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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个结果
  • 简介:共享单车既非共享经济也非互联网金融。目前,我国共享单车的押金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押金安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共享单车特殊的商业模式和押金规则是造成这一忧虑的根本原因。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并非动产质权,而是让与担保。共享单车有着迥异于传统单车租赁的商业模式,无论是就押金的性质抑或是共享单车特殊的经营模式而言,共享单车公司均应享有对该押金的使用权限。由于该押金仍需返还且关涉众多用户之利益,故应在肯定共享单车公司享有押金使用权的前提下,就该押金之使用予以必要规范与监管。

  • 标签: 共享单车 互联网+ 让与担保 商事创新
  • 简介:西方国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权(生存权):一是将其规定为宪法权利,同时辅之以具体立法;二是虽然不探讨其宪法权利的属性,但通过宪法程序和具体立法来给予双重保障。我国不但在宪法中肯定该权利,而且通过立法赋予了公民法律上的请求权。在国际法规范中,对该权利的倡导主要是通过不具有强行性的规范来指引和监督。

  • 标签: 最低生活保障权 请求权 模式
  • 简介:“11·21”空难案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一起航空侵权案件。该案由于美国律师的参与及受害者亲属在美国法院起诉,案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一起国内航空侵权案转化为涉外产品侵权责任案件。此类案件在中国实属罕见,案件提出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封该案在哪些方面发生了转变及我们应反思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经济的融合必然要求法律最大限度的同一,中国立法应注意与国际社会通行规则接轨问题。

  • 标签: 侵权 转化 法律思考
  • 简介:源自英国法的信托受益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人权、债权,而非对世权、物权。从传统角度看,在中国学界普遍存在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分割所有权理论均是对信托制度的误读。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化也是一个伪命题:无论从破产与执行豁免,所有权基本要素的分离,抑或财产取得权的角度均无法得出此结论。在英国法中,受益权不具备作为物权的普遍可诉性,不能直接对抗任意第三人;衡平法在历史上并未改变英国财产法体系或带来一套新的关于财产权取得和保有的规则;受益权也并不是通过对所有权要素的保留和分离而被创设,它只是一个加于所有权上的对人负担。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双重所有权 分割所有权 物权说 债权说
  • 简介:行政机关针对举报作出的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争议。从理论上分析,典型的行政机关举报答复行为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确定举报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关键在于利害关系的判断。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由于举报人依法享有获得答复的程序性权利,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查处被举报事项职责的,其中基于白益性举报的,可以认定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单纯的公益性举报,基于当前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目标和法院的承受能力,不应认定具有利害关系,不属于当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 举报人 答复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性质
  • 简介:船舶安全检查作为中国海事主管当局最核心的工作之一,由于海事行政法研究的严重滞后,使得对此项行为的概念和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进而造成功能定位的不当。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以中国本土实践为起点,并结合国际法和域外立法进行综合分析。船舶安全检查是中国特有概念,其性质应当定性为行政行为,船旗国监督检查的功能定位应当是“内部监督”与“临检”,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对船员实施违法记分当属越权。

  • 标签: 船舶安全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
  • 简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非法控制性,这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犯罪集团最显著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是有机的整体,非法控制性特征是其他三个特征有机结合的效果体现,并且危害性程度达到非法控制性,此时才可以认定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 标签: 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质特征 非法控制
  • 简介:一、对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回顾准确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准确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个问题也是理论上长期讨论的热点,这种讨论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新刑法颁布实施到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个阶段,由于刑法仅笼统的规定了,

  • 标签: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界定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政策 新刑法
  •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一系列的与网络有关的问题和纠纷也相伴而生,尤其是与网络游戏有关的案件,在近两年来一度成为法律界讨论的热点。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武器"、"宝物"等虚拟财产是否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在发生丢失、被盗以及其他侵害时能否像普通财产一样获得司法救济?这些问题目前国内已有学者撰文述及,但在对其的性质认定上鲜有深入者,在对其的保护尤其是民法的保护上也多限于原则性的讨论,缺乏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本文拟从民法的角度对虚拟财产的属性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以期能对现实的这类纠纷的解决有所裨益。

  • 标签: 虚拟财产 性质认定 民法角度 民法保护
  • 简介:内容摘示:为破解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试点改革突破法律规则的法治难题,新《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做法其正当性缺陷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其合法性角度来说,授权主体缺乏相应的权限,导致这一授权本身为违法授权且其授权暂停的法律有突破了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二是从其合理性角度来说,以改革为目的授权暂停法律适用,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违背了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原则,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

  • 标签: 立法权 暂停法律适用 正当性
  • 简介:<正>网络用户个人数据的民法保护是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而出现的一个新型法律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网络用户的个人利益,还攸关各国网络产业的长远发展,因而日益引起了各国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在赋权的基本思路下,网络用户个人

  • 标签: 个人数据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利益 民法保护 人格利益 所有权人
  • 简介:水事纠纷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编辑同志:我国水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

  • 标签: 纠纷案件 原当事人 水事纠纷 主管部门 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起诉讼
  • 简介: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源自赔偿合同原则。财产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赔偿合同,如果被保险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已通过保险合同得到补偿,那么,被保险人因该损失而在法律上可获得的减轻或弥补损失的救济和利益便应归保险人,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获得过量补偿而诱发道德风险。中国保险法在借鉴英国海上保险法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基础上,将保险代位求偿权定性为法定债权转让,并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作出了延伸保护。

  • 标签: 保险代位求偿权 债权转让 仲裁条款 诉讼时效
  • 简介:<正>引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经历了十余年(1997—2012年),发表与出版了众多论著,所创造与累积的知识成就是令人可喜的。然而,从其知识生产、演化、建构的形态与社会过程来看,无论是宏观整体层面所表现出的不断创新与重大推进的进路与气象,还是微观个体层面所显示出的研究者个体所持续奉献与不断进取的知识创造的含

  • 标签: 有组织犯罪 黑社会犯罪 司法认定 知识社会学 犯罪学研究 基础性问题
  • 简介:通过对租赁权、光船租赁权法律性质的解读,指出租赁权是物权的一种,而光船租赁权是民法上的租赁权之一,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权应该同租赁权的物权性保持一致,而且属于用益物权。承认光船租赁权具有物权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船舶用益物权的创设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 标签: 租赁权 光船租赁权 船舶用益物权
  • 简介:<正>一、我国公证机构性质定位之困惑2004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在该《草案》中规定:"公证机构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证机构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设立。"(第5条)同时规定:"公证机构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设立;在不具备条件设立公证机构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在设区的市级地方设立。"(第6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第8条)据此可以看出,《草案》并没有对公证机构的性质做出规定。

  • 标签: 公证机构 性质定位 公证制度 《草案》 司法行政部门 公证行为
  • 简介:我国大陆地区目前的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形成其实与城镇集体所有制的形成是一脉相承的,且表现载体主要为城镇集体企业.现实生活中城镇集体企业中的集体所有权极其复杂,尤其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性质争议较大,虽然中央和部分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将起明定为共有,但实务中的城镇集体所有权行使却与该理念并不相同.此种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复杂性,再加之城镇集体所有权的一系列改制,也就致使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消灭成为必然.

  • 标签: 城镇集体所有权 共有 立法模式
  • 简介:<正>侵占财产行为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对侵占财产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严重侵占财产行为的处理,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的视为侵权行为,主张予以民事制裁。因此,探讨侵占财产行为的性质及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之见。

  • 标签: 侵占罪 财产行为 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数额较大 侵占财产
  • 简介:公民受教育权利反映了法治社会的价值基础与发展趋向,在宪政体制和基本权利体系中表现出独特的价值功能。公民受教育权利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直接关系到个人能否有尊严地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权利,能否实现全面发展,因此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有的权利。在现代社会,受教育权利具有多重性质,既源于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既具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性质,同时也带有深刻的社会烙印,具有客观权利的性质。从自由权和社会权的角度看,公民受教育权利具有复合权利的性质;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看,公民受教育权兼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质。公民受教育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实现方式的多样性,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是实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主要形式。

  • 标签: 公民受教育权利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实现方式
  • 简介:法律关系是强制关系。强制性是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民法有效力待定法律行为,无效力待定法律关系。民法之债是特定人之间的平等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行为后果的移转选择资格。权利之效力即权利之权能。债权效力是受领、请求、代位、撤销、选择等行为资格,不能概括为请求力、执行力、保持力。平等特定人之间,一方可决定另一方是否为特定行为的关系即民法之债,一方可决定是否为另一方请求之特定行为的关系非民法之债,实际上已互为不特定人关系。自然债无强制力,是人情债,非法律债。抗辩权是对抗给付请求权瑕疵的权利,永久性抗辩权概念不能成立。对抗无权请求只须抗辩,无须行使抗辩权。无权请求已明时,被请求人之抗辩只须拒绝给付,无需其他表示。

  • 标签: 自然债 请求权 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