破产成为可能。但是我国不存在完善的破产体制,造成处理银行破产的困难。本文通过对破产体制的要素以及美英两国破产体制的论述,给我国银行破产体制的建立提出初步构想。

  • 标签: 商业银行 风险传染性 行政破产体制 司法破产体制 中国 破产法
  • 简介:《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威权监管模式失灵。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合作治理模式主张信任、信息公开、全程参与和地位平等、责任共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决策模式。将该模式引入食品安全领域,不仅符合世界食品安全监管的大趋势,而且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更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而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方面,应着重关注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的问题导向、多维度的合作关系、责任共担体系、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

  • 标签: 食品安全 威权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模式
  • 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内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内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内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 标签: 安全价值 效率价值 资产证券化模式 法律机制的融合
  • 简介:近年来医疗纠纷大幅度增长,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患关系日益紧张,频发的伤医事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医调委的出现为医患纠纷化解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和新途径。以第三方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实践为背景,以广州的调研实践为切入,分析和论证第三方调解在新形势下介入处理医患纠纷的重要作用和运用价值,并对相关亟待完善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 标签: 医患纠纷 调解 第三方 医院
  • 简介:法律教育在清末教育改革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传统的科举制度指引下的教育向近代西式的学校教育的转变过程中,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呈现了一个探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教育也呈现了这一探索和完善的特征。

  • 标签: 法律教育 近代 章程 学堂 科举制度 教育改革
  • 简介:2006年10月21日。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福州联合召开首届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和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评审会。经过评委会的认真评审,分别评出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20项、优秀青年法学人才10名。

  • 标签: 法学人才 优秀青年 研究成果 评审会 法学会 省委
  • 简介:本世纪的头20年是中国发展和振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中国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在适个时期大有可为,中国当前的环境法制指导思想封未来法制建设成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中国战略机遇期环境资源法律指导思想经历了从探寻到形成的历程,目前基本步入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法制道路,形成了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代际公平.促进协调发展的环境法制指导思想体系,战略机遇期环境法制指导思想的主要构成与内涵也在日渐充实与完善,对于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与环境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标签: 环境资源 法制 思想
  • 简介:中国香港与内地分属不同法域,香港法院依法享有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因此,需要通过双边协商等多种方式使中国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判决得到相互认可与执行,并推动区际司法协助模式的有效构建。2006年是中国区际司法协助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内地和澳门、香港两个特别行政区先后签订了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由于婚姻关系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中国香港与内地离婚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承认面临着诸多法律制度的冲突与挑战。促进内地和香港离婚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不仅体现了香港回归实质性的司法合作精神,亦有助于权利人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实现。

  • 标签: 离婚判决效力 相互承认与执行 法律冲突
  • 简介: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特区租管地”的尝试是“一国两制”的突破性创新,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提供了可行的路径导向。归因于“特区租管地”租赁与管辖的双重法律属性,特别行政区对其的治理须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为前提,适用特别行政区法律为原则,并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故而其设立也当经由议案的“提出”、“审查”、“批准”,遵循严格的程序。以澳门政府横琴用地为代表的这一新型区域合作模式有助于推动内陆与港澳地区实现双赢、互惠、多元参与的开发与合作,具有继续推广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标签: 特区租管地 区域合作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
  • 简介:在目前司法实践中,网络游戏被归入视听作品类型得到著作权保护,这种保护方式是对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一种扩张性解释。网络游戏直播的出现,使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趋于复杂,也产生了重新审视这一界定是否适当的需要。视听作品类型无法解决多元主体的权利行使问题,权利人广播权或网络信息传播权的适用也出现障碍。加之网络直播平台可以主张的合理使用等抗辩,使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陷于法律的不确定状态。鉴于网络游戏作品在网络直播视域下的特殊属性,有必要将其作为特定客体类型加以保护,排除广播权适用,将玩家行为界定为表演,同时引入法定许可解决相关权利行使问题。

  • 标签: 网络游戏 视听作品 特定作品类型 法定许可
  • 简介: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学界和实务界开始重新审视刑事诉讼理论。但学界与实务界的分析思路或多或少地有些滞后,即将刑事诉讼视为单一价值观支配下的有机整体,而忽略其中的冲突与竞合。

  • 标签: 帕克 正当程序模式 犯罪控制模式 刑事诉讼研究
  • 简介:作为一门高度实践性的学科,法学专业教师制定相应的教学模式或标准,提高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质量是巩固该学科特征的必要途径。在法学若干门主干课中,《中国法制史》相对而言比较缺乏实践性,是一门比较单纯的且具有史学特征的理论课。

  • 标签: 《中国法制史》 标准化研究 教学模式 案例 课程实践 学科特征
  • 简介: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既可自诉亦可公诉的案件,因当事人选择不同的追诉方式会使案件处理结果大相径庭。选择自诉大都会以法院调解或双方当事人和解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结案;选择公诉则会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终结。本文以故意轻伤害这一类典型案件为视角,在分析自诉案件公诉化处理弊端及原因的基础上,对既可自诉亦可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追诉模式提出了具体改革思路。

  • 标签: 故意轻伤害 公诉 自诉 路径选择
  • 简介: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模式的争论中,主张监所检察主导模式者和主张侦监部门主导模式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定性不同。从刑事羁押救济理论和我国的羁押救济实践来看,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制度。从刑事羁押救济视角来看,监所检察部门应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的主导人选。

  • 标签: 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事羁押救济 监所检察
  • 简介:美国法学院的教育目标美国法学院致力于为美国社会培养实用法律的人材。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年的法律教育只是为了训练某一特定种类的律师。美国的法律职业是很多样化的。比如,一个公设辩护人的工作与一个税务律师的工作

  • 标签: 法律教育 法律职业 公设辩护人 模拟法庭 苏格拉底式 案例教学法
  • 简介:缺席判决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古罗马到近代,它不断发展、完善。缺席判决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实现着在特定情况下,解决纠纷、简化诉讼程序、经济诉讼的目的。缺席判决制度从其确立,历经缺席判决主义——一方辩论主义的变迁,其价值取向也从惩罚主义走向追求制度的正当性。而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法律规定粗疏,存在忽视程序独立价值的缺陷,需要得到修正。

  • 标签: 缺席判决模式 程序价值 缺席判决主义 一方辩论主义
  • 简介:贸易自由化对社会经济福利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决定了两者协调的必要性。两者在终极目标和利益主体上存在着可协调性,协调贸易自由化与环境政策必须坚持共同的义务与责任原则、差别的义务与责任原则、适度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环境政策的整体经济性原则。WTO贸易与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过度关注环境问题,以及协调机制的内在缺陷,阻碍了贸易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无益于以贸易方式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改革完善协调机制,实现WTO贸易与环境政策协调发展模式中“贸易导向”的自觉。

  • 标签: 贸易自由 环境政策 协调发展 WTO
  • 简介:徐涤宇博士的《原因理论研究》一书是汉语法学著述中第一本以原因理论作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在我看来,其首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它系统地“填补”了中国民法学在原因理论上的知识缺漏,而在于它代表了推动中国民法学知识转型的一种努力。

  • 标签: 原因理论 民法学 伦理 知识转型 法学著述 中国
  • 简介:罗马法上的债最初起源于犯罪,原始的誓约是债的起源的最典型的形式;罗马法上的债具有强制性和财产性。民法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属于债的范畴,债具有财产性,债法为财产法。传统民法不严格区分债务与责任,根据现代法理学特别是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应将义务(债务)、责任与法裁区分开。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有科学性,也有局限性。我国应当借鉴和变革侵权行为之债的立法模式,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改变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过于宽泛的内涵,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形式的基础上,制定侵权责任法,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奠定基础。民法典应以权利为本位,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科学的民事责任观念与民事责任法体系,构建更加科学的债的观念与债法体系。本文提出了“侵权责任法纲要与部分条文建议”。

  • 标签: 侵权行为 债务 责任 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