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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立法完善
  • 简介:<正>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 标签: 保证期间 债权人 保证责任 主债务人 诉讼时效 《担保法》
  • 简介:诉讼时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在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市场经济流转,节约司法资源,稳定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基础建立的诉讼时效制度,明显地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以后,涉外商事交流骤然频繁,旧的时效制度与我国外向型经济模式的矛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 债务人 法律适用 民事权利
  • 简介:诉讼时效的中断,又称为诉讼时效的重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当事人为一定行为而推翻诉讼时效的基础,致使此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须待该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问重新计算。”

  • 标签: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 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 当事人
  • 简介: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权利人接受义务人履行自然债务不属不当得利,双方当事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重新确认的协议,是以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为内容的一个新合同,应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 标签: 自然债务 自愿履行 重新确认
  • 简介:各种诉讼时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所采概念用语和时效援引规则的配置两个方面。各种立法模式的共性大于差异,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直接效力,各种立法模式均规定由义务人取得抗辩权或援引权;对于行使抗辩权或援引权的效力,各种立法模式的规定基本一致,具体体现为强制执行力的丧失、自愿履行不得要求返还、抵销的适用和对从权利的影响等。我国"民法总则"应立足于各种诉讼时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共性,参酌本国相关理论和实务经验作出相应的规定。

  • 标签: 诉讼时效效力 立法模式 诉讼时效届满的直接效力 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效力
  • 简介:我国《民法通则》确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方式,并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无法实现诉讼时效制度的目标,是应予修正的。诉讼时效制度私人视角的缺失、不良信用环境的现实背景、权利人为中断时效的沉重证明负担、法官自由裁量带来的对确定性的损害造成我国现行法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方式的危机,而《德国民法典》在2002年的转变并不能够为此提供足够的辩护。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采取相对较长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加“客观”起算方式的模式,并同时作为例外规定各种较短的诉讼时效期间。

  • 标签: 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起算方式 反思
  • 简介:诉讼时效制度的正当化理由仅在于保护不应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这本是德国民法早已解决的问题,但在我国却总结出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秩序、方便案件审理、利于物尽其用四大理由。有学者更夸张地列出减少纠纷、保护一般债务人、保护债权人、保护第三人、进行市场调节等项理由,并牵强地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相联系。诉讼时效制度正当化理由的原理还包括其必然性根源和负面性影响等内容。这些原理对审判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民法 诉讼时效 理由
  • 简介:<正>一、诉讼时效的沿革(兼述国家财产的追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由来)诉讼时效制度是各国民法广泛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是将某些不合理的状况通过法律使之合法化的法律制度.本文如未加特殊说明,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同用.

  • 标签: 诉讼时效 国家财产 我国民法 适用时效 消灭时效 所有权
  • 简介:我国民法学说和立法确立了诉讼时效的一般法律效力是债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本文以此为中心,来分析和认定诉讼时效完成后债之关系的法律效力。具体而言,诉讼时效完成后,如债务人抛弃时效抗辩权,则债权的请求力得以恢复;诉讼时效完成后,如债务人未主张时效抗辩权或虽已主张,但又已经自愿履行义务的,则债权人有权受领,债务人不得再行要求返还;诉讼时效完成后,如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履行债务协议,应依当事人具体的意思表示确定是抛弃时效抗辩权,还是为清偿旧债务而负担新债务。

  • 标签: 诉讼时效完成 抛弃时效抗辩权 自愿履行义务 自愿履行义务的协议
  • 简介:知识产权诉讼中,不只是停止侵权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请求、确认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的请求也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非故意侵权人对知识产权财产权权利人的懈怠行为应享有抗辩权.

  • 标签: 知识产权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 懈怠制度 侵权行为 侵权人 抗辩权
  • 简介:公安机关在侦破和查处刑事、治安案件中,会遇到大量因涉及损害赔偿的问题。这种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主张与否,完全是权利人的自主意愿,调整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无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还是公安机关的居间调解,都不具终极效力。因此,公安机关唯有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力和职责,才能保证权利人民事权利的有效实现。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 民法 公安机关
  • 简介:<正>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廿五条,法定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那么,他在超过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要求,而不提继承的诉讼请求呢?

  • 标签: 诉讼时效 继承法 遗产 被继承人 共有财产 法定继承人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理由和相应的法律规范,评估《民法总则》第九章的立法技术。我国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护债务人免于举证困难、避免无益的诉讼和节约司法成本的价值基础。首先,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起算,兼顾权利人的保护与债务人的举证困难。其次,基于不同基础关系而发生的请求权,值得保护的程度不尽相同,在诉讼时效方面应体现其差异。再次,诉讼时效障碍事由及其后果,反映法律对于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在时效利益方面的分配状况。我国现行法对于诉讼时效障碍事由的认定宽松。最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效果采“抗辩权发生说”,体现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的利益动态平衡。

  • 标签: 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价值理由 法律规范 立法技术
  • 简介:<正>一、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它对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的效用;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对于稳定社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 二十年 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 权利人
  • 简介:追诉有时效乃法治的应然内涵,监察追诉应像刑事追诉一样受时效之限制。缺乏时效之规定,此乃监察法的一大缺憾。为监察追诉设置时效的理由主要有:超过一定期限再予以追诉具有非道德性;及时开展追诉才能达到预防腐败效果,逾期追诉预防效果不佳;逾期追诉成本高昂,浪费公帑现象自然无法避免。监察追诉时效的期限,分为监察立案的期限和监察移送的期限,监察立案的期限设定为三年比较合适,而监察移送的期限设定为三个月较为合理。关于监察追诉时效制度的具体设置,有立法经验和立法先例可供借鉴,此等立法技术问题不难化解。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时效制度 期限 法治
  • 简介:<正>刑法的时效,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所谓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其追诉权即告消灭,不得再行追诉。所谓行刑时效,是指法律规定对被判刑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处刑判决确定后,超过法定执行期限的,其行刑权即告消灭,不得再执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

  • 标签: 追诉时效 行刑时效 刑事诉讼法 时效中断 被告人 提起公诉
  • 简介:<正>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排斥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意见,只规定了诉讼时效。但是,这并未终止学术界对取得时效的研究和探索。《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大量事实表明,单有诉讼时效,不能解决请求权消灭后纷争财产的归属问题。没有取得时效,使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留下空白。这种状况,无论对经济关系的稳定,还是对法律本身的和谐一致,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时效理论的研究与宣传,争取尽快建立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

  • 标签: 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 消灭时效 占有人 土地所有权 时效取得
  • 简介:<正>案情简介;彭某在某乡街上有三间座北朝南砖墙草顶结构住宅。其住宅西连乡粮站营业间和仓库等建筑物,东连二十二间民宅一天下午与彭某住宅相连的一排房屋最东边一家突然失火,其时,正刮着五级东风,火借风威,一路往西烧来,且越烧

  • 标签: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住宅 行政紧急权力 排房 副局长
  • 简介:当下关于公民诉讼的探讨大多定位和停留于公益诉讼层面,没有进一步进行亚类型化的细化分析。以法律责任功能与形态作为研究视角,通过公民诉讼与集团诉讼、民事诉讼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公民诉讼的诉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其法律责任功能以预防为主,相应地其法律责任类型依次为预防责任、特定行为责任、填补责任和惩罚责任;其法律责任形态以“法定性”和“行为履行令”为最基本特征。“预防功能为主”显现公民诉讼的价值取向在于保护并激励人类从事与环境相容的行为.以实现人类这一集合主体的多元利益的适度共赢;“法定性”凸显公民诉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意志”体现和“社会利益”维护;“行为履行令”反映公民诉讼的外在特征,是社会以个体化形态按照社会意志规范个体行为的强制再履行。公民诉讼法律责任功能与形态的拟制和司法实践,不仅仅体现了法律拟制技术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构建了国家与社会的共治机制。

  • 标签: 公民诉讼 预防责任 特定行为责任 填补责任 惩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