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及其实现路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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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为从制度层面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审判中心主义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刑事程序法治化的体现,强调在刑事诉讼构造模式中,审判(尤其是第一审程序)居于侦、控、审各个环节的中心,是决定被告人有罪与否及其刑事责任轻重的最后阶段和关键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虽然得到了我国诉讼法理论界的普遍认可,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以确立和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