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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通过对司法改革的目标进行分析,阐述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改革的系统性,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应达到司法公正。以求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实体的公正,增强司法的程序性和权威性,理顺立法、司法、行政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的独立。

  • 标签: 司法改革 目标 公正 独立
  • 简介:"债转股"是将银行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企业的投资和股权.其适用对象是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水平先进、管理基础好、领导班子强,仅由于债务负担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作为一项旨在化解金融风险和降低企业负债率及财务费用负担的经济举措,其初衷是为实现如下目标.

  • 标签: 债转股 企业 负债率 财务费用 银行债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简介:<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应运而生的“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自年初大力学习推广东明经验之后,在江苏全省一直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七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乘贯彻全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现场会和全省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东风,在各地综治办和邮电电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截至8月18日,全省109个县(市、区)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实现了全省“一片红”。

  • 标签: 专用电话 新目标 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部门 社会发展 建设现场
  • 简介:<正>培养目标问题是办教育的一个重大问题,教育领域的一切活动、一切改革,无不围绕培养目标的实现来开展。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认真地研究探讨培养目标,科学地确定培养目标,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优秀人才辈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办学实践,拟就政法成人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以供探讨。政法成人专科培养目标改革的回顾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以来,一直以开展成人专科的学历教育为主。几年来,我们这类学校的领导和广大教师,努力探索成人专科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拓进取,在

  • 标签: 培养目标 专科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 应用型人才
  • 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的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的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使。

  • 标签: 环境质量改善 国家义务 环境国家 党政同责
  • 简介:高等法律教育机构对法律本科生进行实践教育的目标,应使法律本科生具有能够适应未来各种法律职业需要的职业基本素质。这一基本职业素质从总体上看,包括基本的职业认同感和基本的职业技能两个方面。为其实现,应对法律本科生进行社会认知教育、职业伦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职业适应性教育等。

  • 标签: 法律本科生 实践教育 目标 途径
  • 简介:<正>作为社会经济生活基本细胞的企业,必须遵循一定的运行规则,其基础和核心就是企业立法。企业立法体系是否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能否准确定位并发挥出最大功效。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早已尽人皆知,而当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确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成了首当其冲的任务。改革必须有制度保证,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面对生气蓬勃的改革实践,必须构筑新的企业立法体系的目标模式,以保证

  • 标签: 企业立法体系 目标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类型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法
  • 简介:“土地财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法律制度、土地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收费法律制度。分配正义的含义、性质、特点和内容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或者在同一种社会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会有所不同。学者间对分配正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分配正义的涵义可从六个方面进行界定。“土地财政”法律制度改革欲达致的目标是分配正义,具体而言,应以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公平、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的程序正义、土地资源及土地收益的代际分配正义、土地税的分配正义为目标

  • 标签: 分配正义 “土地财政” 程序正义
  • 简介:当下我国法学人才培养存在哪些问题?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对这些问题的解析需要回到大学本身的目标。在回溯大学目标的源流的基础上,追问如何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确认和超越。我国现行《高等教育法》要求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其核心要点何在?在全球化的时代,法律人的价值与实现当有一个最终的落脚点。于此,应当反对把法律人才培养成一个法律的螺丝钉的观点——显然,螺丝钉仅仅是工具,不是人才。

  • 标签: 法学人才培养 标的 法律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法》 反思 机遇和挑战
  • 简介: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众多疑难的价值判断问题让立法者难以选择,而对民法价值目标的研究能为民事立法者提供价值判断和选择的方向,指导立法者进行更合理的利益考量和规范设计,有利于减少争论、提高立法效率。民事立法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分为三类,而民法价值目标冲突的评价与选择是其中之一。所有民法的价值目标可归结为公平和效率、自由和秩序两对既对立又统一的价值目标,在当下我国立法者应以"效率优先,兼顾最低限度的公平";"安全优先,保障最高程度的自由"的排序作为价值选择活动的指导原则。

  • 标签: 民事立法 技术因素 价值因素 民法价值目标 冲突与选择
  • 简介: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依法是实现独立、公正的前提和基础,独立是手段和方式,公正是司法的内在价值追求.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改革政治体制,完善司法制度,健全制约机制,强化法制统一.

  • 标签: 司法依法 司法独立 司法公正
  • 简介:房地产调控背景下进行的房产税改革并不能承担宏观调控稳定房价的任务。税收法治条件下的房产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和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目标仍以解决财政收入为主。在分权、法治指导下,房产税改革应当向地方税收立法、税收法治、公共财政的方向设计与发展,并籍此促进我国财税体制的完善。

  • 标签: 房产税 宏观调控 税收法治 公共财政
  • 简介:<正>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一直是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步骤和措施: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股份制试点等等。通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一种共识,即实行股份制是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使其成为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完善我国企业法人制度

  • 标签: 全民所有制 企业股份制 大中型企业 模式选择 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职工
  • 简介:本文认为,传统法理对审判解释的内涵界定过于狭窄,应缔造严格的确认程序肯定具体审判解释的补充功能;审判解释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维护法律之安定性,还在于促进立法和执法的完善以维护法律的妥当性;由于解释者本身的缺陷、制度环境的不理想以及解释技术的落后,实践中,背离审判解释价值目标的解释异化现象繁多;为确保社会正义不致受损,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设计和建立解释异化的阻却机制。

  • 标签: 司法 审判解释 价值目标 异化 阻却机制
  • 简介: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按标降浓”为规制目标,以“按规排污”为规制手段,然而,由于存在排污“行为主体数量”不确定这一变量,无论《大气污染防治法》如何调整行为主体排污行为的规制标准,都可能导致其规制手段与规制目标之间的不一致或断裂.而欲弥合二者之间的断裂,《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以地方政府为规制对象,以具体环境质量指标为规制手段,以确保总行为排放结果限制在大气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为规制目标.以环境质量指标作为规制手段旨在课以地方政府具体可操作的环境质量指标,要求地方政府依照大气自然生态阈值安排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总行为.环境质量指标这一规制手段不仅契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制目标,而且能更大限度地确保地方政府承担大气污染环境治理责任,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大气环境质量规制目标.

  •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制手段 规制目标 断裂与弥合目标
  • 简介:当前中国不存在严重的通货膨胀,但是存在严重的通货膨胀预期。造成通货膨胀预期的学理解释有很多,笔者从法律金融学的分析方法入手,认为通货膨胀预期形成的根源来自于我国货币政策的"双目标"的矛盾性。要做好通货膨胀预期管理,必须从中央银行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度、独立性和问责制度建设入手,并修订我国中央银行法,给予公众最稳定的预期。

  • 标签: 通胀预期 通胀预期管理 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法
  • 简介: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制度决定了刑辩律师和刑事辩护的艰难起步。这是因为:它长期处于历史发展过程中时代定位的缺失、刑事审判议论席上应有角色的缺席和面对大量刑事被告人急需要刑事辩护而它却面临着自身数量、力量和能量缺乏的状态。在进行现代化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如何看待刑事辩护制度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法治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数。尽快建立和确认刑事法律关系新概念,从而使刑事辩护的价值能够在平等、公正的刑事法律关系确立和追求正义的过程中得到体现。审判机关被要求必须跳出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范围。只是居中审理发生矛盾冲突的刑事法律关系,而不与其中任何一方发生直接的对立或者结盟。在这种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中,刑辩律师的社会价值就会随着其法律地位的确立而得到有效的反映和体现。

  • 标签: 刑辩律师 刑事辩护 刑事法律关系 司法公正 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