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风险社会中,合规致害现象广泛存在。合规情节能否成为特殊侵权责任的抗辨事由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却因为处于私法和公法交叉的边缘地带而未得到足够重视。本文从一起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切入,反思环境法学界通说的理据,考察我国实在法秩序上的真相,在此基础上借鉴日本公害法上的忍受限度论,提出在风险规制领域,认定合规致害行为人的特殊侵权责任时应当适当考虑合规情节,并运用类型化技术分别讨论了合规情节在不同情形下的权重。
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合规抗辩——从一起环境污染损害案例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