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95岁杪,这一套判例选编在香港问世。它们是自有判例汇编以来最具有深远意义的一部新作。此前,中国在其历史上从未有过此种含义上的判例汇编,因为按照英语中的理解,这种汇编不仅记录有当代高级法院的判决,而且有法官们做出这些判决的理由。再者,这些选编沿袭了最佳典范的模式,提供了当事人呈交法庭的论点。它还包含了各种索引和项目表,如最为有用的度量衡对比表,甚至还提供了一些重要立法的原文,而且其英语译文甚佳。这套选编的英译本引人注目地出自一位主编之手,她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副教授兼中国人民大学客座副教授梁美芬。一个人的努力能在同一年里为学者和从业律师创造出如此丰硕的一笔关于首要法源的"财
简介:法律规则缺失是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景象和现实难题,法律解释弥合说、法律续造补充说和法律论证理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从司法实践的结晶"创制型案例"出发,能够为解决"大前提"缺失提供实践性思路。作为法官实践智慧的载体,创制型案例是法官在"无法可司"与"不得拒绝裁判"的夹缝中裁判的案件,"规则创制"和"法律认可"共同构成其判定标准。以创制型案例中规则创制的外观形态和必要性为维度,可将创制型案例分为形式性、实质性、刚性、柔性四个类别。在法治实践中,创制型案例对填补法律漏洞、补充制定法、裁判争议和疑难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说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将创制型案例类别化,则对指导法官裁判和法治价值的维护起到积极作用。
简介:选择你的目标有位哲学博士漫步于田野中,发现水田当中新插的秧苗竞排列得如此整齐,犹如用尺子丈量过一样。他不禁好奇地问田中工作的老农,是如何办到的。老农忙着插秧,头也不抬地要他取把秧自己插插看。博士卷起裤管,喜滋滋地插完一排秧苗,结果竟是参差不齐、不忍目睹。他再次请教老农,老农告诉他在弯腰插秧的同时,眼光要盯住一样东西。博士照他说的做了,不料这次插好的秧苗竟成了一道弯曲的弧线。老农问他:“你是否盯住了一样东西?”“是呀,我盯住了那边吃草的水牛,那可是个大目标啊!”“水牛边走边吃草,而代插的秧苗也跟着移动;你想这个弧形是怎么来的?”博士恍然大悟,这次,他选定了远处的一棵大树。
简介:在选择刑事指导性案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千挑万选、极为用心,但许多案例缺乏对基层司法实务的指导作用,重申以往司法解释的案例占绝大多数,使得许多指导性案例难以真正发挥指导功能。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目前的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说理明显不足,有的基层法官的创造性没有充分得到发挥,有的基层法官不能娴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使得难以形成有意义的判决,挑选指导性案例难乎其难,只能在重申公共政策、重申司法解释、抚慰被害人等方面下功夫。因此,较为紧迫和必要的改革出路是:培养一线法官的解释能力,大幅度改革刑事判决书制度,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当前中央大力推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对1999年《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进行改革,强化刑事判决书的说理,大幅度增加"本院认为"部分的内容,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这一项改革,应该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行的裁判文书公开一道,成为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技术手段"。
简介:2013年10月19日,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信法网公益团队协办的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清华大学伍德舜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此次年会是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年会,年会的主题为“指导性案例的理解、评价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英才学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本次年会。
简介:当前学界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多着眼于性质/效力,但对于司法实践而言,更重要的是其适用方式.并且,性质/效力与适用方式分置于本体论与方法论两个视阈.探析指导性案例的性质/效力为适用奠定基础,但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作为一项司法实践技术,如何适用指导性案例必须梳理清楚适用方式一“参照”的逻辑附着于演绎推理的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指法官裁判案件的基本三段论.但当面对大前提(Rn法条)的模糊、冲突等问题,通过以该法条为连接点的案例检索,获得指导性案例GC-XX,并类比待决案件C与GC-XX的要件相似性,在盖然相似性的基础上,将GC-XX的裁判要点用于补强Rn的模糊、冲突等问题,强化演绎推理的大前提,进一步增强指导性案例的实践操作性,使法官“能用”“敢用”“会用”指导性案例.
简介:案例研究是公共管理研究者运用的一种主要研究方法,但却常常被认为科学性不强。其面临的一项主要指责是案例研究的结果缺乏概推性,即源自一个或少数几个案例研究的结果缺乏普遍意义。本文首先梳理既有案例研究方法论文献对该项挑战的理论回应,分析案例研究结果概推性论述中的三种主要理论逻辑:"自然主义式概推"、"分析概推"和"非正式经验概推"。在借鉴现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一个评价体系,以全面评估案例研究者在处理概推性问题上的严谨性。该体系的三个要素是:研究者"运用案例研究的目的"、"选择案例的理由"及"对案例研究结果适用范围的界定"。在分析上述三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设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然后以发表于五种国际一流公共管理学术期刊上的142篇运用案例研究方法的论文为样本,实证分析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者在应对概推性难题上的实践。结果表明:在所有样本论文中,八成以上以"一般化"研究为目的,四成以上明确说明了案例选择的理由,三分之一以上采用多案例设计,约四分之一说明了影响案例研究结果适用范围的因素。将2005—2009年样本论文与2000—2004年相比,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者在处理概推性问题上的严谨程度显著提高,明确说明案例选择理由、采用多案例设计及以"一般化"研究为目的的论文比重大幅上升。最后在讨论实证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拓展案例研究结果概推性的研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