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高和改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我国寿险业面临的核心问题,加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精算基础薄弱。监管力量不够,监管技术落后等问题。加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和方法是:提高法定偿付能力标准的科学性,增加资本充足要求;加快精算制度建设和中国精算师的培养;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和科学详细的报表体系;建立并完善寿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尽快实现保险监管数据的电子化;重视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加强对外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加强保险保证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建设。
简介:理论上的融资能力包括内部融资能力、债务融资能力和权益融资能力,学者们也采用了不同的财务指标反映出不同渠道的融资能力。利用熵值法和动态评价分析方法,对中国财产保险市场2007年~2010年数据进行了动态分析,从而得出了各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融资能力的排序。结论表明,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综合融资能力方面没有明显的优势。就各个融资渠道进行分析,发现债务融资对综合融资能力的影响最大,而利润较高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内部融资能力,大公司则具有较强的债务融资能力和很低的权益融资能力。根据2007年~2010年4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外资公司的综合融资能力不断降低,大公司综合融资能力则不断提高。
简介: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新《保险法》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快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新《保险法》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监管促发展,学习和贯彻新《保险法》,一要确定保险监管部门作用的边界,依法确定保险监管部门职能,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重新定位;二要明确保险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要从无限职能转向有限职能;三要在保险监管部门职能调整中,加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组织的管理和自律职能,对原有的部分监管职能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经营主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简介:上海市经历了罕见的灾害性雨雪天气,给城市交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上海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动员全行业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截止2月15日,全市各保险公司累计接到因雪灾造成的各类保险事故报案42647件,预估赔款9.13亿元,已付赔款2024.18万元。这些赔案主要涉及企业财产及建筑工程保险、农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其中,企业财产与建筑工程保险赔款813.93万元,占已付赔款的40.21%;支付机动车辆保险赔款841.83万元,占41.59%;支付农业保险赔款343.7万元,占16.98%。全市财产保险公司共组成各类专项工作小组106个,出动专项工作组人员1500余人,到受灾严重的郊区开展工作,
简介:偿付能力监管是保监会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五道防线系统工程的核心。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既是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更是保险业充分发挥三大功能的根本前提。在偿付能力监管中,保监会派出机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简介:为适应保险监管工作信息化的要求,中国保监套设计研发了保险现场稽核系统,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逐步改变传统的保险现场检查思维和行为方式,扩大了现场检查信息搜索的覆盖范围,提高了保险现场检查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管工作人力资源成本。但稽核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省分公司提供数据不规范影响数据导入,稽核系统接口程序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稽核系统使用功能设计需要改进提高,稽核系统部分数据字典客易产生歧义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稽核系统设计,如:修改公司数据接口程序,提高导入数据质量;完成稽核系统升级改造,增加使用功能作用;完善自主查询使用功能,设置下拉制式菜单;扩大稽核系统应用范围,提高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