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建设部、中国人民金融机构、中国金融机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共同发布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优先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款。

  • 标签: 法定优先受偿权 房地产抵押估价 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 估价时点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优先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款优先是种特殊的、独立的优先权利,他是法定的权利,优先于抵押和债权。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
  • 简介:绪论由于物权法是与各国的历史传统密切相关的发展变革的领域,不能轻易实现国际性的统合,因此,虽然对于合同法的国际统合试图已经有所进展,但物权法的国际统合至今看起来还非常遥远。但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法,由于是基于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实现的共同理念,这个领域应当根据贸易领域追求的"效率、安全、迅速"的原理来构筑,法律体系间的相互调和相对来讲更加容易实现。在贸易领域,作为国际贸易的担保,信用证和独立担保等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活用至今,相同的理念从"人的担保"向"物的担保"

  • 标签: 抵押权人 优先受偿 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 民事执行法 不动产登记
  • 简介:银行在经营中会产生大量的债权风险,一般是银行通过债务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作为债权的风险规避和安全保障措施。但除了抵押质押外,其他的担保方式都不具备优先,一旦发生与同一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冲突,或提供保证的一方出现不能履行保证义务时,银行债权便无法得到优先保护。根据我国目前法律之规定,更好地确定和运用优先,是银行保护合法债权的有力武器。有效设立和行使优失;可以实现化解贷款风险,保护银行资产的目的。

  • 标签: 优先受偿权 商业银行 债权保护 信贷风险 质押 抵押
  • 简介:应当认为建设工程优先优先于抵押,若认为建设工程的优先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在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而拍卖建设工程时

  • 标签: 优先受 偿权 受偿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优先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款优先是种特殊的、独立的优先权利,他是法定的权利,优先于抵押和债权。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
  • 简介:摘要: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和实践中的争议点,而这种争议又造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特别设立了七条条款,明确了对建设项目价款优先的重大问题,从而切实反应了实践的需要;《民法典》第807条对《合同法》第286条中有关建设项目价款优先的原则进行了修改。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问题研究
  • 简介: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人们对于按揭贷款购房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客户在进行按揭贷款时,需要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预告登记,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但随着房产市场进入者的不断增多,按揭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前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与纠纷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抵押预告登记优先问题,律师们和法官们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为此,本文将对抵押预告登记优先问题进行相关研究,以期为广大司法界以及房产交易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 标签: 抵押权 预告登记 优先受偿权
  • 简介:第二百八十六条设定的承包人优先既不是留置,也不是优先.笔者认为,应将承包人优先界定为法定抵押.因为:第一,承包人优先与法定抵押权属于同一种权利样态;第二,在我国现行民事担保立法体例框架内,承包人优先只能为抵押的一种;第三,考察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立法过程可知,本条自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

  • 标签: 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 优先权 法定抵押权 合同法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286条确立了一种新的法定权利,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因法律直接规定的特性,其对其他担保物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很大,尤其是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现实适用中更是难以把握,故研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行使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

  • 标签: 建设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 中国 承包人 认定标准
  • 简介:摘要建筑工程价款优先纠纷的普遍存在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建筑企业的努力,更需要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 标签:
  • 简介:摘要:《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这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主要法律依据,基于该法律依据,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选择行使优先。该项权利属于费用型担保,是具有物性质的法定优先,有利于保障参建人员工资和保护物化工程中材料款的价值。但目前部分发包人在向银行融资时,要求承包人承诺放弃优先,对于这一情况的效力存在不同观点。基于此,本文主要结合放弃建设工程优先的影响,分析现阶段出现的争议,并探究承包人允诺放弃优先后的价款债权效力,重点讨论该权利放弃的相对正当性和限制,旨在为进一步加强对承包人放弃优先的效力认识。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放弃 效力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指的是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或者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的优先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的部分,因此在由建设工程产生的各类权利中,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应当优先,这也是立法目的所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具有优先于抵押和一般债权的效力,那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究竟属于哪一种权利,是抵押还是留置,抑或是其他种类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而对于其法律属性的认定是解决其他理论争议的基础,目前理论界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性质认定主要存在留置说、法定抵押说以及法定优先说三种争议观点。

  • 标签:
  • 简介:关于抵押,如将其与质进行比较,由于抵押的设定者在保留对抵押标的物的占有的同时,依然能以该抵押标的物对债权进行担保,所以可以将其理解为是对标的物的"价值(流通价值)"的支配,当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通过发动处分权实现"价值(返还)"的制度。与其相对,所谓质,就是将标的物的占有移转至债权人,使其能够支配该标的物的"用益价值"。以这些基本原理为前提,本文将对日本的抵押的实行方式与优先的方法进行考察。

  • 标签: 抵押权人 优先受偿权 质权 不动产登记 担保权 处分权
  • 简介:【摘要】“担保制度解释”及相关学说否定了未登记动产抵押优先效力。其违背了担保物基本的制度目的,对抵押人的一般债权人过度保护。从解释论角度而言,其违背了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的要求。即便认可该思路,亦无须采登记对抗主义后再否定未经登记动产抵押的优先效力,直接将登记生效主义贯彻至整个抵押制度即可。

  • 标签: 未登记动产抵押 优先受偿 债权人保护
  • 简介:认为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应定性为优先,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是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产生的抵押,优先制度显然和合同法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契合

  • 标签: 价款优先 优先受 偿权
  • 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将正在建造中的一幢含有商业店面和住宅的综合商品楼向社会预售,已收取各购房户的购房款260万元,后开发公司因感资金不足,又将已预售的商品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80万元。此后,开发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诈骗,办。之内部管理人员的贪污、挪用犯罪行为,损失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不仅商品楼无法建成竣工,也无法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公司被迫申请破产还债,经鉴定.开发公司现已建成的商品楼总价值为240万元。在破产程序中,银行提出开发公司已将该商品按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依法享有从抵押物中优先的权利,而众购房户则对银行的主张予以反对。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对此,争论很大。主

  • 标签: 优先受偿 购买权 抵押权 抵押行为 购房者 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