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证据法中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历史的和辨证的分析,作者认为:关贩于诉讼证明要求,近几年兴起的"法律真实说"并不是完善的学说,而传统的"客观真实说"只要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加以修正,就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关于证据调查的方式,当前的任务不是仅仅从口头上强调当事人举证,限制法官查证,而是正确地划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查证各自的范围,并完善相应的保障和约束机制;关于司法证明方式,全盘接受自由心证制度或法定证据制度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理性的选择,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两大法系证据规则的特点,在证据制度的不同方面,分别借鉴两种模式中的有益部分.
简介:20世纪,关于音乐作品的综合研究,或“音乐学分析”,与西方文艺研究或批评一道,也显露出从文本分析到话语分析的转向。这一转向有其西方哲学背景:文本分析(“文本-语言学取向”)源于实证主义对理性主义的反思,也得益于哲学上“语言的转向”及结构主义语言学;但文本分析又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社会学取向”)的挑战以及非理性主义(“作者-心理学取向”)与现代解释学(“读者-解释学取向”)的质疑;60年代后,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及解构主义的崛起,话语分析取代文本分析而成为文艺研究或批评方法的主流。音乐学分析应是文本分析、社会-历史分析、话语分析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