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怎样衡量一个刑事案件办理得好与坏、成功与否,采用什么标准,是司法界经常议论的课题,但是见诸学术刊物的尚不多见,亦未形成系统的意见。笔者拟就办好刑事案件的标准及其地位、相互关系,结合律师办理刑事辩护的一些实例作一些探讨,意在抛砖引玉,向司法界同仁学习。一、标准公、检、法三机关从立案、侦查、移送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裁判、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其目的都是为了刑法的正确实施,揭露犯罪、惩罚犯罪。而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最终目的与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一致的。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承办每一个刑事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
简介:本文拟从国际法角度对网络安全进行研究。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引发大量国家之间的纠纷和摩擦,这凸显了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的不足。尽管早于1988年始,国际社会就开始了对于网络安全的国际造法进程,但是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仍存在很多不足,这体现在专门针对网络安全制定的国际法律规范数量较少,效力不高,而传统国际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空间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一现状的背后反映出国际法规制网络安全问题所存在的政治、法律和技术困境。自2010年开始,我国开始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国际造法进程和国际治理活动,发挥了日趋重要的作用,可能为破解当前网络安全国际立法和治理的困局作出贡献。
简介:一、引言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杀人者偿命"这一理念在我国不仅由来已久,而且是深入人心.这种极刑常常视为替苦主申冤,为社会伸张正义,实现公正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一直被当作吓阻那些严重犯罪行为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无论如何,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层次,人类社会也日趋复杂,远非古代社会的社会状态那么简单.相应地,死刑作为处罚罪犯的刑罚就日益显得不人道,甚至残忍,在预防犯罪方面也并不比其它刑罚手段更有效.因此,取消死刑日渐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法学界通过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来逐步达到最终取消死刑,如把怀孕妇女,未成年人和老人排除出去,而且不断减少适用死刑的严重犯罪的种类①.近几年,我国也有一些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思考,呼吁取消死刑.特别是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无辜公民被判处死刑,而真凶却逍遥法外,"人死不能复生",为许多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痛和损失.死刑的种种弊端使它有时成为损害人权的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