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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托运人,既可以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缔约人,也可以是交货人。提单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而且不是惟一的证明。当提单主体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体不一致时,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二、因无单放货使托运人不能收回货款,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在启运港持未经贸易流转的正本提单起诉承运人的,不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权利的第三人,不需要解决提单持有人有无提货权的问题。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纺织公司 托运人 无单放货 承运人 海运提单
  • 简介:1996年9月11日,原告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家乐公司)与广东省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南海信托公司)签订同业拆借协议,由万家乐公司拆借1000万元给南海信托公司,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南海信托公司一直未能还款。1999年3月2日,南海信托公司确认尚欠万家乐公司借款1000万元。1994年8月9日.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代位权诉讼 借款纠纷 原告 签订 还款期限
  • 简介:2000年7—8月,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纺织公司)作为卖方,与国外K公司签订了男、女生校服各20万套的售货确认书,嗣后收到4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为履行协议,浙江纺织公司向国内9家厂商全额支付货款后,收购来男生校服86900套、女生校服34500套,

  • 标签: 海运公司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纺织品 浙江省 无单放货 纠纷案
  • 简介:【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在类似商品上.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虽不突出使用,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身权.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本质上属于财产权益。原企业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其后企业承继的,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也由在后企业承继。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在后商标的使用侵犯在先字号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判决停止构成侵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

  • 标签: 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 大企业集团 佛山市顺德区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 简介:【裁判摘要】一、案件争议不动产的登记所有权人,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案件第三人。二、一方当事人大股东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受让争议标的物,但未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推定其知悉案件情况,非因不能归责于其本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符合常理和交易惯例。上述大股东所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商品房销售 公司 阳江市 广东省 有限
  • 简介:免责条款在实践中应用广泛,但对于其法律效力,则多有争议。作者认为,在不违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前提下,免责条款应以有效为原则。具体判断其效力时,应区分不同的合同类型,综合判断缔约双方的地位、交易习惯及缔约过程:尤其是在判断消费者合同与商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时,应注意两种合同的不同特点.并依据公平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判。

  • 标签: 免责条款 效力认定 合同纠纷 公司 有限 上诉
  • 简介:本案为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确定工程款优先权的典型判例。《合同法》第286条创设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与理解等因素影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溯及力、权利性质、权利冲突、权利实现方式、权利时效、权利范围等很多争议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和民法原理进行深入探析。

  • 标签: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法 中国 案例 法律溯及力 抵押权公示登记制度
  • 简介:州窑位于现在的江西吉安。确切地说,宋时地属州,是在当时的吉安府庐陵县的永和镇。由于永和窑是州当时最大的窑场,为区别于周边的小窑场,故习惯上又把州窑称为太和窑。

  • 标签: 吉州窑 识别 吉安 窑场
  • 简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据此,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主债权和次债权的成立为条件。债权成立不仅指债权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要求债权的数额应当确定。债权数额的确定既可以表现为债务人、次债务人对债权的认可.也可以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加以确认。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标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位权诉讼 广东发展银行 珠海经济特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纠纷案
  • 简介:【裁判摘要】买受人与开发商均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的规定,对抗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等重要事实上存在众多疑点,双方多次陈述不一、前后矛盾。据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的依据明显不足。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应予驳回。

  • 标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预售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纠纷案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
  • 简介:2001年1月7日,新疆米泉市铁厂沟镇三矿副矿长刘自得知该矿井下三水平三米八煤层第三采仓仓顶被拉空,将会给煤矿生产安全带来隐患且炮工也无法下井生产,工人按规定也将被单位处罚。2001年1月8日晚10时左右,刘自与炮工余远贵一起在工人周天清的宿舍内,将瞬发电雷管改制成延期电雷管时发生爆炸,将刘自的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炸去,无名指受伤。事发后,铁厂沟镇煤矿立即将刘自送往医

  • 标签: 行政判决 余远 煤矿生产安全 贵一 延期电雷管 米泉市
  • 简介:由于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所衍生的商标权人的商品品质担保义务与商品生产者对商品的品质担保责任具有某种相似之处,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权人就可能被推定为产品责任的担保者,这种产品责任不但包括产品质量责任,而且包括产品权利瑕疵责任,而承担责任的前提就是商标权人对产品生产具有最低程度的控制能力。

  • 标签: 商品生产者 商标权人 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 专利侵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