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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高校学生工作将面临四大难题:一是大学生政治信仰和责任感问题;二是大学生价值利益主体多元化问题;三是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四是大学生就业压力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几条解决对策;第一,强大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第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第三,加强就业指导,努力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 标签: 学生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高校
  • 简介:1999年6月,随着我国高校扩招政策出台,我国高等教育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这使得我国高校毕业生激增,而在短期内.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增加幅度不会有很大变化。因此,在激烈的竞争中大学生就业弱势地位会愈加明显。大学生就业困境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是今后的一项重大课题。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征求意见,此举无疑为研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保障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基于大学生就业中缺乏法律保障之背景,探讨大学生就业的劳动合同法保护尤为必要。

  • 标签: 大学生 就业困境 劳动合同法 法律保障
  • 简介:武警北京总队某部十四中队战士李云海,在八六年自费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一年来,他利用执勤、训练之余,刻苦学习,在一年《法学基础理论》等五门课程考试中,获得了八十八点四分(平均分)的优秀成绩。现在该中队已有四名战士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为中队普法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 标签: 法律系 课程考试 促进作用
  • 简介: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上升的趋势,究其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客观上,如经济性因素、社会性因素、剥削阶级意识的影响;主观上,即在犯罪人头脑中恶性膨胀起来的、支配着犯罪的行为的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犯罪意识,而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对于犯罪人形成犯罪思想意识,实施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需要”是人的思想活动的基本动力,支配人们的行为,激发人的积极性,影响人的体验、思维和意识,人们从事任何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追求某种需要,需要是人的一般的、基本的心理现象,它是人的行为的内在原因。但需要既是人的心理现象这之一,又是客观存在于头脑中的反映。人生活在社会中,因此,人的需要除了受生理上的制约外,还必然

  • 标签: 大学生心理特征 大学生犯罪 预防和减少 人的需要 思想政治工作者 犯罪行为
  • 简介:翻译这篇近一个世纪前的论文,意在帮助认识我国法律规定的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涉外民事关系的不足。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法院地法定性(识别)。那么对于本国法没有规定的外国法律现象,比如同性婚姻,应当如何识别呢?

  • 标签: 识别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法院地法 2010年 法律规定 法律现象
  • 简介:将某些违反特定行政法规并造成某种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者将某些违反特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是国家刑罚权扩张的一种表现。环境犯罪的规定便是其表现之一。然而在人与环境关系日趋紧张的现代社会,这种做法无疑更好地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本文关于环境犯罪的定义、客体以及归责原则的研究,正是建立在这种价值判定之上。但同时也隐喻了一个问题:肯定环境刑法的预防功能却可能导致刑罚权的扩张,这是现行法律体系所不能解决的矛盾之一。

  • 标签: 环境犯罪 预防 行政从属性
  • 简介:关于‘“回扣”,各国法律大多并不绝对禁止,但却对其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如美国的反回扣法,日本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我国的政策与法律对回扣问题也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干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的通知》明确规定:“一切社会主义企事业单位、经济单位之间的购销活动,一律禁止提取‘回扣’。”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特殊主体收受回扣的行为作出了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

  • 标签: 劳务报酬 非法回扣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办人 手续费 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 简介:<正>单位犯罪是我国新刑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由于这一问题在刑法理论上和刑事立法中都曾经是一个众说纷纭、争议较多的问题,因此要真正地把握其立法之精髓,以便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准确地适用,尚需要一个不断领会和重新认识的过程。为了进一步加深对单位犯罪的研究和理解,本文拟从单位犯罪的肇始与演进入手,对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单位犯罪的有关界限等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以资共同研究。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活动 法人犯罪 新刑法典 单位犯罪的概念 社会危害性
  • 简介:面对足坛"黑哨"的现状,司法应该介入.但是,只有明确"黑哨"行为可以构成什么犯罪,司法介入才有法律依据.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完全等同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和理解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国足协具有两重属性,其职能的本质是行使法律授予的对特定行业的国家公共管理权.全国职业足球联赛的裁判属于"依照法律执行公务".裁判员吹"黑哨"的,应该按受贿罪处罚.

  • 标签: 黑哨 职业足球联赛 足坛 裁判员 司法介入 中国足协
  • 简介: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司法通常指诉讼,司法公信力则主要指法院审判的公信力。也就是说,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及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信服和认同的程度,司法公信力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内心深处对司法的感触和体验,属于道德范畴和心理状态,不能用强制手段来构建,这与具有一定公权力强制因素的司法权威性有所区别。当然,司法权威本身也应当包含司法公信力,只有具备公信力的司法权力才能构成真正的司法权威。

  • 标签: 司法公信力 司法权威 法院审判 社会公众 心理状态 道德范畴
  • 简介:我国的“能动司法”具有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的特点,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司法能动主义”涵义不同。在我国,“能动司法”与政治是不可分割的,但司法不能“政治化”。“能动司法”与“司法克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司法运作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共存于司法活动当中。在能动司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标签: 能动司法 政治 司法克制 社会效果
  • 简介:<正>一、单位犯罪的概念1987年元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判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这

  • 标签: 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单位意志 直接责任人员 犯罪集团 犯罪主体
  • 简介: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人们赖以进行思维的基础。语言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必须通过加强语感训练、加强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突破心理障碍、发挥语言潜能、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转变教育思想等途径,大力提高学生的语言素质。

  • 标签: 语言素质 语感 表达能力
  • 简介:贿赂与性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性贿赂是以性服务为交换而获得利益的行为.性贿赂入罪的呼声一直很高.但立法者总是持谨慎态度。针对性贿赂提法的科学性、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性贿赂证据收集的困难性等问题.性贿赂的出罪派和入罪派从刑法精神、立法例比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性贿赂入罪应缓行。性贿赂入罪没有必要独立成罪(独立的罪名、独立的刑种和刑度),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调整现有贿赂罪刑度适用的情节.以缓解社会对立法者的压力。

  • 标签: 性贿赂 入罪 出罪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随时都有权提出新证据。这种随时提出证据的方式与我国诉讼证据理论的实事求是原则相吻合,与我国民事诉讼追求客观真实的目的相一致。但是,为了对新证据履行质证程序而再次开庭或多次开庭,重复诉讼程序,拖延诉讼;甚至有的当事人搞突然袭击,设法拖延诉讼,致使提高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并有损法院裁判的稳定性。为此有必要总结借鉴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的有关规定,建立举证期限制度。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 举证 时限制度
  • 简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司法要在有限度的范围内对行政权进行审查,既要实现对行政权的有力制衡,又要避免对行政权的过度干预,因此司法审查的“强度”至关重要。在行政诉讼的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当本着有限审查的原则,依据案件的具体类型选择恰当的审查方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避免“过”和“不及”的双重危险。

  • 标签: 司法审查 有限审查 审查强度
  • 简介:<正>空间探索始于一九五七年十月四日;那一天,第一颗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一号被发射入环绕地球的轨道。几年后,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二日,苏联的尤里·加加林进行了第一次空间载人飞行。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一次迄今为止最为复杂的空间探索使命——阿波罗十一号计划——中,美国宇宙航行员尼尔·A·阿姆斯特朗和埃德温·E·阿尔德林成为首先踏上月球表面的人。一九七一年苏联空间探测器火星二号和火星三号把宇宙容器送上了火星的表面;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苏联无人空间探测器金星八号在金星着陆。美国空间探测器

  • 标签: 国际空间法 使用空间 国际法 外层空间 禁止核试验条约 国际合作
  • 简介:<正>复仇,或称报怨,是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原始人普遍遵行的一种社会习俗。原始社会的复仇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专指父母、兄弟、亲属被他人杀害或遭到污辱,作为子弟或族人有义务报杀仇人的行为,这是约定俗成的正当报复措施,为本氏族每个成员所自觉遵守。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同氏族人必须相互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

  • 标签: 复仇制度 日本江户时代 杀人者 武士 复仇者 儒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