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的社会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该法不仅为规范调整我国的社会保险活动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促进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而且也将对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产生必然的影响,但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同时企业或劳动者又购买了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结果商业保险公司以劳动者已经从社会保险中获得支付医疗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商业保险赔偿。法理论界和商业保险界关于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争论。本文由此引发了保险通过分析商业医疗保险的性质、相关法律规定、法理依据以及风险保障范围等方面,旨在得出商业医疗保险不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结论。
简介: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一再肯定赔偿对量刑的影响作用,实践中简化为“赔偿——从宽”的适用模式,结果容易给民众造成“花钱买刑”的印象,加剧了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2010年从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注重量刑规范化的设计要求,较以往规定更为合理,但在承担维护司法公信力等价值目标的追求上仍显不足。新《刑事诉讼法》在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中,从立法层面肯定了部分案件中赔偿、和解与刑罚之间的关联性。实践中,应以悔罪——赔偿——谅解——从宽作为基准模式,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依个案中“悔罪”、“赔偿”、“谅解”等因素在组合数量、程度上的递减,在从宽的幅度上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