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840年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入侵,使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清政府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和适应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通过立法活动,产生了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畸形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中国封建法律制度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发展阶段.关于这一阶段的法制史,应该着重掌握下面两个问题:一、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及其影响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缔结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权,其主要内容是: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如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审判,而必须由其本国领事依照其本国法律处理.这是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重要标志.
简介:本文采用社会几何学的研究视角,提出一个理解法律系统之整体形态的社会学理论分析框架,并由此将当代中国法律系统的基本社会形态概括为十六个字:内圆外方、三位一体、二元对立、法政合一。其中“内圆外方”是中国法律系统的社会结构,“三位一体”是其运作方式,“二元对立”是其价值观冲突,“法政合一”是其文化核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充分认识到法律系统内部种种矛盾与冲突的不可调和性,并试图用一种社会互动而非社会整合的眼光来审视其基本形态与变化过程。本文既是对当代中国法律系统整体形态的一次社会学分析,又是法律社会学理论创新的一次尝试,为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法律职业、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在理论层面彼此对话和整合的可能性。
简介:当前,学界对我国法治建设瓶颈问题的研究方兴未艾。从中华法制文明近代转型的重点难点的角度看,可以说宪政法治的滞后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其中宪政观念尚未完全确立、宪政立法存在片面性、宪政机构缺乏是突出表现。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党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着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切实追究违宪责任,是突破我国法治建设瓶颈、推进宪政法治的基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