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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集体主义原则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曾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在当前社会结构的结构型时期,它却失去了应有的召力,许多人地理论和践行集体主义则产生了严重偏差。本文通过分析,找出了导致这种偏的原因及其严重危害,并试图重新解释和界定个人、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及其相互关系,进而从整体上把握集体主义原则的实质内容,本文还结合当前的国情,并汲取以往宣传和践行集体主义原则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集体主义原则的发展去向。

  • 标签: 社会转型时期 集体主要原则 集体主义 个人利益 集体利益 中国
  • 简介:死刑存废论之研究在我国可谓方兴未艾,但是观点也见仁见智。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历史的因素,其中的意识观念对制度的演进有深刻的影响。中国自清末变法直至民国时期,君主立宪、三权分立、民主共和等政治理念先后进入国人视野,这些思想对清末死刑制度的观念变革甚巨。总体上说,顺应世界发展大潮,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大量引进了国际社会先进的刑法理念,整体上使刑罚制度呈轻缓化之态势。从实践上看,这些观念使得当时死刑罪名的数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控制。这些对今天的死刑法制改革不仅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社会法制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历史镜鉴。

  • 标签: 死刑 观念变革 演进 轻缓 借鉴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广大司法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为保卫和促进改革努力奋斗,并且已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在有的问题上也发生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的把“有功”当作“有罪”、有的又把“有罪”当作“有功”

  • 标签: 犯罪构成要件 理论与实践 罪与非罪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立法院作为最高立法机构一度接受提请者的法律解释请求,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疑问,通过议决法律解释案的方式解释法律。但此种解答法律疑义方式的立法解释制度最终因与司法机关职掌法律解释的世界法制潮流相悖,与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制度界限不明、功能重叠,以及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窒碍而废止。历史证明,法律解释权不能为立法机关所垄断,独立的立法解释制度亦无存在之必要。当前我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制度亟须在解释权的定位、配置及行使方式上进行变革。

  • 标签: 立法院 立法解释 法律解释 国民政府
  • 简介:明清时期是家法族规蓬勃发展的时期,其内容和形式均趋于成熟,并大多获得官方支持,成为古代家法族规发展的典型时期,具有代表性。本文即以明清时期家族法为研究对象,讨论了家法族规与国家法的互动。

  • 标签: 明清时期 家法族规 互动
  • 简介:春秋时期在我国历史上具有浓厚的一笔,它表现在诸多方面。就礼法关系而言,其变化是明显的。无论是强调“有差等”的礼,还是追求“刑无等级”的法,都绝对地维护君王的绝对权力。春秋时期法从礼的附属中脱离出来,在思想上与先前的礼的辩争,也只不过是为统治者的统治方式提供另一种选择,即选择何种统治方式才能更好地利于君主的统治和维护社会的秩序。

  • 标签: 春秋时期 礼法关系 二元结构 原因 统治方式 绝对权力
  • 简介: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中国的法律文化一度成为日本学习的范本。最早可追溯到公元3世纪前期,当时被称为“邪马台国"的日本,已有强制性法律规范。《三国志·魏志》有邪马台国“其法,轻者没其子,重者没其门户”的记载,据推测,这可能源于中国《汉律》和《魏律》的“夷三族”。到日本推古天皇时期(6世纪末7世纪初),执政的圣德太子深慕中国之灿烂文化,遂有“遣唐使”之举,隋炀帝亦遣使到日,于是中日交通因之盛大。不仅中国之经书、史籍、诸子、美术及佛教等乘时东渡,即中国法律亦于此时传入日本。〔1〕这一时期颁布的《冠位时而阶法》和《宪法十七条》均是取儒法二教之旨,其中酌隋朝法律制成的。从“大化改新”到平安朝代(7-12世纪),日本主要模仿中国来建设日本的法律制度,天智天皇时制定的《近江令》,天武天皇时的《养老律令》基本上都是模仿唐律而成的,以至于日本法史学家泷川政此郎说这一时期属于“支那继受法”时代。(2〕日本自大化革新之后,基本上是按照中国封建法典的模式发展来的,无论就其形式或内容看,都深深打上了中国封建法律和伦理道德的烙印,因而成为中华法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 标签: 日本法 法律变革 明治时期 中国法律 《宪法十七条》 《养老律令》
  • 简介: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候应遵照法定期限进行审理的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审理期限是自立案次日开始到裁判文书送达之日截止计算。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 期限制度 案件审理 法定期限
  • 简介:时期人民民主专政问题之思考路隶林,王兰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排除“左”或右的干扰,使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实践得到进一步完善和...

  • 标签: 人民民主 新时期 专政职能 专政机关 违法犯罪 综合治理
  • 简介:1931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新《盐法》。在该法的制定前后,围绕其创制实施,各相关利益主体间展开了持久的争执与角逐,形成了范围广泛影响深刻的社会风波,学界对此事件的事实与价值重建和事件本身在法制史上的地位仍不相称。〔2〕本文将这一事件置于清末以来中国法制现代性转型背景下,通过对事件起因、演变发展过程中各社会势力间相互角逐又彼此依存的博弈的分析,揭示了这部法律夭折的深层缘由及过程的正功能,认为这是一场法律制定颁布势在必然、悬置新法别无选择、法律夭折却影响深刻的事件,为展示中国社会构建现代性法制的努力与艰辛提供了又一个文本。

  • 标签: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盐法 解读 性质 法律制定 中国法制
  • 简介:发挥教职员工的榜样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扎实的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健全法制体系,是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党中央“以德治国”方略的题中之义。

  • 标签: 以德治国 道德建设 社会实践
  • 简介: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洪泓、中共泉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黄小寅认为:做好新时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显得尤为重要。一、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要坚持用发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观念。二要坚持依靠群众的观点。三要实行综合治理的手段。四要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二、构筑大信访格局,落实责任制。一要继续抓好大信访格局的构建。要整合纪检、人大、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涉法涉诉信访力量,

  • 标签: 涉诉信访工作 涉法涉诉信访 政策研究室 社会稳定 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
  • 简介:一、回纥唐朝关系考回纥,后改称回鹘(唐德宗时期上请改),源于唐初漠北的九姓铁勒[1]之一,回纥部落联盟中以药罗葛为首,回纥可汗大多出自此氏族。从地理位置上看,这是一支位于西北的少数民族部落,作为游牧民族,长期驻牧在仙娥河(又名娑陵水,今蒙古色楞格河)和温昆河(今蒙古鄂尔浑河)流域。

  • 标签: 唐德宗 唐朝 政策 部落联盟 地理位置 少数民族
  • 简介:本文从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当前我国税收工作的观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三个方面分析,对以德治税的必然性、必要性作了探讨。

  • 标签: 以德治税 税收 精神文明
  • 简介:社会转型不仅仅表征为经济形态的转轨,更是一个价值更替、秩序重构、文明再生的过程,其经历了由人治思维到法律思维,进而再到法治思维的历史嬗变。社会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困局惟法治可破,惟运用法治思维兴民权、抑公权、保民生,构建规范、民主、科学的社会治理机制,从而最终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唯此,回归社会转型期治国理政的应然向度才成其为可能。

  • 标签: 法治思维 转型社会 法治中国
  • 简介: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种社会矛盾,是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状况的反映。任何一个时代的人民内部矛盾,都是与该时代的政治、经济状况紧密相连而显示出其独特的时代特征的。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现阶段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时代特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础环节。

  • 标签: 农村 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矛盾 中国
  • 简介:音乐与文学的关系与其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具有密切关联,从密不可分的同源状态,到理性地调整自身以促使社会呈现和谐表象而进入"乐本位"状态,乐由于代表着古代审美理想的最高境界,其位置远居于诗文之上、甚至在礼之上。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以音乐论文学、探讨二者的内在的联系,出现了大量专论,音乐与文学的关系发生了转变,促成这种转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礼乐流失,另一方面在于这一时期人们的审美需求发生内转。

  • 标签: 魏晋南北朝 音乐 文学 变迁
  • 简介:中国大规模的法律移植活动可追溯至清末,当西风东渐,在“启蒙”与“救亡”的急剧摆荡中,“救亡”的现实需求迫使国人无暇兼及法律的本土化问题,在极短的时间内,几乎完全抛弃了旧有法统,代之以全面移植以德、日等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律思想与制度。

  • 标签: 社会律师 民国时期 继受 法律移植 “启蒙” 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