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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某些高职院校受到社会评价、多元意识形态、应试教育、学生自身认知管理能力薄弱以及传统教育教学等因素影响,学生目标管理意识和能力不强。文章提出并分析了“职业选择力”的新概念,认为“职业选择力”可以明确并统一学校教育目标和学生成长目标,可依托《学生目标规划导航手册》建设“四立”的高职目标教育体系。

  • 标签: 高职院校 职业选择 目标教育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子宫肌瘤手术治疗适应证及手术范围选择。方法回顾性分析我院2014年1月-2015年1月治疗的患有子宫肌瘤的91例患者的临床资料,对其采用不同的手术方式,观察其治疗效果。结果各种手术方式的好转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两两相比没有明显的差异性(P>0.05);患者的年龄越大,采用子宫肌瘤切除术的比例越小;患者子宫肌瘤直径在5cm以内时采用微创手术的比例显著高于子宫肌瘤直径在5cm以上的机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和统计学意义。结论子宫肌瘤的各种手术方式各有利弊,因此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手术方式,做到安全有效。

  • 标签: 子宫肌瘤 适应症 手术范围 临床疗效
  • 简介:职业教育管办评相分离下,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实现科学的督导,需要有科学的督导理论、督导策略的指导。各地区要依据本地区政府管理职业的能力水平、职业院校依法办学状况、服务社会能力、人才培养水平,恰当地选择督导策略,推进本地区的依法治校工作。

  • 标签: 职业教育 督导 策略 选择
  • 简介:人生的困境或许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缺乏,一种是选择。一无所有的困境是诸事无奈,选择繁多的困境是无法做出取舍的决断。对于即将步出校园,被社会再塑造的学子而言,影响职业选择的因素众多,其中,“钱”和“闲”可能是最突出的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出取舍呢?追逐什么,抛弃什么?这是一个问题:

  • 标签: 职业选择 取舍 困境 选择
  • 简介:足球球员合同中的单边续约选择条款是足球法律与实务经常面对的问题。单边续约选择条款作为一项财政平衡与球员控制机制,有助于俱乐部降低财政风险,同时保持足球运动的竞争平衡。但是,由于单边选择条款在实践中往往因其仅有利于俱乐部一方的单边性特征,违反了国际足球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足联")关于球员合同的基本规则,而被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与国际体育仲裁院认定无效。然而,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与国际体育仲裁庭在实践中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所遵循的路径不同,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倾向于否定该条款的合法性,而国际体育仲裁庭则采用的是一种以案件为中心的审查路径,充分考查每个案件背后呈现的特殊性,来决定该条款的合法性。俱乐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植入单边选择条款的过程进行改造,同时,注意履约过程中遵循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并保障球员的知情权与契约自由,进而实现足球职业联赛中合同稳定性与自由流动性之间的动态平衡。

  • 标签: 单边选择条款 足球运动员 合同 俱乐部
  • 简介:房屋征收工作重大而复杂,政策规定又难以做到面面俱到,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需要结合具体实践,慢慢摸索。在国家现行法规体系及地方省市政策均未明确房屋征收补偿范围的现状下,本文试图系统地分析房屋征收应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范围,并对在补偿范围确定的前提下如何确定评估范围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 标签: 房屋征收 补偿范围 评估范围
  • 简介:1.已知定点F1(-3,0),F2(3,0),平面上动点P满足PF1+PF2=6,求动点P的轨迹.

  • 标签: 动点 中学教育 数学 轨迹
  • 简介:在求使不等式恒成立的参数取值范围时,通过不等式恒成立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建立新集合,再在新集合(或新集合在原集合中的补集)中提取使不等式恒成立的元素,进而找到使不等式恒成立的参数取值范围,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种方法.

  • 标签: 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 找寻范围
  • 简介:男女生在大学专业选择时的不同职业兴趣倾向一直是令人关注的话题,已有文献尚存在分歧,亟需多样化数据提供佐证.本研究以南京工业大学低年级(大一和大二)56个专业875个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对男女大学生职业兴趣的差异和专业兴趣匹配倾向进行实证探讨.研究结果表明:男女在生理、教育以及社会角色等方面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大学生的职业兴趣;男女大学生专业选择的兴趣倾向有明显差异,男生更倾向于选择企业型专业,女生更倾向于选择常规型和艺术型专业;女生在大学专业选择时,专业兴趣匹配度更高,即更多受职业兴趣影响;男生在大学专业选择时,专业兴趣匹配度相对较低,更多受职业兴趣之外的因素影响.建议:探索就业和创业途径,鼓励大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发展专业兴趣;采取多样措施,减低女性求职压力.

  • 标签: 职业兴趣 专业兴趣匹配 性别差异 霍兰德测验
  • 简介:1.数值范围号的使用应统一,一般使用浪纹连接号"~"。例如:5至10可写成5~10;但5万至10万应写成5万~10万。2.幂次相同的参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幂次不能省略。例如3×10~9~5×10~9不能写成3~5×10~9,但可以写成(3~5)×10~9。3.百分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百分号不能省略。例如:20%~30%不能写成20~30%。

  • 标签: 偏差范围 数值范围 中心值
  • 简介:范围问题在高考中长盛不衰,学生常因这类题目条件隐晦、变数较多等原因,感觉无从下手,教师在平时的讲解中列举的方法过多,也可能会起到反作用,让学生更加无所适从.故对于此类问题应从最常规的思路入手:看到范围,马上联想不等式,不等式从何而来?其依据是什么?由此把解题思路定位于寻找不等源.

  • 标签: 范围问题 联想不等式 寻找不等源
  • 简介:关于高考,一些中国人总是非常羡慕美国的学生。他们的理解是:"美国孩子不用高考,没有一考定终身的概念。人家大学是用来申请的,而且统考是全国统一标准,不像中国北大、清华在北京的录取比例是其他省的几十倍。而且人家的统考还可以考多次,以最高的一次分数为准。"这段话里面有对的部分,也有一些认识是对美国教育不了解而导致的错误。

  • 标签: 全国统一标准 录取比例 评分标准 高中学习 不知道 录取标准
  • 简介:农户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而产生的农户生产分工深化与农户结构分化现象。农户兼业化是缓解中国农业劳动力代际转换危机的短期有效之策,农民职业化是中长期应对农业劳动力代际转换危机的根本策略,将为中国农业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强大支撑力量。相应的政策应当推动农户由“异地型兼业”向“本地型兼业”转化,着力促进农民由兼业化向职业化过渡。

  • 标签: 农业劳动力 农户兼业化 农民职业化
  • 简介:农村教师队伍总体师资水平相对薄弱的状况普遍存在,表现为优秀教师流失、队伍结构不均衡、年龄结构不合理、教学水平偏低、职业吸引力较弱等。本文以"期权"思想为基础,引入期限成本与权益的二元制度,探求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建立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以制度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 标签: 农村教育 教师队伍 期权制度 激励机制 创新
  • 简介:准确认识贿赂范围是正确认定受贿罪的基础,对于受贿罪贿赂范围的界定直接影响着刑法对受贿罪的打击力度,涉及罪与非罪、罪刑大小等重要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鲜事物、新型模式不断涌现,因此规制受贿犯罪必须与时俱进,与打击腐败的新形势、新环境相适应。鉴于此,建议扩大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严厉打击受贿犯罪,同时解决好因贿赂范围扩大而带来的各种问题。

  • 标签: 受贿罪 贿赂范围 扩大 问题
  • 简介:政府预算调整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强化权力机关对预算调整的法律约束,是规范政府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我国新预算法虽然明确规定了预算调整的范围,但是,由于没有跳出“预算收支总量平衡”的预算调整判定标准,对政府预算执行中引起收支总量变动的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因素、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前提条件、预算执行中增加债务发行的前提条件等方面规定不够细化,需要进一步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中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强预算调整管理.

  • 标签: 预算管理 预算调整 支出管理 债务管理
  • 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决定了执行检察监督权限度。从宏观层面来看,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行使的正当性基础;从微观角度而言,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程序运行和保障机制设定的前提。民事执行监督范围主要涵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和监督事由两个方面。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的设定,应坚持以民事执行公权力监督为本体,而将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违法行为排除于外;对民事执行监督事由的设定,应循着"一体两翼"模式结构,即以监督执行权异化为主体,沿着违法执行行为和消极不作为监督两个侧翼渐次展开。

  • 标签: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监督对象 监督事由
  • 简介:隐私权内涵由最初的"独处权",发展至包括"私人秘密信息"和"私生活安宁"在内,再扩张至对私人信息和私人空间的自决,且呈现出从消极防御的权利向积极利用的权利转化的趋势,甚至可能包括"被遗忘权"。我国立法和学说均将隐私权定性为具体人格权,明确了其保护范围界定的前提,但对于其保护范围的具体界定却并无定论。本文梳理隐私权的产生发展过程,以明确隐私权保护范围界定的基本框架;梳理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范围的立法和学说,旨在厘清隐私权保护范围界定的具体内容;最终提出以信息隐私权和空间隐私权构建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基本模式,指明两者在权利客体内容、侵权行为表现方式、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方面的区分,论证此构建模式的正当性。

  • 标签: 隐私权 私生活安宁 资讯自决权 信息隐私权 空间隐私权
  • 简介:渎职犯罪作为破坏国家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削弱国家工作人员的公正廉洁性的一类严重犯罪,成为当下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打击对象。但是,对于如何界定刑法规制中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却尚存争议。在刑法条文中并无渎职罪主体范围的明确释义,因而存在刑法学界的诸多观点以及相关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相一致的界定内容。当下,涉及其主体范围的观点主要存在身份说、公务说、身份与公务兼具说以及新公务说等。通过对主体范围争议的评介,结合我国立法认定与司法实践的现实情况作出恰当的界定,即采用新公务说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委托及聘任从事公务的人员。

  • 标签: 渎职罪 主体范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简介:“说还是不说呢?”我的心里很乱.脑海中浮现爷爷那慈祥的脸庞——那是一张历经沧桑、布满皱纹的脸啊.像是时光用刀子狠心地刻画了一道又一道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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