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意义在于构建一个过滤可赔偿损害的特别法律范畴。纯粹经济损失概念产生的历史缘由为近代法确定的以有形财产为基础的损害赔偿制度。从法技术的维度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是德国侵权法以绝对权为基础确定严格限定的可赔偿损害范围模式的直接结果,非限定性的法国模式没有也不需要这一概念。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在法律政策上有以下重要意义:将受害者与他人利益联系切断,而"塑造一个利益独立的个人";为维护行为人的自由而免除加害人过重的负担;改变投射损失的光源点而大幅度地缩小可请求赔偿的间接损失范围,扩大不可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范围。我国损害赔偿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立法应采德国模式和法国模式的混合模式。
简介:何谓“大报”,何谓“小报”在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国家的报业基本上是各级党报特别是党的机关报一统天下。所谓“大报”与“小报”,自然与其所代表的“机关”行政级别紧紧联系在一起,中央和各省级党委机关报就是“大报”,地县级报纸就是小报。在“官本位”之下,行政级别便是一家机关报权威性的化身。而公费办报和公费订阅为主的体制下,我们并没有也无需以经营效益为指标来考核一家报纸办得好坏和实力大小。但经过20年社会经济变革和新闻改革,报业结构与市场格局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一开始晚报的跨省传播(例如,上海的《新民晚报》对江浙一带乃至华东地区都有较大影响;广东的《羊城晚报》则对华南地区有影响),到90年代中后期如火如荼的都市报生活服务类报纸的崛起,以其发行量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广告收入逐步攀升,使报纸实际的实力大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简介: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对核算单位内部平均分配进行了理论上的批评并在实践上体现了很好的效果,由于对这一理念所应存在的领域把握不正确,加之旧的平均分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愤怒声讨”平均分配的过程中,人们似乎将这种批评的范围有意无意地过于扩大,致使在实践中处于宏观层面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及最终分配也被“效率优先”掩盖后在不同阶层之间显得反差过大,社会公众从物质利益多寡的不同演化成了强弱分明的群体或阶层。归根结底是由于笼统地批评平均分配的原因,因此必须在批判平均分配时通过科学界定资源性质,针对“平均分配”掩盖下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在相关的分配领域或范围恢复平均分配理念,以达到通过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