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究竟敬不敬神,既是一个事实问题,又是一个哲学问题。《游叙弗伦》恰恰是柏拉图为苏格拉底的敬神问题所做的一场更具思想史意义的哲学辩护。正是在这篇对话中,柏拉图指出城邦诸神信仰的危机是苏格拉底不得不面对的思想处境。雅典民主政制发展是这一危机产生的内在原因,而游叙弗伦案例则展现了这一危机的现实图景。苏格拉底通过对虔敬问题的探讨,指明了解决古代信仰危机的可能方向。《游叙弗伦》表明,在思想层面上,苏格拉底作为哲人,对诸神信仰问题的反思和探究具有正当性和重要意义;同时,在现实层面上,苏格拉底竭力阻止年轻人游叙弗伦做出不虔敬的行为,又为苏格拉底的两项罪名做了最好的现实辩护。
简介:反讽往往因与修辞相涉而被理解为某种语言表达方式,其形而上学的意蕴常被忽略。但事实上,反讽理论在其得以产生的原初形态中就与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十九世纪初期的德国,进而延至现当代,反讽始终秉持着语言学意义上的修辞传统,但在其理论逻辑的衍化中却始终自享着与形上之思难以厘界的关联。在长时间遗忘苏格拉底反讽理论的哲学旨趣之后,德国早期浪漫派又再次赋予了反讽以哲学、美学、艺术与诗等规定相互交融的多重意义,而克尔凯郭尔以存在主义的视域超越了这一错综复杂的含混界定,他将反讽理解为人的生存境遇中的“立场”,这就将反讽提升至了纯粹的哲学层面。美国学者维塞尔虽无意承接克尔凯郭尔所规定的反讽的实践性,却在对马克思阶级理论别出心裁的阐释中将无产阶级视为反讽在现实世界中的肉身化,这成就了反讽由修辞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内在意蕴的提升过程。
简介:在西方法律传统的演变中,法律信仰的转型是伴随着人的主体性的凸显而发生的。基督教理论承认人的有限自由意志,在上帝之下,君主必须服从神法和以神法为依据的法律,个人意志可以高于君权,由此形成了神权保护民权、对抗王权的局面。在自然法理论中,自由意志被理性所取代,人依赖理性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神法和自然法的世俗法。理性主义则认为,人不再需要神的帮助,仅凭理性的命令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理性本身的法律,获得对法律的信仰。西方法律信仰的转型经历了从自由意志到理性主义的演变历程。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的基础是理性主义,将“公平”、“正义”等法治观念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对处于目前文化境遇中的中国人来说是必然的选择。
简介:“正义”和“仁义”在亚里士多德和孟子那里分别构成了优秀政治社会秩序的基本原理,同时也被看作政治共同体成员所应培养的与他人相关的总体德性或伦理德性整体.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两位哲学家都把城邦政治的首要功能限定于主要促进每一个体伦理德性的实现或发展以及优秀公民人格的培养,因为这更多地涉及一个人类存在者的本性和福祉.不过,在伦理德性的形成路径上,亚里士多德主张要由伦理德性之公民的、政治的向度推进到人性向度、道德向度,孟子则更倾向于一种相反的培养程序.并且,二者虽然都为哲学家或者圣贤在正义城邦或仁义之治发展中的恰当角色提供了两种选项,即政治顾问和伦理教师,但是,真正支撑着这两种角色的深层理由并不完全一致.
简介:海德格尔著作中的神深奥晦涩。透过对他的思想整体方向的把握,我们发现,在海德格尔这里,最后的神是救渡人出离"存在离弃状态"之困境的神,但他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上帝反倒是走向无神的虚无主义的起源。海德格尔敏锐地看到,近代以来人作为主体并未因脱离上帝而变得自由,反而精神贫困,无能于思考,无能于真理,人无根地生存。与此相对,海德格尔的神召唤人出离困境从而踏上返乡之途。这种神有自己的"面目"和出场方式,但他不是不缺乏任何存在的最高的存在者,甚至也不是存在自身。神不是神化的人,但人却从神获取尺度,成为"半神",在"家乡"中人共神同在。这种神是人确立自己的本质的必经之途和最短而最陡峭的路径。这种非神学的神打开了思考神性和人性的另一条路。
简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政治哲学领域发起的一场革命是:它通过解构,构建了一种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完全不同的、非互惠的友爱和关心的道德原理,并把这一道德原理视为正义的基础。德里达认为,基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之上的传统的道德观并没有真正把人当作相异的个体性存在来看待,这也造成了基于互惠的平等观念之上的现代法律的困境。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德里达的道德观,并指出了他的这一带有解构意图的道德观所具有的积极的建构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