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为了满足汽车企业在研发、设计、试验、认证与合规等环节在第一时间响应法规标准的变化,满足汽车企业对相关汽车标准法规信息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等方面的管理需求。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通过整合法规相关资源,建立云端与企业自身的标准法规数据库相结合的方式为汽车企业提供了法规标准管理、应用的系统化工具——汽车企业标准法规智库系统。该系统使企业在汽车产品设计、制造、试验等环节,法规标准应对更准确、解读更迅速、法规标准下发更及时,以提升企业法规应对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简介:强制性个人账户养老金通行的评价标准可概括为"产权明晰、微观经济、宏观有效、正外部性"四点,此四点中,产权明晰是基础,微观经济和宏观有效是核心,正外部性是延伸。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私人养老金制度,以此四个标准来度量这一制度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以厘清产权为基础,界定好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权关系,实行统账分离、参量改革并清偿欠债,一方面维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促进自愿性个人养老储蓄的新发展,以此为基础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的社会治理体系。
简介:分析了婴儿摇床对婴儿成长的重要性以及对婴儿造成的影响因素,基于已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0004-2013规定的条件下,使用Pro/E软件,针对一款目前比较流行的婴儿摇床进行了改进设计,使之更能符合婴儿成长的需要,为婴儿的健康成长带来裨益。
简介:二战以来的美国本科院校招生,通常实施以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的综合评价录取政策。20世纪90年代,270多所美国高校招生实施了新的综合评价政策——非强制性考试入学政策,学生的招生考试成绩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非必要条件。2008年以后,该政策的实施进入迅猛发展阶段,实施该政策的高校达一千余所。其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校致力于降低招生考试的负效;部分州取消《平权法案》加速了高校改善招生公平;满足高校招收个性学生的竞争需要;适应高中课程变革的要求。美国高校实施非强制性考试入学政策,一直伴随着很大的争论,其核心是招生考试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这对于我们深入反思招生考试的功能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招生考试成绩录取学生提供了很好的案例与启示。
简介:摘要: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明确规定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法律后果,然而由于“强制性规定”的判定标准模糊,司法实务对此条款的运用难以统一。《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民法总则的相继出台,为该条司法适用提供了指引,但实践远比学理想象复杂。诚然,法律无法周严详实地覆盖纷繁庞杂的社会现实,暴露于司法裁判中的法律漏洞需要作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在模棱两可的边缘作出选择,个体和个案的差异又使得自由裁量难免有时偏颇。面对此境况,本文结合理论界的不同观点和实务中的不同应用,从法律解释和类型化的识别两方面对强制性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提出相关建议。
简介:摘要“公司法是私法”这一判断表明,意思自治原则是公司法的总体原则,而公司自治则是这一总体原则在公司领域内的具体表现。体现在公司法的规范结构上,公司自治的特质导致了公司法主要为任意性规范。但目前各国公司的立法实践表明,强制性规范仍大量存在。那么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意义究竟何在?其和任意性规范之间如何界分?此外,传统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识别研究,基本都只是从语义表面或公司规范结构进行框架性认定,又或者只对特定个案进行个别处理,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故此,本文认为应当对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