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体现了我国刑法以民生为本的价值诉求,而该罪的量刑均衡问题直接关系到危险驾驶行为刑法规制的效果。危险鸳驶罪量刑均衡的实现过程实质上就是裁判者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全面、系统、合理地提取和评价具体案件的所有量刑情节的过程。通过对样本的分析,危险驾驶案件中大致存在九类量刑情节,但却仅有部分种类量刑情节对宣告刑的形成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样本分析反映出影响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的主要障碍是:量刑情节未得到全面的提取;大致相同的量刑情节对宣告刑的形成未能起到等同的作用;缓刑和定罪免刑的适用缺乏具体标准。根据量刑规范化的基本操作流程,结合样本的分析,能够设计出危险驾驶罪规范化量刑的具体标准,从而实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均衡。
简介:<正>一、序言平成7年,千叶地方裁判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行为人在赛车场进行越野赛车的练习,被害人是有7年赛车经验的教练,被害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指导行为人开车,在被害人的指导下,行为人使用了未曾使用过的驾驶技术行车,结果引发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法院认为,行为人的驾驶方法以及被害人之死亡结果是被害人接受的危险的现实化,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也不欠缺社会相当性,因而否定行为人成立业务上的过失致死罪。[1]在此判决后,围绕着过失致死伤罪,激烈地讨论着这样的问题:当被害人参与危险行为并促成结果发生时,对于制造危险或者是促进被害人实施危险行为的行为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免除罪责。
简介:<正>饮酒驾驶的危险行为在主观心理、客观行为和结果上可能呈现出多种形态,《刑法修正案(八)》使得原有的罪名关系出现了变动,危险驾驶罪的出现导致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出现错综复杂的罪名关系。对此必须进行小心翼翼地分析,确保对具体案件的正确定性。《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理论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目前,统合各方学说,全面分析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之间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危险驾驶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能构成,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说明。首先是在没有发生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4条的关系;其次是在发生了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关系。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多被司法实践误读,因此也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简介:无论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类比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还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为故意,都存在诸多理论上难以解决的问题。把危险驾驶罪认定为过失犯罪,既符合刑法的谦抑精神、我国刑法总论有关过失犯罪的基本规定和传统的罪过理论,也有利于相关法律的适用以及我国刑法体系和法定刑设置的协调,因而更为妥当。从实然抑或应然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以过失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增设危险驾驶罪都具有一定依据。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刑罚化与非刑罚化乃是刑法变革的常态。为了控制交通风险和增强公民的规范意识,《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1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而实现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化。学界对此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1],集中体现有三:(1)对危险驾驶罪的规范理解与适用进行解释学分析,包括其与《刑法》其他条文(如第13条、第114条)之间的关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藉尸抗争的事例在中国社会中时有发生,并且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事件的类型学”。它们不仅有着利用尸体作为抗争武器的共同行为特征,而且还经常都呈现出法外收场的类似事件结局。藉尸抗争的行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相对“有效”的抗争手段,主要是因为通过多种中间机制/观念而相互缠绕形成的复合性“危险”,实际赋予了藉尸抗争行为以某种制定法之外的“正当性”。对于法治框架而言,此类行为的不时发生,意味着其被潜在侵蚀乃至正面冲击的危险。若要消弭这种危险性,必须切实阻断藉尸抗争行为之“正当性”和“有效性”的循环生产机制。究其实质而言,对藉尸抗争行为的处理,也是对当代中国如何在法治框架下加强国家权力的一种考验。
简介:<正>定罪与量刑,是刑罚适用的两个阶段,刑罚机制的合理运作包含合理定罪与合理量刑两个方面。相对于以犯罪构成为基础的定罪环节而言,法官在刑罚的裁量过程中具有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为了使量刑更具客观合理性,就应当对量刑标准、量刑时应当考虑的事实,即量刑因素进行研究,并对量刑过程予以一定规范。德国刑法第46条对量刑因素进行了规定,那么确立这些量刑因素的根据是什么?如何实现量刑因素在具体量刑过程中的应用?本文将以德国波恩州法院的一份关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判决书为例,从具体案件出发,对各种量刑因素进行分析,并构建量刑因素在量刑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过程,从而实现合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