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几年,在多数媒体的资产运作中,广告经营业务被作为一项特许经营权性质的无形资产被剥离,成为媒体的投融资工具.自2003年起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将广告经营权进行市场化交易或者资产置换,成为较多报刊媒体转企及股份制改组的路径选择.在媒体广告经营权交易中,资产评估是核心环节,但现实中,交易各方往往对媒体广告经营权评估的客观性表示担心,对评估结果很难达成一致认可.本文认为,厘清媒体广告经营权的价值形成过程从而理解其无形资产内涵不仅是对其进行客观评估计价的前提,而且是双方缔结一份较为完备的交易契约的必要条件.鉴于理论研究者对媒体广告经营权涉及较少,本文试从概念界定开始,对媒体广告经营权的价值形成与评估的客观性问题进行梳理,以期对传媒业的改革实践有所借鉴.
简介:客观归责理论对于犯罪论体系的构建意义重大。从它与因果关系的关系来讲,是归因判断与归责判断的结合,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重新定位条件理论的内涵。客观归责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理应属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讨论范围,并且是实质的客观构成要件。客观归责理论虽然对客观构成要件与主观构成要件的关系造成冲击,但并未改变主观构成要件对客观构成要件的方向指引以及客观构成要件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事实基础这样一个基本的关系定位。另外,客观归责理论的内部构造及检视规则仍然需要再检讨,以裨于客观归责理论的合理化。讨论客观归责理论最大的价值应当是给犯罪论体系的选择与引荐提供一个理论依据。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