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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聂树斌案件反映出我国诉权缺失的司法状态。诉权缺失包括两种模式,即诉权可处分性的缺失和诉权程序主导性的缺失。在我国,造成诉权缺失的深层原因是诉权背后的宪法性义务的弱化造成了权力的私有化结果。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补正我国缺失的刑事诉权。

  • 标签: 诉权 裁判权 权利 主导性
  • 简介:<正>五、全面奠定法律监督的理论基础从1921年至1923年,列宁先后发表了《关于工农检查院的任务、对任务的理解和执行问题》,《关于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工作的决定》,《论双重领导和法制》,《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演说》,《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重要论文和报告。在这些论文和报告中,列宁对于加强革命法制和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注意,集中

  • 标签: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列宁 无产阶级专政 理论研究 人民委员会
  • 简介:新刑诉法通过细化证据法体系,使得我国的刑讯逼供防范机制取得了明显进步和完善。但在犯罪不断高发和公众对人性化司法的期望不断增加的夹缝中,刑讯逼供防范机制要取得应有的成效尚待考察。要确保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得到落实,既要完善刑讯逼供预防机制,防止程序异化,还要完善刑讯逼供发现机制,防止事实异化,通过改良制度土壤,逐步实现事前预防和事后发现,以期最终落实新刑诉法刑讯逼供防范机制。

  • 标签: 刑讯逼供 新刑诉法 预防 发现
  • 简介:检察机关的地位及检察权性质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关系到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的角色功能定位及作用的发挥。检察权是具有独立属性的国家权力,检察机关的定位及其检察权的属性是在宪政体制下的制度安排。在强化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同时,加强对检察权的权力制约和权利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方面。

  • 标签: 宪政制度 检察权 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 简介:不批准逮捕实质上是通过法定程序使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羁押。根据刑诉法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批准逮捕存在对逮捕证据把握过严、较少考虑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而存在“构罪即捕”等问题。应当在完善立法、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不捕说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以保障不批准逮捕权的正确行使。

  • 标签: 逮捕 逮捕条件 不批准逮捕词
  • 简介:研究职务犯罪侦查管辖需要解决好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哪些侦查机关享有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对哪些案件享有侦查权;三是如何处理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争议。三大法系主要国家一致明确了职务犯罪侦查的主导者为检察机关;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列为职务犯罪侦查的基本案件范围,对原案采取职务犯罪本案一并管辖的原则,并且扩展到外国官员和国际组织官员职务犯罪有关的案件;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冲突一般都采取非诉讼的方式,不提供救济途径,且处理结果一般也直接影响审判管辖权归属。

  • 标签: 职务犯罪 侦查管辖 检察机关 比较
  • 简介: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较为普遍.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同时又能生成新证据,因而具有法律意义.翻供虽然具有降低诉讼效率的负面效应,但翻供者的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在我国,翻供的产生具有深层的制度原因,因此解决翻供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改革完善,即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沉默权、转换侦查思维方式、扩大辩护律师的诉讼参与、防止刑讯逼供等等,从而确保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上切实减少翻供发生.

  • 标签: 翻供 辨析 人权 保障 人权保障 翻供
  • 简介:我国刑事司法证明模式属于“新法定证明模式”,强调证据链条形式上相互印证,遵循线形诉讼结构的单向思维,呈现“新整体主义证明”之端倪,可以概括为“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刑事司:去证明模式刑事诉讼模式存在共振关系,其生成逻辑未走出传统诉讼文化之窠臼,亦未能挣脱行政化非专业化之束缚。借助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研究方法对刑事司法证明模式进行评价,可以在“活法”“死法”间作出判断,在“公正”“效率”间作出抉择。模式转型之际,需要保持开放的话语姿态,但也不必以域外为样本亦步亦趋,而应聚焦中国问题,建构“以证据裁判为主、自由心证为辅”的中国模式。

  • 标签: 刑事诉讼 司法证明 证明模式 证据裁判 自由心证
  • 简介:通过文献分析,我国刑法理论对刑事责任的研究仍然停留在上个世纪70年代前苏联的研究水平上,研究方法单一且落后。大陆法系刑事责任和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基于不同的理论平台,并不能进行单纯的类比,二者的生成都是语境性的,是不同文化语境的产物。我国传统刑事责任是个伪命题,其传统的概念必须被改变,应实现概念的从结果到过程、从对行为人处遇到对行为人定罪的转变,如此才能相应的真正改变刑事责任研究地位上形式主义和内容上的概念主义。

  • 标签: 刑事责任 传统性概念 过程性概念
  • 简介:法定证据不仅仅包括形式的法定证据和积极的法定证据,实质的法定证据和消极的法定证据也是其当然内容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在证据评价中,把越来越多的经验法则上升为证据规则已成为可能.法定证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与自由心证的区分是相对的,具有开放性、可反驳性和普遍认知性等特点.

  • 标签: 证据评价 法定证据 证明力
  • 简介:<正>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主要手段。通过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挖掉蛀虫,对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和服务。但是,“打击”还不是“服务”的全部内涵。“服务”还应当包括结合办案在发案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完善管理、促进生产等方面的内容。认清和处理好这个关系,就是要在办案中把执法扶企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克服那种认为检察机关就是单纯通过打击犯罪来保护和服务企

  • 标签: 检察机关 经济犯罪案件 打击犯罪 大中型企业 企业服务 促进生产
  • 简介:强制措施的修改适用(续)李忠诚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责令其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遵守有关规定的强制措施。(一)监视居住修改的主要内容1.将指定区域改为住处或指定...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 被告人 安机关
  • 简介:普遍管辖原则的理论和实践尚处于发展中,并未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其普遍的理论谨慎的实践之间存在缺口,此缺口需以普遍管辖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来说明。自然法是强行法的理论渊源,强行法规则要求处罚“受国家支持或同意”的犯罪行为,强行法是普遍管辖原则存在的理论基础。普遍管辖原则的实践开始于纽伦堡审判,推动普遍管辖原则发展的并非理论,而是偶然事件。

  • 标签: 普遍管辖原则 折衷主义 普遍主义 强行法 纽伦堡审判
  • 简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快新农村建设,重视“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民轻微犯罪问题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因素。因此,应对农民轻微刑事犯罪进行研究,探索建立农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维护农村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 标签: 轻微农民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实证研究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的一面的强调,以推动自首、立功等从宽制度更好地实施,不是在现有从宽基础上再予以额外的从宽。除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对选择刑事速裁或其他简化程序的被追诉人,应以独立的实体性从宽措施补偿其程序保障的减损。补偿力度应与程序简化程度成正比。应限制被害人谅解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影响力,其不应作为选择刑事速裁或其他简化程序的影响因素;在刑罚适用上,应拒绝被害人绑架司法的行为。从被追诉人能力、辩护人能力尽职情况及律师独立辩护理论的妥当性考虑,律师无权否定被追诉人的认罪认罚,律师异议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 标签: 认罪 认罪认罚 从宽 刑事速裁
  • 简介:司法不公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隐藏在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更是社会关注的腐败热点问题。司法人员利用行使司法权的职务之便实施的职务犯罪是引发司法不公的主要原因。深入分析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特点以及查办的难点,尊重司法规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查办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 标签: 司法不公 职务犯罪 机制重构
  • 简介:本文以WebofKnowledge数据库中的权威文献为研究对象,以CiteSpaceⅡ软件为研究工具,对犯罪学研究的国家、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经典文献、研究热点以及研究前沿进行了可视化探索分析,展示了犯罪学研究的概貌、犯罪学研究热点犯罪学研究前沿,以此作为专门研究人员的借鉴。

  • 标签: 犯罪学 可视化 知识图谱 引文分析 Cite SpaceⅡ
  • 简介:一、关于单位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情况的定性问题单位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其中最典型的一种情况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在理论界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 标签: 挪用公款罪 争议问题 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员 司法实践 定性问题
  • 简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寻衅滋事罪中的重要类型,也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多但又争议最大、最难理解的类型。针对“两高”于2013年7月下发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加以分析。“随意”表主观要素,体现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肯定本罪中流氓动机的成立,对其应做扩大解释,不仅包括寻求精神刺激的流氓动机,在一定层面上也可以涵盖报复性的动机。将“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中的“多次”理解为二年内随意殴打他人三次以上。本罪中的伤害程度不排除致人重伤、死亡,运用想象竞合犯的理论予以判断。

  • 标签: 随意 流氓动机 情节恶劣 多次 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