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正、合理的程序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石,它一方面限制权力的恣意和专断,维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自我完整性;另一方面又给市民社会中的个人一个恰当的自由选择空间。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规定了一系列诉讼程序。从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试行通则》到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施行,在解决平等主体间民事权益纠纷的诉讼程序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其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保障等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该看到,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实践中,总存在着对程序缺乏应有关注之现象。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对现存民事诉讼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简介:正义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正义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诉求。独立审计通过鉴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合法性,能够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最大化,增加信息的价值,纾解各方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提高行为效率,有助于整个社会建立经济秩序和道德秩序,增强整个社会的聚合力,从而在实现社会正义、建设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无论从审计与会计的关系来看,还是从审计自身发展来讲,独立审计都有对正义的内在需求并具有极强的正义导向。审计是建立在会计工作的基础之上的,而会计本身就具有正义的性质,会计的本质就是公允、恰当,体现出一种关于会计正义性的朴素思想。作为对会计工作的鉴证,审计自然具有正义的本质。就审计理论的发展来看,独立审计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正义内涵。如冯均科(2000)认为,审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关系,每一个审计关系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陈汉文等(2005)认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性质是注册会计师与社会公众所签署的一份关于职业服务质量的隐性的公共合约。由此来看,审计具有契约公正的内涵,独立审计有丰富的道德和程序正义的涵义。研究审计正义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作用。
简介: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秩序,法律与正义相伴随,同样,作为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冲突法与正义也是一种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冲突法并非仅仅追求冲突正义而不关注实质正义.其实,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也并不是相互抵触的,其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可谓是殊途同归.而且,尽管在20世纪末以前传统的冲突正义仍然保持其主导地位,但随后实质正义已经明显地渗透到冲突正义的思想之中,因而呈现出了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和发展之趋势.但是这一趋势并不表明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价值至今仍然不能被完全否定,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也是完全可以得到衡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