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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个结果
  • 简介:《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十九条对执行程序中允许抵销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违背了实体法上抵销制度的基本原理,有违当事人权利保障之平等性。在执行程序,抵销权的行使不以主动债权须经过裁判确定为前提,亦不以相对方的认可或同意为条件。但执行程序的抵销不能直接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和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合理的救济程序是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且前诉判决之既判力对执行程序抵销权之行使不具有遮断效。在现行制度下,被执行人只能通过另诉方式主张抵销债权,但在程序机制的处理上,有必要使该诉讼与实体法上的抵销制度以及中止执行制度结合起来,以便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强制执行 抵销 债务人异议之诉
  • 简介:在推动人类知识发展的历史进程,数学呈现出一般方法论的特征。在法律论证过程当中,运用数学知识进行推理、演算和分析,论证案件的法律命题,形成特定的解释和判断,得出相应的结论,可以实现司法说服。数学本源于人类生活的特性决定了人类可以运用数学方法解释法律现象。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法律论证,是数学作为方法论的本质展现,也是法律论证的理论升华。在司法实践,数学方法在法律事实论证和法律适用论证当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当中,过度强调数学论证可能会忽视必要的价值考量,偏离法律理性和司法规律,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司法经验和法理反思两方面的研讨表明,法律论证应当谨慎对待数学方法,特别是要注重考查关联性,有效发挥数学方法的正能量。

  • 标签: 数学方法 法律论证 司法规律 价值考量 关联性
  • 简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制目标是清楚的,而对于何种规制方案能够实现上述目标则众说纷纭。自动续期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一概无偿自动续期以及"一次获得,永久使用"等方案看似合理,实则有违市场逻辑,对既有的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不公平,且会诱发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或投机行为。而采用市场方式进行个别化谈判和灵活期限续期以及试错的做法同样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和系统性风险。这些都可能破坏自动续期规制目标的实现。自动续期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等法律价值为基点并在效果上接受其检验。

  • 标签: 自动续期 土地资源分配 公平考量 市场 效果检验
  • 简介:通过对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的扩大解释和体系解释,并考虑到因应社会经济发展,严密法益保护的需要,可以认为财产性利益是我国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在界定财产性利益的外延时,应以无体性、客观财产价值、确定且具体的利益为一般性判定标准;具体到盗窃罪等取得型财产犯罪,还可以特别考虑该财产性利益是否具有可转移性。所有权以及包括在所有权的其他财产权利、他物权、以请求支付财物为内容的债权,是财产性利益的主要类别能量、商业秘密、虚拟财产、劳务等特殊的无体性存在,或者因为无法脱离其载体而独立存在,或者因为缺乏客观财产价值,或者因为欠缺可转移性,而无法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或者在盗窃罪等取得型财产犯罪的范围内,无法承认其为行为对象。

  • 标签: 财产犯罪 财产性利益 行为对象
  • 简介:法治国家建设要求公正司法,而公正司法的前提是严格司法,即严格依照法律作为司法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司法过程,由于法律不周全的,总会出现法律缺位的情况;或者有法律,但法律又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寻找如何弥补法律漏洞的途径和方法,以使案件得到解决。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探讨了司法弥补法律漏洞的途径和方法,它们分别是习惯、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国家政策、权利推定。

  • 标签: 法律漏洞 习惯 司法解释 指导性案例 国家政策 权利推定
  • 简介: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制度,更是刑事被告人的行为得以正当化或受到宽宥的重要理由。关于正当防卫的本质,目前西方存在着自主性理论、保护社会-法律秩序理论、权衡利益和选择较小危害理论三种代表性理论,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曾经存在过一种类似西方的"保护社会-法律秩序理论"。但是,中国法学界一直没有自觉地和自主地提出一套适合中国的正当防卫理论,甚至没有把"正当防卫的本质"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给予充分关注。虽然有个别学者对外国理论做了零星的引介工作,但是仍然缺乏整体上的把握,更没有注意到正当防卫制度和相关理论背后所负载的特定意识形态及其国家想象。通过对西方和前苏联代表性正当防卫理论进行内在分析和比较分析,以期能为充满矛盾的、徘徊的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提供某种反思和镜鉴。

  • 标签: 正当防卫 自由主义 社会主义 国家 个人
  • 简介:我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承袭过去政府与学生间的关系,以高校权力本位和学生义务本位为特征。伴随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都对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做出了新的回应。在这种趋势下,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通过增设条款和修改条款的方式,在立法理念、高校权力规制和对学生权利保护三个方面对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进行了新定义。在实践与理论、立法与司法共同作用下的校生法律关系变革过程,我们要对高校的校规保留问题引起重视,并要尽快突破学生权利司法保障的阻碍。

  • 标签: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校规保留 司法保障
  • 简介:一、前论"无讼"[1]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一种价值,自1980年代迄今,学界对此多有论述.其中,有关"无讼"根源问题的探讨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申言之:(1)社会根源:家族制度本身的诉讼职能;传统中国"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原始宗法氏族血缘关系"瓦解的程度;农业社会的经济结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及其所导致的社会成员的流动性.[2](2)政治根源:专制国家对秩序与稳定的追求?,社会等级制度;缺乏权力制衡、公平裁决的讼争环境;缺乏契约观念与法治机制;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法律制度.

  • 标签: “无讼” 早期国家 形成模式 社会等级制度 传统中国 传统法律
  • 简介:与其他类型司法鉴定相比,司法精神鉴定较为特殊。精神医学的特点决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与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对接,且鉴定意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鉴定人在刑事责任认定问题上的强势、鉴定内容无法通俗化表达、鉴定意见结果不确定等问题客观存在。如果实体的改革无法达到目的,那么对诉讼程序进行调整,如加强程序的参与性,建立重点案件鉴定人出庭制度,选任精神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才是化解鉴定意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司法精神鉴定 不确定性 程序解决
  • 简介:夏商时期,酒是缔结天人之契的必要介质,其在使缔约仪式具有象征意义的同时,兼具权威性。周时,约和盟的缔结凭借酒的仪式性功用,使其在人间契约的缔结也成了必备品。秦汉时期,国家公权力对契约管理不甚全面,沽酒条款的功用是证明契约的有效性,从而保障了契约的顺利履行。从唐宋时期开始,国家公权力开始加强对契约的管理,沽酒条款从现世契约消失,转而适用于"买地券"——这种公权力没有触及的虚拟买阴宅契约,但是"沽酒"作为民事习惯还存在于人间缔结现世契约的仪式上,协助国家公权力证明契约的效力。经过纵向的比较研究发现,沽酒条款的演化过程也是契约神化因素退却,而人文化、制度化加强的过程。

  • 标签: 契约缔结 沽酒 权威性 仪式性功用 公示性功用
  • 简介:"文学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涉及法律与文学的核心逻辑,对之深入辨析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战场"这一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路径,而文学叙事的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无论是诉讼战场还是文学叙事,其关键在于对"社会细节因素"的调动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修辞策略,由其获得动能,由其获得存在的必然性,亦由其清晰地展现"文学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互动机制。看到"文学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必然联系,有利于理解法律与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学术实践,对法律法学本身同样大有裨益。

  • 标签: 文学中的法律 作为文学的法律 诉讼战场 文学叙事 社会细节因素 修辞
  • 简介:海上拦截作为海洋边界控制的一种重要措施是在国家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控非法移民、打击偷渡和人口贩运犯罪、防范恐怖分子入境等。然而,在"混合移民"的背景下,一些国家基于本国的国家利益往往忽略海上迁徙的难民和避难寻求者的合法利益,导致了对难民和避难寻求者的"推回",从而违反了不推回原则。联合国难民署近年来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对于协调"难民保护"和"边界控制"二者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了规制海上拦截行为并维护不推回原则,不仅要适度调整相关国际条约的相关内容、明确国家在公海上实施海上拦截的国家责任,还应确立以联合国难民署为中心的国际组织的监督地位。

  • 标签: 不推回原则 海上拦截 难民保护 海洋边界控制
  • 简介: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候应遵照法定期限进行审理的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审理期限是自立案次日开始到裁判文书送达之日截止计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 期限制度 案件审理 法定期限
  • 简介:为增强渤海溢油污染防控能力,提高防控实效,应当在渤海管理立法建立全渤海统一的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渤海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应包括:建立溢油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构、溢油污染防控联合检查制度、溢油污染监视监测制度、溢油污染信息管理制度、溢油污染联动应急处置制度、溢油污染事故评估制度。

  • 标签: 渤海立法 溢油污染 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
  • 简介:确认无效之诉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独立的诉讼类型,其与撤销之诉在诉讼类型上的转换与合并,有利于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救济保障和诉讼经济。借鉴域外理论和司法制度,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具体识别标准,便于形成共识和司法实务的操作。对行政行为宣告无效的后果,审慎进行利益衡量区别对待。基于现行法律规定、法理念及权利救济实效性的考量,无效之诉应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 标签: 行政诉讼 确认之诉 行政行为无效
  • 简介: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和第68号指导案例确立了法院审理疑似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职权询问当事人的规则,但未进一步厘清询问当事人的依据以及询问当事人的具体规则,导致实践各地法院操作混乱,适用效果不佳,因此亟需从解释论上予以回应。询问当事人在法理及现行立法均有依据,询问对象既包括原被告也包括第三人,询问内容应围绕"虚假诉讼事实是否存在"这一事实争点。程序保障方面,应由专业法官或专业合议庭审理虚假诉讼案件,设立当事人听取与当事人询问程序,并完善当事人义务。

  • 标签: 虚假诉讼 询问当事人 当事人陈述 职权主义
  • 简介:朱晓阳教授的《小村故事——罪过与惩罚(1931-1999)》一书是以田野调查的方法深入云南某乡村,重现乡村生活关于实现惩罚与社会控制的历史.初看书名时我乍以为题中的"惩罚"是有关刑法规定的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惩罚,但翻开书页深入理解后我明白此处的"惩罚"绝不仅仅指行为触犯国家成文法规定后而引发的惩罚,它所涵盖的范围广泛且意义深远.从它的内涵来看,这本书的上架建议定位的确应当是法律社会学,即借助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阐述乡村生活的惩罚性事件.此处的"惩罚"已经超出了刑法意义上以判处刑期或财产损失为代价的内容,它包含的内容已经不再仅出现在集中的某个时间阶段,它以一种无处不在的方式散布在村民生活的日常,贯穿着乡村生活的始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乡村生活的惩罚并非是出现正式法律之后才发生的事,在共产党组建政权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乡村就以其独特的惩罚模式实现着社区内的控制.

  • 标签: 乡村生活 理解社会学 惩罚性 政策变迁 个人行动 国家
  • 简介:新形势下,科研成果的应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只有坚持向科研要警力、要效率、要战斗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才能提高协调作战能力和延伸作战能力,实现公安工作的新飞跃。在科研管理,研究成果的应用应是最终的目的。只有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及科学思维应用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大大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科研才具有真实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广州市 公共安全
  • 简介:《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首次规定了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的免责规则。该规则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即救助人出于自愿实施救助行为、受助人处于紧急状态、救助人实施救助行为、救助人的救助行为与受助人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应当解释为仅限于救助人存在一般过失,若救助人存在重大过失则应承担侵权责任。救助人重大过失可以类型化为因救助不当违反注意义务的侵权责任与违反先行行为所产生的救助义务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在救助人因其重大过失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若救助人造成的是受助人新的损害,则与原侵权人各自承担单独侵权责任,若救助人造成的是受助人损害的扩大,

  • 标签: 自愿紧急救助 无因管理 免责 重大过失 侵权责任
  • 简介:“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推动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同步进行,推动实践教学全程化、实体化、常态化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推动社会优势资源与高校资源的整合,探索全方位、无缝式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职业教学与伦理教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法学院校与实务单位四维立体同步的嵌入式、交互式、贯通式实践教学体系。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同时解决了当前法治人才培养的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立和运行;二是法学教育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重新定位;三是从一个侧面回答法治人才培养“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

  • 标签: 法治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依法治国 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