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融水县狂犬病流行特征,探讨并提出相应防制对策。方法对融水县2005~2012年38例狂犬病病人个案调查表进行分析。结果38例病例全为犬咬伤,29例为农民,占76.32%,36例未对伤口进行处理,占94.74%,36例未接种过狂犬疫苗。结论未对养犬进行有效管理且兽用狂犬疫苗接种率低,伤口未经医院正规处理,伤者防病意识淡薄,未接种或全程接种狂犬疫苗是我县狂犬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加强对农村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提倡圈养,提高犬类免疫接种率。同时,规范处置伤口,及时有效地全程接种狂犬疫苗或人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狂犬病防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简介:目的了解2010—2013年藤县手足口病流行特征,为制定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藤县2010—2013年手足口病疫情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10—2013年,藤县共报告手足口病6666例,年均报告发病率为191.31/10万,各年发病率分别为149.37/10万、301.86/10万、137.73/10万、182.71/10万;藤县各乡镇均有病例报告,其中藤州镇发病数最多,占病例总数的35.64%(2376/6666);全年均有病例报告,5—7月为发病高峰,占总病例数的50.35%(3356/6666)。5岁以下儿童占88.42%(5894/6666);男性4144例,女性2522例,男女性别比为1.64∶1;职业以散居儿童发病最多,共5694例,占85.42%(5694/6666)。实验室共检测病例咽拭子样本311份,检出阳性216份,阳性率为69.45%。其中EV71阳性103份,占阳性总数的47.69%;CVA16阳性41份,占阳性总数的18.98%;其他肠道病毒阳性72份,占阳性总数的33.33%。结论2010—2013年藤县手足口病发病以5岁以下散居儿童为主,应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加强对散居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简介:摘要目的掌握我县麻疹发病特点,更好地指导我县消除麻疹工作。方法资料源于国家传染病疫情信息网华县疫情信息报告网,对我县2005年-2011年的麻疹病例进行了认真核对分析。结果2005年-2011年共发病39例,无死亡病例,2006年发生1次麻疹爆发流行。报告发病率2005年发病率1.92∕10万,2006年发病率为3.00∕10万,2007年发病率,2008年发病率0.54/10万2009年发病率0.54/10万,2010年发病率2.42∕10万、2011年发病率1.24/10万。结论我县麻疹发病率呈下降趋势,但流动儿童和麻疹疫苗下限月令儿童发病呈上升趋势。消除麻疹工作刻不容缓。
简介:目的初步研究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先天性遗传代谢病(IEM)高危新生儿的临床病因学。方法应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法(GC/MS)对100例临床IEM高危新生儿进行新鲜晨尿有机酸分析,并查血常规、肝肾功能、乳酸、丙酮酸、β-羟丁酸、血氨和同型半胱氨酸,其中24例患儿尿有机酸分析结果阳性,临床拟诊为IEM,对临床拟诊为IEM的24例患儿进行1~2个疗程的治疗,之后复查GC/MS尿有机酸分析。结果24例临床拟诊为IEM的患儿12例确诊为IEM,其中丙酮酸血症、酪氨酸血症和同型半胱氨酸血症各2例,甲基丙二酸尿症、戊二酸血症Ⅱ型、乳糖不耐症、高甲硫氨酸血症、β-酮硫解酶缺乏症和鸟氨酸氨甲酰转移酶缺乏症各1例,均呈常染色体隐性遗传。12例IEM患儿的临床表现各不相同,其中血管病变3例(微血栓形成1例和脑实质内出血2例),新生儿惊厥和复发性代谢性酸中毒各2例,新生儿猝死、难治性低血糖、顽固性腹泻、遗传相关性高胆红素血症和重症肺炎各1例。12例IEM患儿的疾病极期,100%出现高氨血症,83%出现丙酮酸血症,67%出现肾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50%出现肝损害,42%出现血液系统损害。结论高危新生儿IEM临床病因复杂,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新生儿IEM疾病谱不断扩大,进一步揭示了高危新生儿病因,为临床诊治提供依据。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智力低下或发育异常患者细胞遗传学特点及意义。方法采用外周血淋巴细胞培养,G显带分析。结果348例智力低下或发育异常患者检出异常染色体核型64例,检出率18.39%。结论染色体异常是导致智力低下或发育异常的重要原因之一,染色体检查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简介:【摘要】目的:本文旨在从法医学的角度对外伤性眼眶内侧壁骨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确定损伤的性质、程度和可能的成因。 方法:采用综合性法医学检查方法,包括详细的病史收集、影像学诊断(如CT扫描等),以及必要时的组织病理学分析。此外,还结合了损伤机制的理论分析和现场调查结果。 结果:通过对比分析损伤特征和相关证据,发现眼眶内侧壁骨折的特定模式与外力作用的方向和强度有关。影像学检查显示了骨折的具体位置和范围,并提供了关于损伤程度等重要信息。 结论:综合法医学分析结果表明,外伤性眼眶内侧壁骨折的特征与特定类型的外力作用相符,可以为判断损伤成因和法律责任提供关键证据。此外,本文还强调了法医学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区分意外伤害与故意伤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