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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报载:日本歧阜县海津镇镇长伊藤光好曾邀请县知事等人在高级饭店吃饭,每人花费22000多日元。当地居民提出了诉讼,法院判决伊藤将其支出公款的约29.5万日元如数偿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则消息给了我们什么有益的启示呢?众所周知,我们党历来倡导清廉,反对腐败,在大量的文件及各种场合下都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然而,三令不禁,五申不止,以致成了一个久治不愈的老大难症。君不见公款吃喝、公费旅游、送礼、经商、收受贿赂、

  • 标签: 政策型 高度重视 公款吃喝 收受贿赂 公费旅游 惩治腐败
  • 简介:<正>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三个面向”,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社会的建立,准备大批法学理论工作者、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这些各级各类的法学人才大军,应该符合新时代潮流和特点,“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要求”。为此,需要改革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的体制(包括对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以及教学过程等各个方面。本文只着重讨论我国法学教育的个人目标的转变,即从培养“知识”法学人才转向“智力”法学人才的问题。应该培养“智力”法学人才

  • 标签: 专业设置 教学过程 新技术革命 培养目标 知识型 社会经济发展
  • 简介:基本权利条款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依赖于立法者对其进行具体化。立法者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不得低于最低限度,应当对基本权利的内容、限制、救济作出基本的规定,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在一个相反的方向上,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水平,受到相对立的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制约。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立法者应当对相互冲突的基本权利进行平衡。与此同时,在基本权利与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立法者也应当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依照比例原则,对基本权利进行适当的限制。

  • 标签: 立法保障 公共利益 基本权利
  • 简介: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 标签: 受贿犯罪 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犯罪 司法实务 国家干部
  • 简介:论市场价格立法思路郑迎新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我国的价格立法也必须由计划、半计划向市场转变。价格立法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其思路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反映在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主体的地位与价格决策权的配置结构和价格调控机制等方面。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目...

  • 标签: 价格立法 市场型 决策主体 价格体系 市场调节价 价格调控机制
  • 简介:寄附网络赌博是依附于合法网络游戏进行赌博。寄附网络赌博的存在使得必须对对局网络游戏进行区分,对于参加游戏的人员,如果没有以虚拟货币现实货币化为目的,则属于娱乐性质,在此情形虚拟货币只具有娱乐功能,该行为不构成赌博。但如果游戏参与人对局的目的是为了将所赢得的虚拟货币向货币转化,具有经济获利目的,则虚拟货币转化成赌博筹码,其行为构成赌博行为。对于用虚拟货币赌博的犯罪数额,应按虚拟货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对诈骗虚拟货币犯罪数额应为从营运商购买虚拟货币剩余净值加上流通过程中虚拟货币实际"销售"价格进行计算。从加大打击网络"银商"的角度出发,对"银商"兑换虚拟货币的行为宜进行扩张性解释,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网络犯罪背景下要求共犯正犯化、单独化,对于提供犯罪工具的帮助人员可单独定罪处罚,在网络赌博中如果一方缺乏网络赌博的合意,可仅处罚非法变现为目的的游戏对局者。

  • 标签: 寄附型网络赌博 虚拟货币 对局网络游戏
  • 简介:庭审讯问是出庭支持公诉中的一项主要工作,而出庭支持公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检察机关揭露犯罪、打击犯罪、教育群众、履行法律监督、维护法制尊严的重要手段。庭审讯问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

  • 标签: 出庭 公诉 审讯 庭审 检察机关 讯问技巧
  • 简介:转型期社会的秩序需求,要求创新现有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寻求拓展纠纷解决的可能空间。而包括自行协商、调解等制度在内的合意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既契合于纠纷当事人的内在需求,又因应了现代行政法上的合作治理趋势,是一种可行的制度选择。合意纠纷解决机制虽起源于民事纠纷解决领域之中,但它并非难以与行政争议解决活动相兼容。从参与主体、合意形成程序、协议效力等方面展开制度设计,可以确保合意行政争议解决运行的合法性与实效性。合意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与决定型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呈现出交织共生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竞争,有助于提升行政争议解决的整体品质。

  • 标签: 行政争议解决 合意 自行协商 调解 合作治理
  • 简介:商标损害赔偿如同一个装水的“杯子”,乐观派将其视为是半满,着力鼓噪如何将其另一半注满,新《商标法》中法定赔偿限额的提高是典型的例子。然而,对中国商标司法的实证研究表明,原告对商标的主观估值和损害赔偿的预期并不高,司法满足度更低。这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法定标准过低,企图通过提高法定赔偿限额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不切实际的。商标赔偿是一个市场问题,其保护水平在很大程度也取决于交易和评估市场的健全。

  • 标签: 商标 损害赔偿 保护水平 法定赔偿
  • 简介:2005年初,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成为了该次会议的显著亮点。2006年初.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的目标任务。2007卑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强调。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简会议、文件。

  • 标签: 资源节约型 人代会 《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五”规划 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国人大
  • 简介:学术研究是提高学报编辑水平的重要途径张莉莉,刘湘,李华作为高等院校学报的编辑,要不要参加学术活动和进行学术研究,一直是高校学报界争论的一个问题,持否定观点的同志认为,高校学报编辑工作太忙,无时间顾及,哪还有时间从事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而持肯定态度的同...

  • 标签: 高校学报编辑 学术研究 学术活动 编辑工作 学术素质 学者化
  • 简介:目前,我国保障房可分为产权保障房和租赁保障房,现有立法重点关注保障房的分配,却忽视其退出及交易,这是制约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之保证。在分析保障房退出机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制定统一的保障房退出事由和采取多元化的退出措施;重塑产权保障房的物权属性、建立政府回购体系并推行其交易的“内部循环”;同时,构建保障房的长效监控机制作为相应的配套措施。

  • 标签: 保障房退出 产权型保障房 租赁型保障房
  • 简介:维护议会主权与对人权的司法保护,为何在英国被认为存在矛盾?根源在于英国对其宪政传统——议会主权——的维护。英国通过在1998年《人权法》中建立弱违宪审查机制的折中方式调和了这一矛盾。英国宪政改革的难题也是其他议会主权国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时所必然面对的。英国弱违宪审查的制度和原理为其他奉行议会至上原则的国家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提供了一个参考模板。

  • 标签: 弱型违宪审查 议会至上 人权保护 “不一致宣告”
  • 简介:<正>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使其永远不再危害社会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但人死不能复生,死刑一经执行,再也无法挽回。因此司法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严打”时期也不例外)都对判处死刑慎之又慎,严格要求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在当前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不稳定因素增加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做到既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 标签: 死刑案件 应当注意 被告人 判处死刑 适用死刑 基本证据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条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视为投案自首。这就是所谓的"形迹可疑自首"。司法实践中,各地对形迹可疑的范围缺乏统一的标准认定,从而导致了对形迹可疑自首认定存在着一定的偏差,甚者为有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笔者以平常工作中接触的实案为例,就实践中怎样认定形迹可疑自首仅作初步探讨。

  • 标签: 形迹可疑 主动供述 司法认定
  • 简介:结构主义解放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混沌关系,在各个学科中引发了理论革命。受此理论指导,克鲁克洪认为文化存在显型与隐的结构关系,弗里德曼进一步将法律文化结构分解为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法律文化的结构,应该分属不同的理论论域;法律文化的结构从其理论预设出发,应当具备三重理论特征,分别解决符号意义、符号框架、塑与限定行为三方面问题;法律文化具有表层结构、中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 标签: 法律文化 结构 显型文化 文化范畴
  • 简介: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 标签: 网络型公用企业 竞争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