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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正>制定反贪污贿赂法,是廉政建设法制化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一部系统完备的反贪污贿赂专门法律,必然涉及惩戒妨害司法行为的问题。本文从强化惩戒妨害司法行为措施的必要性,完善惩戒妨害司法行为法律规范的设想等方面,略抒管见。一、反贪污贿赂实践需要完善和强化惩戒妨害司法行为的措施首先,从反贪污贿赂斗争中妨害司法行为的严重性看,必须进一步强化惩

  • 标签: 司法行为 反贪污贿赂法 妨害行为 贪污贿赂案件 司法机关 重大决策
  • 简介:所谓激励,简单地说,是指激发和鼓励。而机制的含义,似乎就复杂得多。机制原意是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本属于工程技术学的术语。后来,机制一词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有人认为机制此时主要侧重于描述事物运行的活动状态。那么,所谓激励机制,就是指各种激发和鼓励要素间的律动或惯性的作用联系,并通过一定的作用形式表现出来,形成系统的综合效应。相应地,检察机关的激励机制则是指能够激发和鼓励检察官奋发进取和各种要素间的作用联系,并通过一定的作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产生推动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效应。一、激励机制的作用(一)激发检察官的工作热情检察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劳动,要求检察官对此保持一种持久的热情,仅靠一种道德上的奉献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大思想家卢梭或许已给了我们启示。卢梭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类活动的唯一动力。而幸福最简单的含义就是生存的需求,也就是说,只有人类在完成一种社会活动后,能够感受到该活动所带来的满足自身生存的利益,才能激发起该活动的热情。试想,一个人发现他的劳动成果越为他所需要反而越不会得到的时候,谁肯从事艰苦的劳动呢?激励机制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在检察官完成各项工作后,赋予其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这样,检察官自然就会对其...

  • 标签: 检察机关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思考
  • 简介:我国现行的侦讯制度与侦讯实务偏重侦讯效率,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不足。理论界提出的侦讯改革方案偏重权利保障,有失侦讯效率的提高。合理规制侦查讯问,需要更新理念,正确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侦讯程序主体与证据来源的关系,有效化解犯罪嫌疑人与被追诉人在侦讯中的目标冲突,适当矫正侦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力量严重失衡的状况。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制裁相结合的综合机制,为侦讯制度提供配套制度保障,以利于实现侦讯制度兼顾讯问效率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双重目标。

  • 标签: 侦查讯问 权利保障 讯问效率
  • 简介: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环节的重要职责,但实践中监督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规范、明确的监督刑讯逼供的检察工作机制。首先要完善调查机制,拓宽发现刑讯逼供线索的渠道,规范调查程序;其次要完善制裁机制,健全包含程序性制裁措施和实体性制裁措施在内的制裁措施体系,强化制裁力度,规范制裁程序;第三要完善认定机制,正确把握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立分阶段、有层次的证明标准体系;第四要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涉及刑讯逼供的普遍性、类型性问题的监督能力。

  • 标签: 检察监督 公诉 刑讯逼供 工作机制
  • 简介:当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利益相互冲突等因素,检察机关所面对的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与态势。承担着社会矛盾化解任务的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工作,积极推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为治本之策。

  • 标签: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 源头治理
  • 简介: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其本身并无重大法律意义。然而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翻证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本文拟深入分析受贿案件翻供的类型、翻供的原因,通过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分配上建立新的规则、制度,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探讨受贿案件嫌疑人翻供问题。

  • 标签: 翻供 贿赂推定 侦查证人制度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通过警察、检察官、法官、嫌疑人及律师之间权力和权利的相互制衡,来保障卷宗信息的全面、公正、可靠。通过证人出庭和以法庭审判为中心环节,有效地保障了被告的质证权和实体真实的发现。我国公安机关在卷宗形成的过程中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公诉审查难以充分保障卷宗信息的全面查对,法官卷宗的依附性很强。应当保障卷宗制度下关键性权利的落实,我国卷宗形成和运用的过程进行正当化改造,实现权利保障和发现真实。

  • 标签: 刑事卷宗 制衡 质证权 参与
  • 简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 羁押候审 取保候审
  • 简介:加强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建设,既要制订科学的刑事诉讼法,也要树立正确的刑事诉讼程序观念,否则刑事诉讼法将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造成纸面上的立法与行为中的司法相背的局面。目前,各种违背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行为禁而不止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法律文化的角度看,诉...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 程序法 实体法 程序行 刑事诉讼程序
  • 简介:关于洗钱罪侵害的客体到底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是正常的司法活动在我国长期争论不休。侵害金融管理秩序说背后反映的是刑法国家金融安全法益保护的利益诉求,但其错误之处在于未区分社会整体洗钱行为与个体冼钱行为危害之间的区别,将整体的危害性作为个体洗钱行为的入罪理由,导致刑法评价对象的错误。就侵害法益的评价标准而言,两种争论反映的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之间的争议,但由于个体洗钱行为金融安全危害的轻微性和不确定性,即使从行为无价值的视角也无法得出个体洗钱行为金融安全的危害值得刑法介入的合理结论,洗钱犯罪侵害并值得刑法予以保护的法益只能是国家司法权。

  • 标签: 洗钱 法益 客体 金融安全
  • 简介:试论刑事再审中一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杨建民在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引起的刑事再审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审判处了有期徒刑的案件,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生效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判决确有错...

  • 标签: 特殊情况 刑事再审 判处无期徒刑 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法 被告人
  • 简介:"正确的刑罚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即可。"《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内容 影响 应对策略
  • 简介:本文以H省人民检察院2007—2012年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实践为基础,结合其他一些地方的情况,剖析了当前检察机关死刑二审案件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死刑二审案件法律监督的对策建议。

  • 标签: 死刑 二审 法律监督
  • 简介:通过现实案例比较分析,医疗过失犯罪中医师之医疗行为及其注意义务予以理论分析。医疗组织分工之外的单个医师之注意义务,即单个医师所要履行的注意义务,具体为说明义务、亲自诊查义务、转诊时之注意义务。违反说明义务之行为在刑法意义之构成界定上存在争议。亲自诊查义务在现实状态中实存操作上的困难性。在医疗过失认定中,转诊义务与转诊时之注意义务两者存在内涵差别。医疗组织分工中的医师注意义务不再是涉及单个医师之注意义务,而是指在医疗组织分工过程中的医疗行为之注意义务,譬如监督义务、服从指示义务以及组织协调义务。

  • 标签: 医疗行为 注意义务 说明义务 监督义务
  • 简介:在以往犯罪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分层和判断抽样的方法,浙江省五百名在押少年犯和浙江省五百名在校中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内容分两步展开,一是采用自制问卷就社会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二是采用现成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就心理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会因素方面,家庭环境诸因素中有十四项、学校纪录有六项、早年行为模式有十八项、社会交往有四项因子与少年初犯存在关联。在心理因素方面,从包含十五个维度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中检选出病态人格这一项因子。在此基础上,采用非加权计算点数的方法制作少年初犯可能预测量表。

  • 标签: 少年犯罪 犯罪预防 预测因子 少年初犯 犯罪学
  • 简介:贝卡利亚提出的"罪刑阶梯"包含两个部分:"犯罪阶梯"和"刑罚阶梯"。作为"刑罚阶梯"在我国刑法总则中的表现,存在着"时间阶梯",其按照轻重程度排列,具有阶梯性和转化性的特点。刑法修正案(八)总则中部分时间规定作出了修改,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同时其他的相关时间规定作出调整,亦导致一定的缺陷。除刑法修正案(八)未相应调整之内容进行完善外,还应该缩小管制刑的期限。

  • 标签: 总则 时间阶梯 刑法修正案(八)
  • 简介: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前提,而危险性的大小则应成为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越深,其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酒精影响就越差,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就越大;同时驾驶车辆的大小及车型不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危险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醉驾案件的基准刑时应以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驾驶车辆本身的危险系数。此外,醉酒驾驶行为的实际危险大小还取决于被告人的驾驶能力、驾驶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行驶路段的实际交通状况及驾驶行为的实际表现等因素,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时均有重要意义。

  • 标签: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 危险犯 量刑情节
  • 简介: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刑罚 犯罪预防
  • 简介:在危害结果是犯罪对象的转化形式且发生了法定危害结果的对象错误案件中,行为构成犯罪既遂只要求法定的主客观要件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而不要求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内容完全符合.行为人对错误的对象持何心态与对象错误案件的定性无关.行为人只实施一个故意杀人行为,不可能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名,因而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本文还就犯罪客体、主观罪过等相关理论问题提出了若干个人见解.

  • 标签: 对象错误 犯罪客体 罪过 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