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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对犯的概念与特征对犯,又称对应性犯罪,是指某一种犯罪的实施或者完成必须基于二个行为人双方之间的对应行为才能成立犯罪,缺乏其中一方的行为,这种犯罪就无法完成乃至于无法实施。就犯罪形态而言,对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但就其自身而言,它又有某些自身的基本特征:

  • 标签: 对合 共同犯罪 犯罪形态 行为人 基本特征 对应性
  • 简介:兵团某农牧团场电工张某因蓄水池急需用电抽水,便来到6000伏高压线路电闸处。发现电闸被打开,却未看到“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该警告牌掉落在高压线杆底下的草丛里)。张某误认为此时已无人作业,便合拢电闸将电路接通,致使正在高压线上作业的李某和刘某受电击而死亡。

  • 标签: 误合电闸行为 致人死亡 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罪 意外事故
  • 简介:对对性犯罪应当采取广义的概念,仅仅只有一方构成犯罪的情形也属于对犯的范畴;对于具有对性质的行为,既要避免将其一律作为犯罪,也要避免将严重的对性行为非罪化的倾向;对犯的处理应当同样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对犯既遂的标准是对行为的完成.

  • 标签: 对合性犯罪 共同犯罪 既遂
  • 简介:承载使命服务先行近年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大家庭陆续迎来了20余名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年轻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专业背景,各异的个性特征。然而,他们却有一张共同的名片——“80后”。

  • 标签: “80后” 人民检察院 专业背景 个性特征 年轻人 大家庭
  • 简介:行为是指必须基于两方主体之间的对应行为才能实施或完成的危害行为,缺少一方,另一方的行为就无法实施或不能完成.我国刑法中的对行为有对象转移型、原因结果型、双方互动型和协力加功型四种类型.刑法对对行为的处罚模式有三种:以同一罪名处罚双方;以不同的罪名处罚双方;只处罚一方而不处罚另一方.对行为与刑法总则共同犯罪的规定关系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 标签: 对合行为 共同犯罪 对合关系
  • 简介:当前的房市限购令涉及公民的诸多基本权利,应站在宪法高度,考量其宪性。以基本权利限制之宪性标准为审查依据,房市限购令侵犯了公民的交易自由权、财产权和平等权,存在违宪性。从重塑限购令宪性角度出发,房地产市场调控应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间的关系,处理政府调控诸手段之间的关系,限购令应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临时性配套措施;推行限购令,应引入行政决策程序及公众参与机制,严格界定限购令的适用条件;也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保障限购令合法宪地推行。

  • 标签: 限购令 基本权利 合宪性
  • 简介:宪性推定是宪法适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宪性推定存在之法理源于宪法不仅具有法律性,而且具有政治品性。“政治问题”排除审查的政治逻辑与宪性推定原则的政治逻辑是相通的。宪性推定的存在不仅在于国家权力的分立性,也在于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依赖与尊重。宪性推定方法的运用总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往中国宪法注重政治性而弱视法律性,时下须调节宪法之政治性与法律性的动态平衡。

  • 标签: 合宪性推定 政治 谦抑主义 能动主义
  • 简介:【专题导引】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第44条修正案,将《宪法》第70条第1款规定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使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行使职权有了法律依据。面对这一新设立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学界有必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认真研讨,为该机构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回应全社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推进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热切期待。为此,本刊特邀韩大元教授策划本专题。其中,韩大元的《从法律委员会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体制与功能的转型》从新中国宪法发展的脉络中,着重探讨了从法案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演变的内在规律,认为宪法第44条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使其在功能上由法律草案的统一审议机构转变为具有宪性审查与法律草案审议功能的综合性机构。为了有效衔接相关职权,更名后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应通过一定的机制与程序,严格区分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抓紧建立健全宪性审查的配套程序与机制。

  • 标签: 合宪性审查 机构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宪法监督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刑法》分则规定的涉枪犯罪大多是戴着“空白刑法”的面具,通过“枪支管理规定”的形式来规定枪支的入刑标准。“枪支管理规定”包括位阶不同、标准不一的《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规定,而该入刑标准的高低关系到限制公民权利的程度大小,所以其是否合法与正当是需要接受宪性审查的。从形式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从实质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比例原则,所以枪支入刑标准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为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法治统一,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或宪性解释两条路径进行宪性矫正:一是将《刑法》第128条所属完全空白刑法修改为部分空白刑法;二是通过对涉枪犯罪的刑法条文作出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宪性解释,解决司法过罪化问题。

  • 标签: 非法持有枪支罪 入刑标准 法律保留原则 比例原则 合宪性审查
  • 简介:从人民的自由权来阐释行政应急权核心,从公法学原理来剖析行政应急权本质,都可以发现应急权的反宪法特性。然而,衡量其所依据的紧急自卫和国家理性的正当基础,却又使得人们在理解行政应急权与宪法的关系时变换立场。但在理论交锋和实证分析之后,我们便会从宪性控制这一根本点出发来规范行政应急权,因为宪法的规范功能应该不仅在平时,而且在危机时,也要被证明是可靠的。我们只有对反宪法的行政应急权进行本质分析才能找回危机时的宪法效力,并通过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的审慎设计来最终构建现代法治国家中合乎宪法控制的行政应急权。

  • 标签: 行政应急权 紧急状态 法治 合宪性控制
  • 简介:【典型案例一】某国有建筑企业承建经济适用楼(高20层)。在地基打桩完成后,开始盖第一层时,有人举报该企业存在严重偷工减问题。而后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发现基桩少打了20根,而且打下去的桩经抽查发现桩心没有用混凝土浇灌实。技术人员检测后建议,为保障楼房的安全质量,必须完全拆毁已盖好的地下层,重新打桩补桩,初步估计要花费数百万元。

  • 标签: 偷工减料行为 建筑工程 国有建筑企业 经济适用 典型案例 企业存在
  •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机动车限行令"及其宪性质疑二、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三、机动车限行构成宪法意义上的征用四、"机动车限行令"欠缺法律依据五、机动车限行符合但难以实现公共利益六、没有补偿的"机动车限行令"七、结语:违宪的"机动车限行令"一、问题的提出:"机动车限行令"及其宪性质疑2008年6月,北京市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北京市机动车将分单双号行驶。该通告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奥运期间的交通压力,改善了

  • 标签: 合宪性 私有财产权 宪法解释 宪法意义 交通管理措施 宪法权利
  • 简介:当前网约车规化工作面临难以完全落实的困境。造成困境的根源在于网约车规化之“规”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内容。如果严格执行当前网约车相关规定,就会导致网约车供给大幅下降、“打车难”“打车贵”卷土重来等后果,这也不符合网约车行政立法的目的。因此,走出网约车规化的困境,关键是端正网约车合法化的目的,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网约车相关规制细则,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约车规化落到实处,更好地实现网约车行政立法目的。

  • 标签: 网约车 合规化 规制
  • 简介: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性审查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法治条件和保障;有利于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标签: 合宪性审查 宪法权威 维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当家作主
  • 简介:“无效果—无报酬”注释1.填入代表被救助财产所有人的签约人名字,如果可能,船长也应签字。2.第四行应始终填入救助人的名字,并且不论何时,当由救助船的舶长或代表救助人的其他人签约时,船长或其他

  • 标签: 救助人 LOF1990 财产所有人 劳合社 仲裁员 救助报酬
  • 简介:<正>目次:一、国家赔偿(一)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二)日本的实践(三)国家赔偿的局限二、商业保险(一)为什么需要保险(二)商业保险的局限三、公共基金(一)公共基金的产生(二)美国国家儿童疫苗赔偿计划(三)亟待发展的中国公共赔偿基金四、社会保障(一)为什么需要社会保障(二)工伤保险(三)社会保障的不足五、对多种赔偿形式的评价(一)两种不同的模式:追究责任与分散风险(二)并不是所有的损害都可以获得赔偿(三)构建一个更有利于竞争和信息披露的赔偿机制

  • 标签: 合规行为 国家赔偿 保险 社会保障 共同基金
  • 简介:欧盟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了反倾销调查新规则修正条例,这次修改皆在强调中国市场存在着企业融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政府干预的市场扭曲现象,进而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a款(ii)项到期后,仍然不认可中国符合欧盟要求的市场经济地位标准。现拟通过WTO相关案例的分析对该新规则进行规性研究,指出欧盟反倾销调查新规则使得已失效的“替代国”做法死灰复燃。面对欧盟贸易救济法律工具重整的新局面,中国应该冷静看待此次修改可能产生的影响,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利益,时刻警惕非市场经济的其他替代方法,并在应诉中要求企业准确把握公认会计原则的使用规则。

  • 标签: 欧盟反倾销调查新规则 《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a款(ii)项 WTO规则一致性
  • 简介:克隆人技术发展的立法规制涉及重要的宪法价值,需要对其予以宪性控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性控制主要涉及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宪性解释、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宪性控制以及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宪性审查三个层面。其中,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宪性解释是指在直接针对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规定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医疗、卫生或胚胎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宪性解释的方法达到保护宪法价值的目的;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宪性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克隆人技术在立法方向上与生命权和人的尊严这一基础价值相契合,在立法的程序上符合宪法确立的基本立法原则,为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性提供价值指引和程序保障;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宪性审查主要针对既存的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审查,其在启动方式、考量因素和解释方法等方面具有多元性。

  • 标签: 克隆人技术立法 合宪性控制 合宪性解释 生命与人的尊严 合宪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