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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个结果
  • 简介:<正>宪法规定,公民有罢工的自由。这次修改宪法,有的同志主张予以取消。理由是人民不能自己罢自己的工;罢工破坏生产,不利于安定团结;当前我围正值百废待兴之际,再也经不起罢工闹事了。诚然,罢工的弊端很大,应当力求排除。但是如果因而取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那是不妥的。因为宪法应否确认公民有罢工自由的权利,与公民在一定条件下是否应该搞罢工的行动,这是两个有区别的问题。即使宪法确认公民有罢工自由,那也不等于国家在任何条件下,一概提倡和鼓励罢工;公民有了此项权利,也不是一定要不顾大局,非去搞罢工不可的。

  • 标签: 罢工自由 宪法规定 公民 反对官僚主义 宪法确认 基本权利
  • 简介:公共秩序保留本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主权国家捍卫其根本利益而针对外国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引渡则是现代国际司法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一国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拒绝引渡时,即将二者联系在一起。从国内法的角度讲,一主权国家有权以引渡请求有损其本国公共秩序为由而拒绝提供引渡。而从国际法的角度讲,公共秩序保留则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一个阻力。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保证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顺利进行,是理论上和实践当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就该问题与国际法优先原则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等问题浅抒管见,以资商榷。

  • 标签: 引渡 公共秩序保留 国内法 国际法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国际私法
  • 简介:多边条约的缔约国作出保留的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其适用的法律效果。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作出的两项保留正体现了保留摒除、更改条约义务的作用。只有正确理解保留的法律效果,才能在是否要提出或撤销保留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判断。

  • 标签: 保留 销售合同公约 效果
  • 简介:<正>在一般国内法中,对“公共秩序”(ordrepublic)或“公共政策”(publicpolicy)这个法律概念,普通法与罗马法所赋予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在普通法国家中,它意味着法院不应强制执行一个其履行会与社会基本道德原则相低触的,或者与重大社会利益相违背的契约;而在罗法国家中,它却主要是指某些直接适用的强制性法律(loid’applicationimmediate)不能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加以排除。

  • 标签: 公共秩序保留 国际私法 公共政策 外国法 资产阶级 直接适用
  • 简介:本文在比较各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学说及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这一制度从其产生之基础、功能与缺陷、“公共秩序”的含义、公序保留所排除的对象、公序保留之后的法律适用及其与其他相关制度,如识别、直接适用法和单边冲突规范的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解析,进而对我国国际私法中公序保留制度的设计提出一些建议。

  • 标签: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国际私法 直接适用 冲突规范 司法实践 法律适用
  • 简介:<正>横向经济联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种“企业群体”、“行业集团”、“经济联合体”等经济组织的涌现,伴随着对经济联合的法律调整,把一个在法学中前所未闻的法学新概念——“两法人”,提到了法学工作者们的面前。亟待我们来解决。国营企业法人地位的确认,生产、流通和科技领域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的蓬勃发展,势必要求我们从法律上确认和保障经济联合组织的合法权益,自然而然

  • 标签: 经济组织 法律特征 法人地位 管理机构 法律调整 法学
  • 简介:死刑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刑法问题,死刑的存废取决于主导性社会观念的支持.在中国刑法理论界,虽未一般地将废除死刑作为自己的目标,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却一直是中国刑法界的态度.现行中国的刑事法律从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和死缓制度三个方面来严格限制死刑,故意杀人罪是当今中国刑法中死刑的主要适用对象.

  • 标签: 死刑 故意杀人罪 保留 限制
  • 简介:<正>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中,两个以上的企业发起成立一个企业集团(公司),并赋予它以法人的地位,发起成立企业集团(公司)的各个企业仍然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但在新设的企业集团(公司)和原有企业之间确立一种稳固的纵向关系。企业是企业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对成员的人财物、供产销等各方面,拥有不同程度的支配权利。这即所谓两法人的模式。两法人概念最初出现曾受到法学界的责难,但近几年来大有既成事实之势。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成果之一。本文认为,两法人的模式并不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正果,而是法人制度发展中的病变。

  • 标签: 两级法人 企业集团 一级法人 二级法人 经济体制改革 法人地位
  • 简介:一、这一辑《法律学习与研究》是发给86同学的最后一辑,从下一辑(1988年第五辑)起不再发给86同学了。在二年多时间里,本刊得到广大同学的热情支持,在临别之际,编辑部谨向86全体同学表示衷心的感

  • 标签: 法律系 法律学习 教学任务 毕业考试
  • 简介:<正>一、选择填空(在各题不同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1分,共10分)1、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1)社会危害性(2)违反刑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2、已满十六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1)十四岁(2)十六岁(3)十八岁

  • 标签: 共同犯罪 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 社会危害性 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
  • 简介:通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立法现状和司法适用进行梳理,认为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各具特色兼有不足。大陆地区已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适用法》,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不完善。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经验,将名称统一为公共秩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和限制其适用范围,区分国际公共秩序和区际公共秩序,选择“客观说”作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标准,在排除外国法或外域法适用后首选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然后再考虑我国大陆地区的本地法。

  • 标签: 公共秩序保留 立法现状 司法适用 启示
  • 简介:<正>一、选择填空(在各题不同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1分,共10分)1.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有关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指示。(1)立法机关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2)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3)有关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指示2.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

  • 标签: 刑事诉讼法典 被告人供述 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表现形式
  • 简介:<正>北京9200信箱王炳良10月27日我的学友将从学校代领的毕业证、纪念册连夜送到我家。见到毕业证,我的心情怎么也不能平静,一时难以用语言表达我对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的感激之情,是你们的辛勤耕耘、灌溉,使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充实,增强了工作能力。

  • 标签: 法律系 函大 毕业证 法律知识 学校领导 学习
  • 简介:<正>新宪法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国家机关实际工作的经验,对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作了合理的调整,例如,为了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之能及时地解决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新宪法将原来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职权交由它的常委会行使,把原来国家立法权只由全国人大行使改为由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共同行使;为了充分地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各地因时因地制宜,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新宪法 国家机关
  • 简介:传统观念认为,识别作为法院进行法律选择适用的前提步骤存在于冲突法中,是适用冲突规范前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首次从国际公约的层面对承运人和货物控制方的识别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这说明“识别”与“识别冲突”不仅存在于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中,而且存在于准据法的选择适用领域。“二识别”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重视研究“二识别”问题。

  • 标签: 识别 识别冲突 法律适用 《鹿特丹规则》 “二级识别”
  • 简介:2013年3月29日,我省第一个县(市、区)法学会--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在顺德社会创新中心挂牌成立。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贺词,顺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司法局局长杜镜初出席会议并讲话。佛山市法学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社工委、社会创新中心等单位领导及区法学、法律工作者近10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陈瑞光同志指出,顺德区法学会的成立,是顺德区委、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法治顺德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 标签: 佛山市顺德区 中国法学会 政法委书记 区人大常委会 单位领导 创新中心
  • 简介:"上提一"是对省级以下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逮捕决定权由其上一行使的简称。其目的在于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实践证明,该制度的推行对于强化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单纯的逮捕决定权的上提割裂了刑事诉讼逮捕权与侦查管辖权之间的关系。自侦案件实行侦查管辖权与实际侦查权的分离才是解决逮捕权外部监督问题并实现侦查管辖权与逮捕决定权统一的有效路径。

  • 标签: 自侦案件 职务犯罪 逮捕决定权 管辖权 上提一级
  • 简介:<正>婚姻是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维系其最稳固的基础是婚姻,而婚姻的基础自然是夫妻间相濡以沫,同舟共济的真挚情感。

  • 标签: 和好教 长春市 教育学校 法院 当事人 法官
  •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检验体系.

  • 标签: 食品安全二级检验体系 苏丹红事件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