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康德的美学与实践哲学中,“崇高”概念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本文将指出,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加以考察,“崇高”概念却因其自身的多重性与复杂性而导致诸多理解上的困难,主要是,崇高感是愉悦的还是不愉悦的?而与这一问题直接相关的是:作为道德情感的“敬重”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感受?或者说,道德行为者应该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本文首先通过考察美与崇高的关系,指出二者对于道德情感具有同等的促进作用;其次,针对崇高感与道德情感的复杂关系,指出必须认识到二者的本质性区别;第三,就其道德动机与情感体验而言,综合康德不同时期的观点,本文认为,“道德平静”才是康德伦理学中道德主体最应该具有的健康的心理状态,它是一种“消极的愉悦”,而且,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也为崇高感所蕴涵。
简介:本文通过对审美主体和伦理主体的比较研究揭示了个体存在的伦理层面的含义.首先考察了老庄和海德格尔的后现代宗教式的主体和儒家形而上的宗教主体,以及儒家就伦理问题对于老庄的挑战.结论是他们都缺乏把他者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绝对的责任的伦理含义,因而是审美主体.其次,通过对于环境主体和伦理主体及审美主体的关系的讨论,阐释了这样一个哲学基本问题:伦理存在必须以有限性存在为前提;而后者只是一个哲学的抽象.片面地强调人的有限性(尼采),片面强调有限存在与超越者的关系(老庄和海德格尔),或否认人的有限性,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伦理责任.后现代伦理学是指我,作为一个个体(me),对于他者的一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