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多民族的俄罗斯传统中固有的地方主义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法制统一的实施。为了实现整个苏维埃共和国境内法制统一,列宁认为,要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国家法制统一的基准;完善法律体系,构筑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保证公民守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和法院公正司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关键实施环节;设立检察机关厉行法律监督,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保障。形成于苏俄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如何消解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简介:邓小平认为,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政法机关,肩负着执行法律、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政法队伍不仅处在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而且直接处在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认真研究和深入学习邓小平的政法队伍建设思想。对于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