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正当性质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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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示:为破解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试点改革突破法律规则的法治难题,新《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做法其正当性缺陷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其合法性角度来说,授权主体缺乏相应的权限,导致这一授权本身为违法授权且其授权暂停的法律有突破了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二是从其合理性角度来说,以改革为目的授权暂停法律适用,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违背了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原则,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