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在欧元区实行统一货币政策的背景下,各成员国的财政政策必须受到必要的限制。从《罗马条约》规定的收敛标准,到《马约》规定的财政趋同标准,再到《稳定与增长公约》制定的财政约束规则,核心都是为成员国设定财政赤字和公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不超过3%和60%的上限指标,以此保证欧元区的财政安全。财政约束规则还进一步完善了超过上限的豁免条款和过度赤字程序。然而,由于其惩罚措施的强制性不足,欧洲债务危机还是不期而至。应对欧洲债务危机的主要方案是提供财政救援,根本对策则是通过财政契约来加强财政纪律。

  • 标签: 财政约束规则 《稳定与增长公约》 欧洲债务危机 财政契约
  • 简介:宪法人之图像,系以'兼具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人之图像,以彰显'永续发展'之国家目标。能源税最主要的宪法界限在于绞杀税之禁止、寓禁于征之禁止,以及不得逾越比例原则。环境公课主要指规费、受益费及特别公课,虽与环境税同样具诱导管制目的,唯因其有对待给付,宪法上要求权限划分和基本权自与环境税不同。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须有助于权衡诱导管制目的与量能原则,而在确保人性尊严之生存基准取得实质正当性。能源税制定首先须确立为中央税或地方税;若为中央税,立法之初宜予地方参与之权,其税捐收入宜予地方充分之保障。能源税之差别待遇,其节能减碳与手段间是否具实质关联,须具体判断,而不能以抽象之双重红利正当化。能源税如过苛致职业无法永续经营,有违职业自由。从财产权保障观点,亦要求课征能源税后,使企业仍得永续经营。

  • 标签: 环境国家 环境税 能源税 非税公课 宪法界限 生态理性
  • 简介:在精准扶贫战略下,旅游扶贫作为重要项目之一是农村资源整合和财政资金利用的有效途径.要实现旅游精准扶贫的发展,公共财政的参与具有重要性,财政资金提供公共产品能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开展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同时财政资金还具有良好的社会集聚效应.当前旅游精准扶贫发展中面临的财政困境是扶贫财政资金靶向不准,扶贫效益不高,监督不完善的问题.

  • 标签: 精准扶贫 精准瞄准 旅游精准扶贫 财政困境
  • 简介:"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是中国财政预算正当性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预算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并体现财政预算的正当性。财政预算实际执行时对法定预算的偏离,就是执行人对财政预算正当性的违反。目前中国的财政预算在收入的组织、增长的速度与方式、财政支出的结构与重点、对经济的调节与收入的分配,以及预算的结构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摇了财政预算的正当性基础。反思财政预算的正当性,有利于全面落实预算法定的原则,规范预算的收入与支出,纠正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强化财政的公共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提高公民的财税幸福指数,维护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财政"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正当性目标。

  • 标签: 财政预算 预算效力 预算正当性
  • 简介: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颁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05年27号令),对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做出了相关修订。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

  • 标签: 财政部 管理方法 代理记账业务 2005年 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
  • 简介:当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作出的具体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解放思想,重在落实。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省厅决定,推出18条措施,并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 标签: 司法行政 解放思想 司法厅 省委 学习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
  • 简介:"审判中心"一词是日本借鉴欧美刑事司法理念的概念发明,之后传播到东亚其他地区。日本从1927年正式使用该词,共历经了词语形成、概念定型、原则确立和实践深化四个阶段。韩国与台湾地区主要历经了理念引入、艰难推进、全面深化三个重要战略期。中国大陆则历经了话语引入、本土转化、回炉再造及全面推进等四个关键期。从各地的改革路径来看,基本确立了以一审为中心,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通过各项配套措施全力推动"审判中心"的实现。就未来发展的方向来说,需从外部破除"侦查中心"、从内部打造"庭审中心"上寻找新的突破口。

  • 标签: 审判中心 观念史 东亚地区 诉讼方式 司法改革
  • 简介:<正>福建宪法序言福建为巩固国基,确定省权,发扬民治精神,增进人民幸福,爱制定省宪法如左。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福建为中华民国之一自治。第二条福建依其固有之疆界。省内行政区域之设置变更,以法律定之。第三条凡有中华民国国籍之人民,籍隶本省或在本省有住所继续一

  • 标签: 法律案 监察委员会 七条 十六条 三条 高等法院
  • 简介:各地、市、县、区司法局,直各单位: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已走过了二十年艰难而光辉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 标签: 司法行政系统 先进集体 人民满意 先进个人 单位 司法厅
  • 简介:2014年9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实行合夥联营试行办法》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生效实施,让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业合作先行先试又跨出新的一步。

  • 标签: 律师业 广东省 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粤港澳
  • 简介: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後,中国政府开始有系统地修改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实现其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承诺,达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有人将之称为“世贸变法”。作为“世贸变法”的一部分,国务院於2002年2月修改了其於1995年6月7曰批准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投资方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部”)於2002年3月修改了其於1997年末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除了上述二份法规之外,国家计委、国家经贸

  • 标签: 国家计委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加入世贸组织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寻求资金支持的非上市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源地,法律上为其发展和运作提供了有利的空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也逐渐反映出其巨大的能量。研究美国有关法律制度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加以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合伙人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一)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 标签: 期货投资 中国证监会 证券经营机构 咨询机构 咨询业务 从业资格
  • 简介:  证券投资市场行情不好,有人转而投资保险.最近,我一个在新疆的朋友通过QQ询问我,她刚购买了一个投资连接险,不知是否合算,让我帮她算一算.……

  • 标签: 投资连接 收益计算公式 连接险
  • 简介:BOT作为当代的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展着令世人瞩目的积极作用,它既能解决建设资金的筹措,也能带来相关技术的引进,还能促使采用这种方式的地区在短时间内很快改善环境,同时也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给当地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其优越性已在国内外的经济建设实践中得到了证实。我国西部地区尤有必要对这种方式多加了解并逐步尝试。

  • 标签: BOT 基础设施建设 特许权 政府保证 西部开发
  • 简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它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实业或其他投资为手段,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托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管理,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凭受益凭证分享。进行基金投资有如下优点:①投资基金集分散、小额的资金成巨额资金,然后进行集中投资,使小额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大额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或好处。②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信托投资机构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并不是集中用于某一种证券或产业,而是投资于多项业务。这样,纵使有少数亏损,但就整体而言,因投资组合形成风险分散,仍可享受较大的投资收益。有的基金虽然只作某一种专业性投资,但由于信托投资机构

  • 标签: 投资基金 信托投资机构 投资者 基金运作 公司型 契约型
  • 简介:传统国际投资仲裁无论在程序安排还是价值取向上都倾向于偏袒外国私人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东道国社会利益的保护则是缺乏的。由于东道国在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利益,也需要考虑某些社会利益或者社会价值的需求,因此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应当重视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利益。在晚近的投资仲裁程序与实践中,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趋势在不断增强。

  • 标签: 投资仲裁 社会利益 社会价值取向
  • 简介:正确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是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基础.笔者在找出我国理论界对证券投资基金性质及法律地位认识分歧的根源之后,简要论述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从投资基金的社会主体性和法律主体性两个层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信托型基金的法律地位,指出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应从主体角度对信托型基金进行规范,同时希望立法大胆创新,把信托型基金列为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平等地位的第三民事主体.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 法律地位 公司型基金 中国 行规